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贷款。这类贷款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在对债务人财务因素、非财务因素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状况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类。贴现、表外业务垫款一并参照分类。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贷款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和自然人其他贷款。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是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助学贷款,这类贷款按照本细则确定的矩阵分类。
银行卡透支主要依据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自然人其他贷款是指除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以外的个人贷款。这类贷款主要以债务人所经营实体的运营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担保情况、还款记录、付息情况和逾期时间等直观指标作为划分依据,根据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分类标准划分类别。自然人其他贷款中余额在10万元以下(含)的可参照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
第二十六条 在进行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时应通过各种现场、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债务人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和担保各方面的信息,并据此分析债务人还款可能性,在充分分析债务人还款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风险分类的标准和特别规定判定信贷资产类别。
(一)财务分析是指在对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债务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债务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二)现金流量分析是指根据债务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债务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债务人经营活动和筹、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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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现金流量分析的方法和要旨同样适用于对个人债权在其个人及家庭在收入、支出和借款方面产生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能力的分析。
(三)非财务因素包括债务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债务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债务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贷款的担保情况、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凤台联社的信贷管理。
(四)担保分析是指对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影响。是否考虑动用担保是区分好资产(正常、关注类)与不良资产的重要分界线。因此,必须对抵(质)押品、保证人进行评估,并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抵(质)押品的有效性。用于担保的抵(质)押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抵(质)押手续是否完备、有效,是否办理了抵(质)押登记并取得相关登记证书。
2.抵(质)押品价值的估计。在有市场的情况下,分类人员要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质)押品的市场价格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定值。
3.抵(质)押品价值评估的有效性。抵(质)押品价值已经凤台联社内部评估或商业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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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并已经客户经理审核确定符合要求,自该评估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抵(质)押品价值超出一年时间内未经外部评估,如该抵(质)押品价值明显升值可以不再评估,但如抵(质)押品价值下降或者不能确定,需由客户经理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重新估计抵(质)押品价值。
第五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资料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准确无误,必须建立完善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债务人建立起完整的档案,客户经理有责任保证客户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如有漏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在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之前,应广泛收集信息,逐步建立信贷资料信息库。信息库由信贷档案和综合经济信息两部分组成。
第二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信贷客户档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1.债务人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贷款卡(证)及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查询单、银行分户账流水账单、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业务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产权结构、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组织结构、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职工人数以及附属机构的情况。
3.债务人的经营历史、信用评级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4.客户行业类别。 5.授信业务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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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信申请理由及申请时的还款来源;
(2)授信业务的审批层次,审批结论的主要内容(应专门说明是否为有条件同意,条件内容、审批条件落实情况);
(3)授信协议签订和客户使用情况;
(4)授信业务担保情况(包括担保有效性情况、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进一步分析,抵质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5)贷后管理的简要情况,要说明近期对该笔授信业务五级分类的结果;
(6)一个债务人有多笔贷款的,应在债务人的背景材料中逐笔说明。
(二)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
1.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债务人的其它财务信息,如在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2.保证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和其它财务信息(主要包括对外担保、金融负债情况)。
(三)重要文件。 1.债务人的借款申请。
2.各信用社信贷调查、审贷小组审议、审批表、超权限贷款报审文件和总部贷审委贷款批复等文本文件,包括项目贷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贷款项目评估报告、上报总部的立项文件和批准文件、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抵押物评估报告等。
3.借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借据。
4.贷款担保的法律文件。包括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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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证合同、财产所有权证(如:地契、房产证、征地协议(合同)及付款凭证、公证文件)以及依法办理的有关登记文件等。
5.债务人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往来信函。包括客户经理走访考察书面记录、备忘录,商业银行对外询证函、回复函。
(五)债务人还款记录和凤台联社催收通知。 (六)贷款检查报告。包括定期、不定期的各类贷款检查分析报告,内审部门稽核报告。
(七)原来的贷款分类资料。包括贷款风险分类报告,主要有:
1.影响偿还可能性的各类风险因素分析; 2.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3.上一期分类时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贷款分类认定表及附件材料、申请贷款风险分类复审报告、贷审会审议记录、批复文件等。
第二十九条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事业单位贷款客户的经营信息,各信用社在贷前调查时,要把能否提供及时、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贷款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对于债务人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凤台联社有权要求其在贷款期内限期改善;对于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会计内部控制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凤台联社可依据贷款合同运用提前收贷、减少授信额度、拒绝提供新贷款等措施进行信贷制裁。各信用社应当以派驻客户经理、定期现场审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指定专人负责,以了解、分析、监测债务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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