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沉降槽顶盖在下落过程中,施工现场负责人刘丰伟指挥摘除故障的手动葫芦和中心筒6个手动葫芦吊钩,使原有27个手动葫芦承载减为20个,各受力点承载量增大且受力不均;
(2)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改变沉降槽拆除顺序,未将中心筒先下降到槽底,致使
槽顶(自重33.78吨)吊载增加38吨(中心筒和结疤重量),吊载超重;
(3)施工单位将原设计方案中用于吊装的抱杆由Φ219×10毫米改为Φ159×5毫米(抱杆来源),且吊耳孔切割形状不规则,未作打磨处理,造成槽体顶盖下降过程中抱杆弯曲破坏,吊耳受力超载;
(4)施工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违章操作。 2.间接原因
(1)监理人员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发现施工单位改变施工方案未制止,未组织相关人员对抱杆和吊耳验收;
(2)施工方案不完善,未考虑中心筒结疤重量,未对抱杆和吊耳进行受力计算、并对吊耳设置做出明确规定;
(3)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意识差;
(4)中标联合体对施工单位监督不严,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建设单位对总承包方监督不严,未能及时制止其违规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为,中铝河南分公司氧化铝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沉降系统4#槽体拆除顶盖坠落事故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重大责任事故。
五、预防与防护措施
“6·22”重大事故后果非常惨痛,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对发包的生产经营项目在设计、施工、安装、改造、修理、调试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实施作业,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工作,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理单位要落实监理责任,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规定要求。
(二)规范建设工程相关方管理,严格履行尽责
强化《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各自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企业必须履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检测,确保正常运转
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强设备点检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对使用的设施、设备易出现故障,开展预想预测,制定有效的防护制度和改进措施,确保运行良好。
(四)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前严密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引导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特点,制定防范违章作业行为措施,杜绝违章操作。
(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地方政府和企业要加强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政府部门要通过应急资源普查,准确详实掌握应急资源,遇有重大险情,能够有效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有效救援。
附件1:中铝河南分公司氧化铝四沉降区域4#槽体顶盖拆除 “6.22”重大坠落事故专家组技术分析报告
附件:2:沉降槽18个¢219×10毫米抱杆强度校核
附件3:沉降槽18个¢159×8毫米、现场18个¢159×5毫米抱杆强度校核
附件4:中心筒结疤重量估算
附件5:“6·22”重大坠落事故现场图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