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关,发现走私、盗抢车辆时必须扣留人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不能办理,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答清楚;
7、坚持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窗口或工作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服务指南公开业务范围、工作人员照片和服务证编号、投诉电话,并设置意见箱、举报箱,严格执行警务公开制度,在办证大厅设置公告栏,公开机动车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设立警务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
8、实行“值日警官首问负责制”,除值日警官外,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受理、办理群众来电、来访,第一个被咨询的人员有义务给群众准确的答复,群众到“窗口”办理业务,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办结;凡手续不全,实行回告单制度并解释清楚,手续补齐,第二次办结,严禁拖、推现象的发生;
9、严格作息时间,尽职尽责工作。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须准时接待群众,下班时仍有群众办事的,应坚持办理完毕后方能下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办公时,应提前对群众进行公示;
10、中介机构人员监督制度,报请支队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督促其建立规章制度,在其办公地点公布收费标准,代理承诺,公示代理人员姓名、照片,设置举报电话。定期组织代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考核,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上岗。代理人必须挂牌上岗,并在其代理的业务申请表上签字,提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代理人有责任事先向机动车所有人宣传有关业务规定,并在代理申请时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料,填表规范、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代理登记或与经办人争吵;代理人在代理业务中吃、拿、卡、要,欺骗坑害群众利益,以代理名义从事违法、违纪行为或以车管所名誉进行蒙骗欺诈的,除由中介代理机构负责外,一律终止代理人资格。
六、会议制度
1、积极参加支队组织的学习活动,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全所民警、职工大会。会议内容:学习传达各级文件通知和支队决定,布置阶段性工作,讲评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每个星期四的上午8时为会议或学习时间。
2、所务会: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会议由所长主持,参会人员为车驾管分管副所长、各岗位民警,讨论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规范,讨论并解决办理车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各岗位汇报当月工作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打算,对车管所及各项业务工作提出建议性意见、建议;专题请示、报告等。
3、各岗位业务会:组织学习、讨论有关车管、驾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研究、汇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布置完成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证件印章使用和保管制度
1、民警个人工作证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的使用规定,工作时间个人所持的警察证、上岗证等应当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复制、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
2、各类印章应分类妥善保管,严防被盗、遗失或损坏。 3、行政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并由所长负责保管。 4、使用行政印章应进行用印登记。 八、防盗、保密及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负责车管所办证大厅安全管理的保安人员,要认真负责确实搞好办证大厅的安全管理工作。晚上负责值班的保安人员要负责对车管所各部门的门窗进行检查看护,并在职在位确实做好防盗及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对配备的各种办公设备,要按使用规范操作,妥善保管。
3、对有关业务用表、卡、证及印鉴必须妥善保存,防止遗失、被盗事件的发生。 4、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部门写出情况报告所领导,研究后再报送支队审批。 九、后勤保障制度
1、做好车管工作新增设备的计划、申报及安装使用,按时做好车管业务所需牌、证、卡的计划、申领
工作;
2、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民警、职工能够休假,
3、对民警、职工本人或家属生病,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看望及慰问。 十、车辆管理制度
1、支队用车实行派车单制。行车证、钥匙统一集中在支队车队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用车。 2、驾驶警车必须携带驾驶证、警官证,并按规定着装。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 4、完成出差任务后,必须将车清洗干净,及时归还支队车队。 十一、卫生管理制度
1、各岗位每天上班前10分钟,打扫办公室环境卫生。办公台面保持清洁卫生,台面只准摆放与办公有关的文具、设施及水杯。办证大厅及三楼利目一考场,由专职清洁工作负责打扫,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新鲜,无蜘蛛网,无污迹、无烟头、无积尘。
2、办公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将自己的办公桌椅摆放整齐,将台面物品收拾好。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十二、值班制度
1、下班后车管所大厅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按支队要求统一安排值班备勤人员。
2、值班人员应当严守工作岗位,接听电话文明礼貌,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情,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3、交接时应当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清当班期间情况、待办事项,并履行值班登记、签收规定。 十四、民警人身保险、医疗保障(体检、疗养、休假)制度。 1、支队为全体民警办理人身伤残保险。
2、医疗保障,由支队负责落实,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市卫生局共同建立快速救治因负伤民警绿色通道,保证负伤民警得到及时救助。
3、定期给每位民警体检,每年至少一次。由支队自行安排医疗保障定点医院体检,切实保证民警的身心健康。
4、所有民警都实行轮休、年休假制度。
