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按进度和实际成效下拨经费。经费由各乡镇办统筹管理,合理分配。具体整治经费预算为:纳入市整治范围的1 5个城中村,市财政补助20万元/社区(村),区财政配套10万元厂社区(村)纳入市整话范围的31个城乡结合部,市财政补助20万元/社区(村);纳入区整治范围,但未纳入市整治范围的15个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财政补助10万元/社区(村)。
(四)严厉督查考评.区督查考核组要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跟踪考核,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专项检查考核,评定结果直接与乡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