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打一场全胜“攻坚战”。
区城管局负责,对各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容秩 序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制定市容、违章建设整治计划和市容考核标准,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环卫局负责对各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制定环卫设施的配备、清扫保洁人员的配备、旱厕改造计划和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住建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公共道路基础设施的硬化、灯化、亮化、绿化等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制定工作计划,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危房重建、征收等工作,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食药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加工食品小作坊的“三小”行业整治工作指导和协同,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卫计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和“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指导和协同,制定考核标准,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商务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指导,
制定考核标准,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水利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人畜饮用水安全、河道、水沟、水渠、水塘、水井等改造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市直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办做好辖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自来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协助乡镇办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乡、村道路硬化平整、维修改造和沿线沟渠环境卫生工作,并协助指导乡镇办搞好乡、村道的硬化平整、维修改造和沿线环境卫生工作。
区公路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路面养护的清洁,整理路容路貌。协助各乡镇办整治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和马路市场。
区财政局负责全乡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攻坚战”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市、区要求,全力保障经费到位。
双清工商分局负责协助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五 小”行业营业证照及户外广告等整治工作指导,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双清规划分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处置工作。
双清环保分局负责并指导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厂矿
企业单位排污治理。
双清公安分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废品收购站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的监管工作,提供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现场执法安全保障。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 5日至30日)
1、成立“攻坚战”指挥机构。各乡镇办、职能部门要成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攻坚战”“作战营”的“攻坚战”指挥机构。落实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严格依据整治标准,迅速掀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攻坚战”行动。
2、制定“攻坚战”方案。各有关乡镇办、(社区)、村针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近期整治的基础上,制定重点难点整治“攻坚”方案,并组织实施。
3、营造“攻坚战”声势。各乡镇办要深入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村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攻坚整治氛围,切实增强集中整治工作“攻坚战’’的影响力。同时,及时上报“作战”动态,形成“战地快报”。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分项推进、重点攻克的整治步骤,分头组织实施,重点难
点问题采取集中联合整治“攻坚”行动。
l、组织大清除行动,全面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积存的垃圾、卫生死角、“牛皮癣”、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堆放的废弃物、杂物。
2、拆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有损市容市貌的棚、亭、架和破旧广告牌匾,拆除影响人行通行和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3、建设改造道路、环保、给排水设施、垃圾池‘(屋)、公共厕所,配置数量足够的果皮箱、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清运车等环卫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道路破旧、垃圾乱扔乱倒、旱厕和排污等问题。
4、依法治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洗车、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和乱养禽畜、乱开店铺、乱辟菜地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
5、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部门联动,集中“火力”实施攻坚。 (三)长效管理阶段(7月1日以后)
各乡镇办和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整治标准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齐全工作台账,查漏补缺,严防回潮。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实施定人、定岗、定责,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誓死守卫“攻坚战”
阵地不丢失、管理工作不反弹。
八、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工作 “攻坚战”在“团长”的统一指挥下,高速运转“作战’指挥机构,一切行动听指挥,确保“攻坚战”指挥系统严格有力、快速、高效。
各乡镇办和各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本单位整治工作“攻坚战”方案和指挥系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组织打好各“营、连”“攻坚战”。区创卫办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求得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和支持。同时,要加大对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办督查力度,掌握整治进度,督促各街道办、村(社区)高质量按时限完成整治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引领和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攻坚战”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要跟踪进行宣传报道,对动作不大、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
(三)统筹经费保障。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攻坚战”所需经费从市、区两级财政和市、区直部门专项经费中给予经费支持,实行资金集中支付,并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尔
后按进度和实际成效下拨经费。经费由各乡镇办统筹管理,合理分配。具体整治经费预算为:纳入市整治范围的1 5个城中村,市财政补助20万元/社区(村),区财政配套10万元厂社区(村)纳入市整话范围的31个城乡结合部,市财政补助20万元/社区(村);纳入区整治范围,但未纳入市整治范围的15个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财政补助10万元/社区(村)。
(四)严厉督查考评.区督查考核组要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跟踪考核,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专项检查考核,评定结果直接与乡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