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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断面取定为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
2.5cm×1.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止水片宽35cm;其他填料取定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十三、变形缝盖缝,木板盖缝断面取定为20cm×2.5cm;橡胶板的厚度取定为2.0cm;铝合金装饰板取定为25cm×0.15cm;抛光金属板厚度取定为0.3cm;不锈钢板盖缝子目中的不锈钢板厚度取定为0.5cm;塑胶硬板厚度取定为0.5cm。如设计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实际所含铁件含量与定额项目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四、预埋止水带项目中的连接件、固定件,可按钢筋铁件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用在桩头防水时,执行涂模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00。
十六、刚性防水水泥砂浆内掺高效有机硅防水剂项目,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掺合剂及其含量可调整换算,人工不变。
第A.8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一、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胶泥、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以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及厚度,如项目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4.水玻璃类面层及结合层项目中均包括涂稀胶泥工料;树脂类及沥青类均包括树脂打底料及冷底子油工料。
5.花岗岩板面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板底为荒面时,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其结合层的砂浆用量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6.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7.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保温隔热
1.本章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及一般保温工程,保温层的各种配比强度可按设计规定换算。
2.本章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本章的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及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板材均以石油沥青或砂浆作粘结材料。
4.本章外墙粘贴聚苯板、挤塑板保温适用混凝土墙面及各种砌体墙面。
5.各部位聚苯板、挤塑板保温项目中保温板材厚度不同时,按一下方法调整: (1)厚度在150mm以内时,材料单价调整,其他不变;
(2)厚度在150mm以上时,材料单价调整,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6.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7.首层外墙阳角需加设金属护角的,可按设计要求用量增加相应费用。 8.除墙体聚苯板现浇混凝土保温、现浇腹丝穿透型单面钢丝网架夹芯板、机械固定腹丝穿透型单面钢丝网架夹芯板及硬泡聚氨酯保温材料界面处理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内;聚苯板、挤塑板等其他保温材料需界面处理时,套本章界面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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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温板带凹槽时,对应的抗裂砂浆或现浇混凝土量相应调整:
(1)抗裂砂浆除每增减1mm目外,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50。
(2)聚合物抗裂砂浆每增减1mm子目外,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2.00。 (3)现浇混凝土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025
10.腰线上做保温(包括空调板、阳台板等构件),其对应的保温项目、界面砂浆项目,执行墙体相应的保温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50,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0。
11.防火隔离带执行墙体相应的保温项目、界面砂浆项目、抗裂砂浆项目,执行墙体相应的保温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0,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05。
12.墙体、天棚自调温相变材料保温、MPC高效复合保温砂浆保温、改性粉煤灰保温砂浆保温项目包含钢丝网铺贴工料。
13.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项目中。
14.墙体铺贴块体材料以石油沥青做胶结材料时,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15.耐碱玻纤网格布、镀锌钢丝网铺设均包括接缝、附加层、翻包的人工及材料,不再另行计算。
16.屋面坡度15度以内的执行本定额项目,15度以上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7。 17.当柱子保温采用沥青稻壳板铺贴保温时,套用墙体保温中沥青稻壳板铺贴保温子目。 12.零星隔热工程:
(1)池壁、池底隔热分别套用墙体隔热及地面隔热的相应项目。
(2)门口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部位,分别套用墙体或地面隔热的相应项目。 (3)梁头、连系梁等其他零星隔热工程,套用墙体隔热的相应项目。 (4)柱帽贴软木、泡沫塑料板,按混凝土板下铺贴项目计算。
(5)塔顶或水箱底板、顶板上铺填保温材料,按相应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5。
第A.9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一、构件运输
1.本章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25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25km时,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运输费用。
2.构件运输按下表分类计算。 构件分类表 类别 1 项目 4m以内实心板 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2 板、楼梯段、阳台板 混凝土构件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3 处理)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过梁及单件体积在0.1m34 以内小构件 5 6 金1 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 隔墙板(高层用)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第 12 页, 共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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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结构构件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2 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箅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3 管道支架 3.本章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如遇到非等级公路的狭窄、颠簸以及重车需要桥梁、道路加固、加宽等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二、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已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过回转半径应另按构件1km运输项目计算场内运输费用。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构件安装,不论距离远近,已包括在项目的构件安装内容中,不受15m的限制。
3.构件安装用脚手架套用本定额A.11脚手架工程有关项目计算。
4.金属结构构件安装项目已包括构件经运输后发生轻微变形所需人工校正费用(指人工使用一般工具校正)。如构件运输后发生重大变形的调正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5.金属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项目计算。 6.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7.吊车轨道安装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8.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项目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不包括作业面以外的机械转移,不包括构件拼装与安装所需要的螺栓与配件,如发生时可据实调整费用。不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与运输,如发生时,套用相应项目。
