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杰赛通信规划设计院
一. 室外线路建筑方式 1. 线路建筑方式的分类
室外线路建筑方式按其设置位置以及其所采取的构筑物划分,有架空线路、直埋线路和管道线路三大类。水底线路、桥架管道、公用桥上管道和槽道等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方式。
2. 光缆敷设方式选择原则
不同地段光缆采用的敷设方式见表1.2-1。
表1.2-1 不同地段的敷设方式
敷设方式 适 用 地 段 光缆线路在郊外一般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只有在现场环境条件不能采用直埋方式,或影响线路安全、施工费用过大和维护条件差等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敷直埋 设方式。 国外在敷设郊外光缆时,多采用硬塑料管管道敷设。 光缆线路进入市区,应采用管道敷设方式,并利用市话管道。目前无市话管道管道 资源利用的,可根据长途、市话光(电)缆发展情况,考虑合建电信管道。 光缆线路遇到有下列情况,可采取架空架设方式: 1.市区无法直埋又无市话管道,而且暂时又无条件建设管道时,以架空架设作为短期过渡。 2.山区个别地段地形特别复杂,大片石质,埋设十分困难的地段。 架空 3.水网地区路由无法避让,直埋敷设十分困难的地段。 4.过河沟、峡谷埋设特别困难地段。 5.省内二级光缆线路路由上已有杆路可资利用架挂地段。 超重负荷区及最低气温低于-30°C地区,不宜采用架空光缆线路 光缆线路跨越河流的固定桥梁和道路的立交桥等,桥的结构中已预留有电信管桥上 道、沟槽或允许架挂时,可在桥上的管道、沟槽或支架上敷设光缆。 光缆线路穿越江河、湖泊、海峡等,无桥梁、隧道可资利用时,可敷设水底光水底 缆。 3. 路由选定原则
光缆线路路由选定以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维护方便,且技术上可行为原则,主要有:
(1)光缆线路选择安全稳定的路由,尽量避免矿区和水网不稳定地带; (2)路由尽量沿靠主要公路,以便于施工和维护;
(3)顺路取直,不宜走“S”弯,避开公路用地,路旁设施,绿化带和规划改道地段; (4)尽量少翻山岭,通过山区时选择地势变化不剧烈,土石方工作量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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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避开陡峭、沟壑、滑坡、泥石流以及水害、水土流失的地段; (6)不宜通过森林、果园、茶林、苗圃及其他经济林场;
(7)路由通过较大河流时,尽量利用稳固的桥梁敷设光缆,万不得已才穿越河流敷设水底光缆;
(8)不宜在水库下游通过,不宜穿越大的工业区和矿区;
(9)对于偏远的郊县、城镇,建设光缆传输难度较大或引起工程建设投资过大的基站,考虑用微波传输进入市区某个基站,然后通过光缆引入移动交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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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杆路设计
杆路施工项目主要有:勘定杆路和杆位、打洞立杆、组装电杆、放设架空电缆吊线以及架空明线等。应符合《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1. 架空杆路的条件
(1)道路规划未定,或受条件限制不宜在地下敷设光(电)缆; (2)同一路由上光缆数量一般不超过2条,最多不得超过4条; (3)用户位置和用户数变化较大,今后线路需作调整; (4)由于投资或器材的限制,有急需通信线路; (5)临时性的线路,用后需要撤除的场合。
2. 杆路路由的选择 2.1. 路由选择原则
杆路路由既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又要适应用户业务需要保证使用安全。具体勘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
(1)杆路路由及走向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顺应街道形状自然取直、拉平; (2)通信杆路与电力杆路一般分设在街道的两侧,避免往返穿插,确保安全可靠,符合传输要求,便于施工及维护;
(3)杆路应与城市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保持规定的隔距;
(4)杆路应尽量减少跨越仓库、厂房、民房,不得在显目的地方穿越广场、风景旅游区及城市预留建筑的空地;
(5)杆路的任何部分不得妨碍必须显露的公用信号、标志以及公共建筑物的视线; (6)杆路在城市中应避免用长杆档或飞线过河,尽量在桥梁上支架或采用介入电缆从桥上通过;
(7)杆路路由的建筑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节省材料、减少投资。
