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加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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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格证明
(职务加分凭证之一)
1.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应提供该单位的行政级别证明;(局级、处级、科级)
2.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企业集团公司,应提供该单位规模为哪类型企业的证明;(大型、中型、小型)
3.提供上述两项证明以佐证该申报人的行政职级。
任职文件复印件
(职务加分凭证之二)
申报人应提供现岗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
主要职务职责证明
(职务加分凭证之三)
如申报人的职务为行政副职,须提供主要职务职责证明。本单位证明的内容为:
***同志自****年**月至今,担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职务职责是: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特此证明
本单位党组织章 ****年*月**日
同时,上级单位(机关)党组织须证实其主要职务职责真实性,在单位证明上加盖公章。
政工年限及主要职务职责证明
按照《2016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意见》(津政职办?2016?4号)提出的“一律提供申报人政工岗位和年限真实性证明”的要求,由本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党组织章的政工年限及主要职务职责证明,并由上一级主管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审核盖章。
如:**同志,自****年**月至今从事政工工作,****年**月被评为政工师,现职称受聘履职**年。该同志政工工作经历如下: 任职起止时间 ****年**月—****年**月 ****年**月—****学院团委 ****年**月 ****年**月—****学院学工****年**月 部 主任 书记 所在单位 ****学院 岗位(职务) 主要职务职责 辅导员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学院共青团的全面工作 负责学工部学生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 特此证明。
本单位党组织章 上级政工职评办公室审核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