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发[2011] 号关于印发《“阳光效能”服务“五个打造”实施方(2)

2019-08-30 15:47

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不吃亏,实干苦干者得重用。开展“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行动,学习研究、用足用活政策,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建立大督查考评机制。整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督查工作组等督查督办资源,成立大督查考评办公室,集中统一开展督查考评活动。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每季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绩效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评,并下发专项通报,以督查考评促进整体工作的推进。实施督办意见书制度,对主题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下发督办通知书,有关单位在接到督办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作出书面说明。逾期不办者,将严肃处理。对一些涉及重大项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

通过大新电视台、《今日大新》、大新政府网和政风行风网络评议板块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工作制度》、《跟踪督查制度》、《承办督办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等制度,形成完备的督查体系,保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四)完善“两进一充分”制度。实行阳光行政审批。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设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有行政审批单位进政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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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中心设立窗口,充分授权窗口人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严格实行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巡查、单位分管领导每周带班督办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阳光审批,服务便民。

(五)严格奖惩措施。坚持“三严三到位”,严格要求、严格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措施到位、督查到位、效果到位;实行“双励双挂”,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相挂钩,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对活动中成绩突出,得到企业和群众好评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在年底绩效考评中优先予以评先评优。对表现优异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经考核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及时列为后备干部或予以提拔使用。同时,把活动督查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对活动中责任心不强、措施不落实、工作不作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或给予诫勉;对严重贻误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是对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四是对受到不同企业或群众投诉同一问题三次以上和三项以上不同问题的单位,由县领导对该单位领导进行约谈,问题属实仍不纠正、解决仍不满意的,执行诫勉谈话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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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组织处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督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五、组织实施

从2011年12月初至2012年12月底,集中一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主题活动,对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初至2011年12月底) 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明确开展“阳光效能”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要求,自觉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印发相关文件、资料和典型案例汇编,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崇左市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六届人代会有关精神,学习本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深入开展“六治正风”活动,大力实施执行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发展”行动。组织学习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文件、政策和县“两会”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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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崇左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等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研究、用足用活政策,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政策破解发展难题的本领和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大讨论。立足工作实际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各乡(镇)、各部门要查找妨碍机关行政权力正确行使,以及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展开讨论。通过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三是组织开展绩效督查和完善考评体系。一边学习讨论,一边开展督查。组织人员对2011年绩效考评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结合实施“六大战略”和建设“五个大新”的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2012年目标考评体系,对考评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动员部署阶段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每位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学习讨论情况报县“阳光效能”活动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2年1月初至2012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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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按照开展“阳光效能”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

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对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和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得力,工作是否到位;(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办事拖沓,相互推诿,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正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5)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问题;(6)工作情况不清,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的问题。

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方面,重点查找:(1)履行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2)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3)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慢作为、作为不力的问题;(4)对《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经常督促检查;(5)在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以及其他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行为;(6)是否存在影响发展环境的其他问题。

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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