2.2. 杆路路由应避开的场合
(1)有严重腐蚀的气体或排放污染液体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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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电厂、变电站、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及飞机场边缘; (3)开山炸石、爆破采矿等安全禁区;
(4)地质松软、悬崖峭壁和易塌方的陡坡以及易遭洪水冲刷、坍塌的河岸或沼泽地; (5)规划将来建造房屋、修建铁路、公路及开挖或加宽河道的地方。
3. 电杆位置的勘定
3.1. 电杆位置勘定的具体要求
电杆位置应根据已定的杆路路由,结合地形、地物等实际情况来勘定: (1)电杆位置必须能保证线路安全畅通; (2)电杆位置不应妨碍交通和行人安全;
(3)电杆位置不得影响主要建筑物的立面美观和市容;
(4)电杆位置不得过于靠近机关、工厂、消防单位和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的门口两侧,不应靠近窗户,不影响各种宣传橱窗等设施;
(5)电杆位置应便于引上、引入、施工和维护;
(6)角杆、终端杆和分线杆应考虑有无设立拉线或撑杆的地方;
(7)在街道路口或分线处,电杆的位置应考虑线路转弯、引接或分支等措施能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如不宜立杆时,可将前后杆距适当调整,或采取其他线路建筑方式;
(8)在道路、桥梁下坡拐弯处,常发生车祸的地方不应设立电杆。
3.2. 杆间距离
杆间距离应根据线路负荷、气象条件、线路交叉制式、用户下线以及地形、地物和今后通信发展、扩容、改建等因素确定。
(1)正常市话杆路的基本杆距见表2.3.2-1。
表2.3.2-1 正常情况下基本杆距
杆路类别 电缆杆路 明线杆路 市区杆距(米) 35~40 35~40 郊区杆距(米) 40~45 45~50 注:①郊区不包括工业区的边缘、林区和矿区等,其明线杆路杆距为45~50米;厂区内杆距为35~45米。
②如明线与电缆同杆架设,则按电缆杆路的杆距标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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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入用户的线路,如杆距超过35米时,一般应加设电杆,但如果第一个支点很坚固,且易于维护,其杆距可允许到40米。
(3)市区内采用钢筋混凝土电杆时,对无冰和轻负荷区杆路其杆距可增至50米;在中、重负荷区时,按40~45米考虑。
(4)电缆杆路与其他低压电力线、电车线同杆架设时,应服从电车线路的杆距。 (5)杆距在轻负荷区超过60米,中负荷区超过55米,重负荷区超过50米时,应按长杆档或飞线建筑标准架设。
3.3. 杆路与其他建筑设施的隔距
(1)杆路与其他建筑设施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2.3.3-1的规定。
表2.3.3-1 杆路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序号 其他设施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米) 说明 1 消防栓 1.0 指消防栓与电杆间的净距 2 地下管线 0.5~1.0 包括通信管线与电杆间的净距 3 火车钢轨 1*(1/3)H H为地面上电杆的高度(米) 4 公路 不小于1H H为地面上电杆的高度(米) 5 人行道边石 0.5 6 市区树木 1.25 指最边导线(包括电缆)与树枝间最小水平净距 7 郊区树木 2.0 8 架空线路 1H H为地面上电杆的高度(米) 9 房屋建筑 2.0 指导线与房屋建筑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10 霓虹灯及其铁架 1.6 指导线与灯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11 桥梁支架上最内侧导线 0.5 指最内侧导线距桥梁最突出部分 (2)架空电缆及架空明线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2.3.3-2的规定。
表2.3.3-2 架空电缆及架空明线架设高度
序与线路方向平行与线路方向交越架设与跨越地点 号 时架设高度(米) 时架设高度(米) 1 市内街道 4.5 5.5 2 市内里弄胡同 4.0 5.0 3 铁路 3.0 7.0 4 公路 3.0 5.5 5 土路(大车道) 3.0 4.5 续上表
序与线路方向平行与线路方向交越架设与跨越地点 号 时架设高度(米) 时架设高度(米) 条件 条件 最低线条到地面 最低线条到地面 最低线条到轨面 最低线条到路面 最低线条到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