牌证室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牌证的入库、发放及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及相关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牌证,是指办理车管业务工作所需的未经使用的有效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及防伪膜等。
3、车管所牌证岗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牌证室管理制度的落实。 4、除主管领导批准外,非牌证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牌证库房。
5、凡需进入库房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提包、手袋、刀、剪刀;不得穿大衣,风衣等易于夹带档案的服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化学物品以及任何食品。
6、牌证岗工作人员应随时掌握库存牌证的实际用量,并根据使用情况提出订购制作计划报车管所领导,认真做好牌证入库的清点核对及台帐。
7、定期核对发牌、发证数量、杜绝空白牌证流失。牌证岗工作人员负责将每日计算机制证统计数记录台帐,凡计算机打印错误、空白证件排牌印刷错误、计算机点击后未制证的都应视为废证,废证应集中妥善保管。
8、牌证岗工作人员应确保牌证室的物品摆放有序,便于查找领取,认真落实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9、对每日回收的旧号牌和作废证件,牌证岗工作人员应逐一登记入库,定期汇总造册上报监销。
空白证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的空白证件是指未使用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行驶证塑封膜、驾驶证、驾驶证塑封膜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空白证件,防止流失。
3、车辆管理部门领回空白证件后,应立即交接给保管人,并登记入库空白证件的名称、数量、入库时间,有编号的,应登记编号,并经保管人签字确认。
4、相关岗位根据每月办理业务的需要,向保管人领取空白证件。领取时应登记领取空白证件的名称、数量、领取时间,领取有编号的空白证件,还应登记空白证件的编号。使用人应在领取空白证件的记录上签字确认。
5、保管人应定期核实空白证件的使用、损坏数量,收回未使用的空白证件。对损坏的、误打的空白证件,要收回销毁,机动车登记证书要登记编号后销毁。
6、对领取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符的,报业务领导,查明原因。 7、如有非法挪用、占用空白证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档案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动车和驾驶证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室(库)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原则性强,熟悉车管业务,工作认真细致。
3、未经车辆管理所领导批准,非档案室(库)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库)。经批准后非档案室(库)工作人员进入档案室必须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4、档案入库前,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签注是否规范,符合规定的档案方可入库,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
5、档案入库要进行交接登记,机动车档案要登记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所有人、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注册登记日期、转入登记日期等信息,驾驶证档案要登记档案编号、身份证明号码、姓名、准驾车型、初次领证日期、发证机关、转入换证日期等信息,档案管理员和交档案人要在档案入库登记上共同签字确认。
6、机动车档案因转移登记需要出库时,应登记档案出库的时间、档案的简要信息、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档案管理人员和提档案人共同签字确认。
7、除机动车转移登记外,经入库的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原则上不得出库,对特殊情况档案确需出库的,要经过车辆管理所领导批准,登记档案出库的时间、档案的简要信息、出库的事由,提档案人和批准档案出库的领导应签字确认。对于长时间离开档案室(库)的档案,要复印存底,返还档案时要仔细审核材料是否缺失,如发现档案材料有缺失、替换的,档案不得入库,并及时向车辆管理所领导汇报。
8、档案摆放应当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分类上架摆放。档案摆放应当整齐、有序,易于查找。交接完毕的档案应及时上架摆放,不得堆放档案。
9、查阅档案必须经车辆管理所领导批准后,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查阅,并且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 10、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查阅本人的机动车档案,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查阅本人的驾驶证档案,查询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1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12、出具证明或复印档案资料的,必须经车辆管理所领导批准并签字确认。出具的证明要有存档,复
印档案资料的,还应登记复印资料的项目。
13、定期对注销、撤销登记的机动车和注销、撤销、吊销的驾驶证进行清理。对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登记档案的注销或吊销时间、档案的基本信息。书面报告支队,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地点销毁。监销人和销毁人应在销毁记录上签字确认。
14、档案室(库)保持干净、整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工作。有条件的车辆管理部门,档案室(库)应分设档案查阅室、档案存放室。
安全保卫消防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车管所领导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4、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5、在办公室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下班前各岗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车管所队伍建设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车管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素质建设、正规化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总要求,结合我所实际,为圆满完成我所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全所车管民警队伍的思想建设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精神,大力开展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和时事政治教育,努力培养“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2.加强《 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交通民警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实际,开展以执法为民为核心内容的爱民实践活动,体察民情民意,促进警民和谐。
