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全制度(10)

2019-08-29 18:45

十二、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十三、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十四、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五、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十六、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器械,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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