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要点: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企业年金理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和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方聘任。
理事任期由企业年金理事会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6.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要点: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3)具有从事法律、金融、会计、社会保障或者其他履行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4)具有决策能力。
(5)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
7.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要点:
(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方式。
(3)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4)基金管理方式。
(5)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6)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7)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8)中止缴费的条件。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 简述《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年金缴费比例规定? 答案要点:
(1)企业缴费应控制在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未能达到公司核定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或企业亏损,以及人工成本较高时,应动态调整企业缴费水平或暂停缴费。
(2)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应不低于企业为其缴费部分(不含补偿性缴费)的四分之一,并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当企业缴费水平调整或暂停时,个人缴费应相应调整或暂停。
9.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受托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案要点:
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2) 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臵策略 (3) 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4) 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5) 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6)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10. 我国发展企业年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要点:
(1)自愿参与原则。
(2)个人账户原则。 (3)信托原则。
(4)市场化管理原则。
(5)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11. 企业年金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案要点:
企业年金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功能和激励功能。企业年金作为企业的养老金,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将逐步发展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总体保障水平。
企业年金是一项人力资源政策,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即付部分,企业年金是延期支付部分。企业年金的分配要发挥激励作用,对贡献大、工龄长的职工,应有一定的倾斜。通过企业年金密切企业同职工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12. 企业年金的管理机构有哪些? 答案要点:
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主要有: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要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因年金设臵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
14. 简述公司各单位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所提供的管理服务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 答案要点:
各单位对企业年金基金各管理机构所提供的管理服务,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年度考核评分。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管理运营、信息披露、客户服务、增值服务。法人受托机构评估内容还包括管理监督和投资业绩;托管人评估内容还包括投资监督。
15.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答案要点: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则是:
(1)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原则。
16.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绩效评估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案要点:
公司企业年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绩效评估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依法合规原则。 (2) 客观公正原则。 (3) 全面有效原则。
17. 简述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范围。
答案要点: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产品之外,增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
18. 账户管理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答案要点:
(1)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及时将核对结果提交受托人。 (4)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5)向企业和收益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6)向收益人提供年度权益报告.
(7)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8)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9)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19.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与集合计划有什么不同? 答案要点:
(1)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指受托人将单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单独进行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2)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20. 发生哪些情形,企业年金单一计划需要变更? 答案要点:
(1)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者投资管理人变更。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变更。 (3)企业年金计划名称变更。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受益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
受益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新工作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新工作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在原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臵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22. 什么情况下,公司各单位应中止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费用? 答案要点: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各单位应中止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费用:
(1)除政策性亏损等客观原因外,企业经营亏损或未达到应具备条件的,自不具备条件的下一年度起暂停企业年金缴费,待达到条件的下一年度起恢复企业年金缴费;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3)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职工死亡或经公安机关认定失踪的;
(5)职工因故被停薪、羁押期间的;
(6) 职工向企业自愿提出不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
(7)按照各单位员工奖惩等相关规定应暂停缴费的其它情况。 23. 简述公司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 答案要点:
(1)作为公司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备选范围选择和调整的依据。
(2)作为受托人对投资管理人进行企业年金基金增量和存量资产分配的依据。 (3)作为受托人制定和调整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臵策略的依据。 24. 公司各单位企业年金企业缴费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原则。 答案要点:
企业缴费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比例应根据职工对企业经营业绩贡献的大小,结合职工的岗位责任、在公司系统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但企业缴费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参与企业年金计划职工平均水平的五倍。
25. 公司各单位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选择的原则。 答案要点:
(1)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备选范围由公司总部负责组织选择,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通过绩效评估择优确定后公布。
(2)各单位要在公司备选范围内择优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落实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防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运营风险。严禁各单位在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时二次招标。
26.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答案要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托管人有下列行为: (1)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合管理。 (2)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与托管的其他财产混合管理。
(3)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计划、不同企业年金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混合管理。 (4)侵占、挪用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5)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论述题
(二)社会保险部分(8)
1. 社会保险制度有哪些特点? 答案要点:
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二是法定性。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在全社会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使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是互济性。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作用,分散用人单位和个人风险。四是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通过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和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五是广泛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职工和城乡广大居民。
2.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要点:
《社会保险法》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 (1)人大监督。《社会保险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2)行政监督。《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社会保险监督方面的职责。第一,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监督方面的职责: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第二,
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责: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3)社会监督。第一,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和主要职责。《社会保险法》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第二,规定了工会的监督。《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三,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公开社会保险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请论述工伤认定的流程。 答案要点:
(1)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要点:
《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或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答案要点: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答案要点: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