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完成上级交办的专业性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员素质要求:
6.1 具有大专以上及相当学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具有较强工作能力;从事化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化学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的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2 掌握全厂生产系统的概况,熟悉化学水设备及相关系统的的技术规范、设备性能、内部结构、运行要领、装设地点及系统间的联系。熟悉机组热力设备的结构。运行过程和运行特点。
6.3 熟知部颁安全规程、检修规程、上级及厂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6.4 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坚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