9.混凝土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10.混凝土构件安装时所需的填缝料(砂浆或混凝土)和找平砂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行计算。但全装配壁板接头灌缝应按混凝土章节有关项目计算。
11.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2.单层装配式建筑的构件安装,应按履带式起重机项目计算,如在跨外吊装时,按相应项目(履带式)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13.混凝土构件及金属结构构件安装是按檐口高度20m以内及构件重量25t以内考虑的,如构件安装高度在20m以上或构件单个重超过25t时,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下列系数。单机吊装乘以1.30,必须使用双机抬吊者乘以1.50(使用塔吊者不乘系数)。
14.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未包括连接螺栓,其费用另计。
第A.10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一、本章适用于建筑厂区范围内除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外的各种路面、涵管、涵洞、室外排水管道及配套构筑物工程。如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者,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二、如遇机械挖路槽时,按本定额A.1土、石方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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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掺砂、掺石压实普通路面,泥结、级配碎(砾)石路面项目是按人工拌合材料编制的,如用其他方法拌合时,不作调整。
四、道路基层、道路底层、道路面层已包括机械碾压,如采用其他机械时不作调整。 五、如遇机械摊铺道路垫层、基层及底层,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六、单项道路工程量小于500m2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七、块料面层路面如铺多边形砖时人工乘以系数1.15;铺拼图案砖时人工乘以系数1.33。
八、侧缘石安装项目,均不包括底部垫层,可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九、石砌护坡项目已包括防滑部分加深埋入的石料用量。
十、侧(翼)墙、涵台、涵墩如设计规定抹灰时,套用B.2墙柱面工程的相应项目。 十一、室外排水管道项目中未包括土方工程及管道垫层、基础,应按有关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十二、室外排水管道项目的胶圈用量与实际不符时,按实际用量调整,其他不变 十三、室外排水管道铺设已包括试水所需工料。
十四、各类井、化粪池是按《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s7五地下水编制的,设计与之不符时,执行其他章节相关项目。各类井、化粪池项目中未包括土方工程、钢筋制安、模版制安、脚手架,应按有关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井如为石砌时,执行其他章节相关项目。
十六、各类井、化粪池按标图计列了抹灰,如设计要求与之不同时,执行其他相关定额项目。
十七、各类井、化粪池的井盖均是按球墨铸铁编制的,爬梯是按塑钢编制的,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八、当井深、池深不同时,按本章的“池深(井筒)每增加0.2m”项目调整。 十九、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上皮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上皮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上皮。
二十、各类化粪池池深是指井盖上皮到混凝土底板上皮的距离。 二十一、沉井项目适用于底面积大于5m2的陆上明排水沉井工程。 二十二、沉井下沉挖土时,不论采用何种机械吊土,均不作调整。 二十三、沉井排水按本定额排水相应项目计算。
第A.11章脚手架工程
一、本章脚手架仅适用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含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脚手架。 二、建筑物脚手架是按建筑物外墙高度和脚手架类别分别编制的。建筑物外墙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作为计算起点,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栏板结构顶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面顶算至墙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山墙按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4.屋顶装饰架与外墙同立面(含水平距外墙2m以内范围),并与外墙同时施工,算至装饰架顶标高;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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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章脚手架管、扣件、底座、爬升装置及架体是按租赁及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工期编制的。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的项目内。
四、墙体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费用。 五、外脚手架项目中已包括卸料平台。
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点数量可据实调整。
七、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墙板安装脚手架按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乘以系数0.25.
八、球形网架在地面拼装、就位安装用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搭设方案;在顶部拼装、就位安装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九、建筑物需要搭多排脚手架时,按“高度50m以内每增加一排”字目计算,其中高度在15m以内乘以系数0.70,高度在24m以内乘以系数0.75.
十、烟囱脚手架是按混凝土烟囱编制的,按“座”计算。
十一、水塔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烟囱脚手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1。
十二、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贮仓筒壁、造粒塔筒壁等,不另计算脚手架。
十三、建筑物最高檐高在20m以内计算依附斜道,依附斜道的塔设高度按建筑物最高檐高计算。独立斜道套用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0.
十四、地下建筑的脚手架及依附斜道套用相应高度外双排脚手架及依附斜道项目。高度系指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
第A.12章模板工程
一、本章中模板是分别按本省施工中常用的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定型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混凝土地胎模、砖地胎模编制的。组合刚模板及卡具、支撑钢管及扣件、大钢模板按租赁编制,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的项目内;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等按摊销考虑。
二、复合木模板适用于竹胶合模板、木胶合模板、复合纤维模板。
三、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编制的,3.6m以上6m以下,每超过1m(不足1m者按1m计),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计算,6m以上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四、拱形、弧形构件是按木模考虑的,如实际使用钢模,套用直形构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混凝土基础构件实际使用砖模,套用砌筑相应项目。
五、构造柱模板套用矩形柱项目。
六、斜梁(板)是按坡度30°以内综合取定的。坡度在45°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60°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七、现浇空心楼板执行平板项目。
八、电梯井壁的混凝土支模楼层层高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墙超高项目乘以0.50计算。
九、2层以内且建筑面积2000m2以内的建筑物,梁、柱施工使用复合木模板的,复合木模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40.
十、散水、坡道模板按垫层模板套用。
十一、明沟垫层按垫层按垫层模板套用,立壁套用直形墙模板乘以系数0.40.
十二、混凝土构件模板已综合考虑模板支撑和脚手架操作系统,不另行计算,混凝土构筑物及符合“A。11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条第8款条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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