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定额章节说明
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不临路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工程每一面临路的,增加3%的费用。临路是指建筑物立面距道路最近便道(无便道时,以慢车道为准)外边线在50米范围内。
三、安全生产、文凭施工费的基本费、增加费均以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做为计取基数。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不同阶段按下列规定计取:
1、基本费在编制标底或最高限价、报价时按本章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竣工结算时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2、增加费在编制标底或最高限价、报价时按最高费率计算,竣工结算时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第 36 页,共 3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