3.开展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对民警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狠抓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谈话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气氛,筑牢民警的思想防线。 二、进一步加强全队伍的组织建设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车管党支部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交警队伍的廉政建设
6.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不断推进有公安交警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
7.加强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通过惩处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例子教育民警,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
8.完善内部收费制度。加强对行政性收费、资产管理等情况检查。 9.加强内外监督。继续强化“五条禁令”和“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
10.做强做实各大队车管分所,增加基层人员,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 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1.以车管的“三懂五会”(即:懂车管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懂车管方针政策,懂车管业务知识。五会:会检验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会审核驾驶证资料和核发驾驶证,会操作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做群众工作)为目标,坚持每周半天学习训练日制度。
12.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加大岗位培训力度。以达标考试方式实现公共科目练兵的制度化,组织民警进行岗位培训,确保“三个必训”的落实。
六、加强思想政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表彰先进典型
13.继续深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的立功创模和评先评优活动。大力表彰在车管工作中,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和队伍建设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该记功的要及时申报,该评先进的要及时表彰。 14.引导民警要积极上网查看上级公安机关在公安网上开辟知识性、趣味性、多样性相结合的学习园地,形成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的良好风气,并进行交流、健康咨询和讨论研究。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利用公安网、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开展的远程教学讲座,并做好记录。
15.加强公安交警文化建设,把公安交警文化作为传承交通警察精神的载体。切实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警营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氛围,增强队伍凝聚力。
七、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工作,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16. 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所长要半年与副所长进行谈心;车、驾管副所长要每季度与民警进行谈心,切实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及时沟通思想,了解民警疾苦,帮助解决困难。所领导在民警立功受奖、晋职晋衔、岗位交流和受到批评处分、婚恋变故、与群众或同事发生矛盾时,必须及时进行谈心;在民警生病伤残、直系亲属住院或病故、本人或子女结婚、家庭出现纠纷时,必须及时上门慰问、家访,以真挚的情感温暖人心。
17.建立健全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和走访民警家庭制度。车管所每季度要对民警思想状况进行一次调查分析,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准确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民警思想问题的措施。建立单位与民警家属沟通联系制度,所里每年召开一次民警家属座谈会,了解民警的家庭状况,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尽力帮助解决民警家属下岗、子女就业问题,多为困难民警家庭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警营。
18.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民警议事制度,重要事项要事先征求民警意见,事中、事后接受民警监督。 19.认真落实年度定期体检制度。每年要组织民警进行一次体检。逐级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定期对民警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及时解决影响民警健康的突出问题。
20. 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要科学组织实施民警年休假制度,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对超过法定时间工作的民警,应当安排补休。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的民警进行疗养。对患严重疾病的民警要强制进行休假、疗养。 八、进一步加强政工、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21. 加强政工、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工作的保障制度和奖励制度。所里将严格按照支队的纪监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实时接受监督。
政治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制度
一、每年初,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及时组织民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传达上级文件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建立单位学习记录和民警学习档案,定期组织民警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全年考核评比。
二、定期对民警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