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在甲方质量监督站的检查指导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一级专检的工作体制,三检制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项目的重点控制,实行工序交接制度,可定期组织质量检查,跟踪质量动态,及时总结质量管理工作。
4.2 贯彻执行本公司〈〈五三一八〉〉质量工作制度。 4.2.1 “五三”即五个三的质量工作制度: (1)三全:全过程、全企业、全员参加质量管理
(2)三执行: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标准、严格执行质量验证标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和按图纸施工。
(3)三检制:自检、复检、专检制度,定人定岗并做好记录。 (4)三工序:复检保护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质量,优质准时的为下道工序服务
(5)三不放过:发生质量事故后,原因不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受教育不够不放过,没有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2.2 “一八”即一套八个不准的施工纪律: (1)施工图未经自审、会审的不准施工。
(2)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业设计(或施工措施)的不准施工。
(3)工艺、质量标准不明确,没有技术交流或交底不清的不准施工。 (4)原材料、材料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规范规定须进行复检而没有进行复检的不准使用。
(5)设备、成品、半成品、不合格的或没有出厂合格证的不准使用或安装。
(6)二次灌浆工程未经质量评定以及重点部位工程未经项目经理部指挥人员签发砼浇灌令的,不准浇灌砼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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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道工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未经质量评定和专职检查员核定的以及没有工序交接证明书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发生质量事故后,没有做到“三不放过”的,不准继续施工。 4.3 总结、借鉴、运用同类工程施工成套技术经验成果,针对施工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设置质量管理点,实行预测预控全过程重点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4 强化现场技术管理,严格工艺纪律,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切实摆正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对工程质量坚持严格苛求精度,以质量求信誉。
4.5 加强施工计量器具的检测及计量管理工作。计量管理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
4.6 做好隐蔽工程及各项施工记录,及时进行技术质量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利于生产维护及档案管理。
4.7 各专业施工要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工序交接和成品保护工作,给工程质量创优创造条件。
4.8 针对本工程控制网测量实行从测设方案讨论制定,测量结果复测,校核及测量标志保护诸环节全过程控制。
4.9 针对工程质量关键设立质量管理,实行重点控制。在施工组织或方案中详细制定工艺措施,检测方法,确保工程的整理质量,设定质量控制点。
4.10 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施工图,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掌握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等,同时按公司《质量手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作业设计,施工中严格遵守。 4.11 各工种施工人员需持上岗操作证上岗操作。电焊工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焊工合格证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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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采购的材料要保持采购产品的检验程序,确保采购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采购产品的验证执行QG/JG01.20—2002《工程(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3 基础交接时,必须一次交清控制点、基准点和各种有关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复测,如有不符应马上提请有关单位解决。 4.14 各种计量检测工具、仪器,必须经国家专门的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统一使用,不得随意更换(包括各种常用的尺类等)。 4.15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要求预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附图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后,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方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4.16 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施工班组按已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认真填写有关的表格、做好施工记录,以备交工。
4.17 做好工序的交接与验收工作,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时要重视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使各工序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按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管理,每次转序都必须由公司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确认,合格后签发转序单,经监理方签证确认后,方可转序。 4.18 工程技术人员应准备相关的交工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各种有关的技术性文件、图纸等。
做好隐蔽工程及各项施工记录,及时进行技术质量资料的整理归档。 4.19 炉体砌筑采取由低处向高处立体全方位施工方式。
4.20在运输通道搭设钢管脚手架,材料随卷扬机吊至砌筑部位。各砖层线及控制线标在炉皮上,砌体中保证交错砌筑。
4.21炉体所有砖都应干排验缝,砌筑时,砖缝要填满、密实,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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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空缝。
4.22在砌筑材料中,所有与砖接触的合金件,应被陶瓷纤维散料覆盖,所有焊接件在砌筑前被严密覆盖。
4.23有孔洞拱砖,在施工前应进行预装,然后打上砖号,避免砌筑时造成混乱。
4.24在整个砌筑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自、复、专检制”,进行层检查及验收,与甲方及监理部门共同完成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4.25砌筑过程中采取“干排、演缝、双面打灰、轻靠、短拉重揉”的砌筑工艺。
第七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安全方针及目标
1.1 安全方针: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1.2 安全目标:死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1/1000以下。 2.安全保证措施
2.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本公司内部有关标准的各项规定。
2.2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操作,应严格遵守相应的国家标准 《GB6067 --2010》。所有起重机卷扬机必须设专人操作、指挥,信号统一明确。 2.3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细致的安全交底。 2.4 各工种应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5 施工用各种脚手架必须稳妥牢固,上人作业前需经安全员检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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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后,方可上人作业。多层作业时,上层结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2.6 安全部门现场安全员,必须随时在现场跟踪,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以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进行。 2.7 在夏季雷雨天高空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雷击伤。 2.8 安全用电要求
本工程由于高空作业,用电设备较多,且联系不是十分通畅,操作人员施工使用的电器设备(焊机、卷扬机、等)和电线、电缆不许有漏电现象存在(现场安装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安全电压为36V以下,设专人经常检查,保证作业安全。 2.9 消防措施
为防止电气设备及其它易燃物品造成火灾,生活区内各种临设电线、电缆等,必须严格按有关要求敷设,在生活区内及施工现场内设置灭火器材,保证安全生产。施工区域的甲方设备设施不得随意乱动。 2.10 施工现场要设置垂直和水平安全通道,保证施工人员上下攀登安全。吊装作业区、卷扬机滑车组作业区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指挥信号传递明了准确,以保证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预防及应急措施
危险级别 危险源识别 I 级 危 险 源 预防措施 为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火设施和个人防火装置,预留消防疏散通道;严禁违章作业;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防火和逃生技能培训;组织成立施工现场的应急响应小组,包括对外联络和人员救助。 应急措施 火灾确认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打119报警;组织疏散现场人员,本着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利用现场消防设施先扑救 有可能发生火 灾的化工区(焦1 化厂内施工)动火作业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