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观点各不相同,都有充分的根据。应该说,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以及体制上的制约,使原本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放眼全球,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是实行土地的私有制,没有哪一个发达国家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中国如果要发展,不可能逃脱这个普遍规律。从中国的传统来看,土地也都是私有的,并且可以自由买卖。而从经济学理论上说,我们要搞市场经济,必然也是以私有制为主要基础的。因为只有产权明晰,才好进行交换。所以作为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毫无疑问应当实行私有化。因此目前中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其改革方向应当是将产权划归到个人。
从这个思路来看,关于强化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观点与改革的方向是相悖的。因为强化集体的权利也就是强化村干部的权利,农民的利益更难得到保障。而要确立农民在村集体中的主人翁地位,在目前的农村基层民主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只能是一句空谈。土地私有化的主张好是好,但是其阻力会是很大的,很难被各方面所接受,即使推行的话,在政治体制没有相应改革的情况下,能不能避免类似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巨大混乱和不公正,也是很令人忧虑的一件事。所以比较稳妥的做法,就是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赋予农民永久的土地承包权,同时这个权利可以转让、抵押、继承。当然这并不能根本解决农村的征地问题,因为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的,而所有权是各种财产权利中最根本的权利。但是这毕竟可以提高农民在征地谈判中的地位,而且向土地私有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其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至于有些地方的农民主动自发的分田分地行动,是农民权利意识觉醒的表现,是非常令人振奋的,国家应当予以承认和保护,以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
在农村推行永包制的同时,务必同时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为以后进一步的产权私有做好准备。因为产权主要是通过国家权力来保障的,但是另一方面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又会侵犯私人产权。所以必须要确保国家权力的适度,就是既能
保护好私人产权而又不至于侵犯私人产权。换句话说,就是要实行法治。而我国目前的政治状况与法治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过于集中,人民的民主权利流于形式,不能得到充分行使。因此,必须要进行民主化的转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否则,正如有人担心的,即使农地产权私有了,农民也很难维护好自己的权利。中国传统上就缺少对于私有财产的尊重,特别是在专制主义的皇权面前。这也是中国社会不可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魏特夫在其研究中也指出,中国的私有产权属于一种弱的私有产权,只有经济上的意义,而没有西方社会那种可以抗拒政府强权的政治意义。
当然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保护私人产权。我们设想一下,不要说其他民主权利,只要人民拥有对政府首长的选举权和罢免权,那么占中国人口70%的农村肯定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现行的许多对于农民的歧视性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都是执行不下去的。至于征地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更是不难解决的。最近党内一位元老也撰文指出,共产党已经执政60年了,再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无法向人民和历史交代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是最为关键、最为迫切也是最为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