衔处于指挥使系列的最高级,称指挥使。土司征战或御敌有功时,升迁到都指挥使、总兵、提督等高官,并赐封将军衔,死后还追赠光禄大夫、荣禄大夫等爵位,是一品衔,这在甘肃乃至全国来说是相当高的职衔。
(四)鲁土司的辖区
鲁土司的辖区,据《五凉考治六德集〃平番县志》考证:包括现在兰州市永登县连城、河桥、民乐、大有、七山、通远、红城、中堡(鲁家庄)、龙泉寺、大同等乡镇,红古区窑街、红古、河嘴、平安等乡镇,天祝藏族自治县的赛什斯、东坪等乡镇以及兰州市西固区、甘肃省永靖县、青海省民和县、互助县、乐都县部分地区,面积约9000余平方公里。
(五)鲁土司的辖兵
鲁土司的辖兵,称土兵、土军,也称为鲁家兵。鲁土司在辖区内,实行“上马为军,下马为民”的制度,即成年人全民皆兵。据清乾隆年间统计,鲁土司的土军有三营,共有土兵一千二百名。这支军队英勇善战,能攻善守,为封建王朝所倚重,在统治永登地区,安定西北局面,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曾号称“西北劲旅”,是明、清两朝镇守甘肃的一支主力部队。
(六)鲁土司的辖民
据《五凉考治六德集〃平番县志》记载:清乾隆年间鲁土司辖民“有土民三千二百四十五户、二万一千六百八十六人”,“番民四百五十三户、二千三百六十五人”,共辖民3698户、24051人,约等于当时平番县人口的26.8%。据民国时
期调查,鲁土司有辖民1300余户。鲁土司辖民内向性强,内部团结,史称“土民所居,悉依山傍险,屯聚相保,自守甚严,莫敢犯其疆域者”(《秦边纪略》)。
鲁土司辖民包括随鲁土司前来的蒙古族人、当地藏族人、土族人及明清时期迁移而来的汉族人。
(七)鲁土司的俸禄
《庄浪汇记》、《土司番族考》等有关材料记载如下:
职 衔 明 月 俸 清 岁 俸 禄 银 指 挥 使 七石二斗 七十六两六钱 指挥同知 指挥佥事 千 户 副 千 户 百 户 试 百 户 署试百户 五石二斗 四石八斗 四石二斗 三石二斗 三 石 三 石 二 石 五十三两四钱 四十八两九钱 四十二两八钱 三十二两六钱 三十两一钱 — — 土司俸禄施行“世官世禄”,鲁土司世袭指挥使职衔,根据上表鲁土司在明朝的俸禄是每月折粮七石二斗,在清朝的俸禄是每年折银七十六两六钱。俸禄按春夏二季发银,秋冬二季发粮,粮是折价发银,每一石粮折银一两,由朝廷司库开支。
从表上可以看出,国家给予鲁土司的俸禄并不高,只不
过表示在政治上承认土司职衔而已。但鲁土司依靠征收的租税和其他额外收入,以及打官司时的敲诈勒索,收入相当可观。
四、鲁土司墓葬区
鲁土司墓葬区,称“享堂”,共有三处,分别是上享堂、下享堂和西享堂。其中上享堂为主要墓葬区。
上享堂:距衙门北二公里水磨沟口的东山上,葬有一世至十世和十四世、十八世土司及其原配夫人。占地60余亩,坐北面南,立有石牌坊和神道碑,神道两旁分列四对石象生,各墓前臵石供桌。1975年搞农田基本建设时,坟墓全被破坏,墓葬区已面目全非,曾出土金、银、玉、铜等器物20多种100多件。石牌坊和大部分石供桌亦被破坏,石象生于1985年移至鲁土司后花园。1988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下享堂:距衙门东南二公里中浪排、民门公路以东,是十五世、十七世鲁土司和夫人以及未承袭世职的嫡系后裔的葬区。葬区占地30余亩,坐东面西,呈品字形。墓前列有石望柱以及石翁仲、石马、石羊、石虎。现整个墓葬区已被平为农田,石象生等全部被埋于地下。
西享堂:距衙门五公里的河西笔架山下,葬有十一世至十三世土司及其原配夫人。葬区占地10多亩,坐西面东,设有石牌坊,地形开阔,草木葱茏。1975年被破坏殆尽。
五、鲁土司家传文物
鲁土司统治连城地区560多年,在这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中,积累遗存了数千件历史文物,内涵十分丰富,许多文物非常珍贵,极为罕见。其墓地出土的文物主要有墓志铭、石象生、玉器、铜器、金银器等。原馆藏和多年来征集到的文物有:花翎顶戴、各色蟒袍、战袍箭衣、盔甲盔帽、凤冠女袍等服饰数十件;漆器、瓷器、铜器、玉器、竹木器等数十件;名贵字画数十件。上述文物分别馆藏于甘肃省博物馆和永登县博物馆。如省博物馆藏紫檀螺钿山水人物八扇屏、花梨木螺钿床,都雕嵌十分精细。县博物馆藏凤冠霞帔的翡翠蝴蝶翅膀薄而如纸。明代赐的红漆盘和清代赐的蟒袍均被定为一级文物藏品。还有唐寅的山水立轴,虽为赝品,但都是罕见之物。
六、鲁土司家谱
鲁土司为了宣扬其历代“功勋”,他们编撰了一套家谱,以流芳百世、荣耀后人。现存鲁土司家谱,计有四种。
《鲁氏忠贞录》:明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六世土司鲁经撰。书为三卷,首卷玉音(皇帝敕命),次卷族谱(世系),又次卷赠遗(同僚所赠诗词)。卷首有嘉仪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使赵载所作序,卷末有分守西宁道陕西承宣布
政使司右参议乔芙所作的后序。
《鲁氏家谱》:明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八世土司鲁光祖撰。此书沿续《鲁氏忠贞录》,亦分为三卷。第一卷纶音,收皇帝敕文87道,谕祭文11篇;第二卷赠言,收同僚所赠之序、诗、词共128篇(首);第三卷家谱,收鲁土司前八世的世系图、世传及外传。卷首有陕西按察司副使朱朝聘所作序,卷末有南安郡守张居敬写的跋。
《重续鲁氏家谱》:清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十四世土司鲁璠撰。本书又将《鲁氏家谱》增补,同样为三卷。卷一纶音,收明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60年)至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四百年间皇帝赐予鲁土司的敕书及所属寺院的札件共118道;卷二赠言,收历代鲁土司的友人所赠序、诗、词共144篇(首);卷三世谱,包括前十四世土司世系考、世系表、明史列传、土司传及土司夫人内传。卷首有原广东肇庆府阴江县知县孙韦西及原江南直隶泗州知州刘作垣的序言各一篇,卷末为岁进士侯诠训导五凉王以涵跋。
《鲁氏世谱》: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十五世土司鲁纪勋撰。本书根据上述三种谱书,加以简化重新编写而成,续加了十五世。书内包括世表、年谱及列传,鲁纪勋自为序。
这几本家谱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历代鲁土司为封建王朝“效忠”的事迹,为研究鲁土司留下了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