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锡梅同志在全省社妇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2月28日)
这次全省社妇卫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深刻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推动社妇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各地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推进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社区卫生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各地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着力深化社区卫生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一是社区卫生“15分钟服务圈”已经建成。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全省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8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8个,实现了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全覆盖。深化创建工作,新建成3个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23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个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地以此为抓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省财政扶持经济薄弱地区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装备,对179个达标社区卫生服务站给予补助,使功能布局更加科学,就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加强“三基”训练,增强了综合业务素质,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满意度达到92.8%。二是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实现了上门服务人次、预防保健人次、门急诊人次和医师日均诊疗人次的“四个上升”。与2010年相比较,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服务人次数由485万人次上升到625万人次;预防保健服务量占当地总量的比例由71%上升到81%;门急诊人次占当地总量的比例由44%上升到46%;全省社区医生日均门诊量由14人次上升到18人次,提高了28.6%。三是社区卫生服务行为更加规范。社区门急诊患者的输液比例明显减少,使用抗生素的比例明显下降。与2010年相比较,全省社区门急诊患者使用二联以上抗生素的比例下降了6.1个百分点;住院病人中使用抗生素比例下降了11.4个百分点;门急诊患者的输液比例下降了5.9个百分点。四是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发生革命性转变。社区卫生服务已经从注重医疗转变到为群众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服务功能更加健全;从“坐堂行医”转变到上门服务,便民措施更加落实;从趋利创收转变为公益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的理
念逐步形成,服务模式更加人性化。全省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团队服务,95%以上的街道对居民实行了网格化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提供上门服务500多万人次。据城调队调查,目前我省城市居民接受过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比例达到67.6%,群众对社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满意度达到93.9%,对社区就诊费用的满意度达到88.3%,对前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倾向度达到90.4%。五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各地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截止去年底,全省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有24936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83.4%;各市、区都制定和实施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考核、双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初步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这些综合改革措施对于体现社区卫生公益性、降低就诊费用、增强服务能力、改变诊疗行为、改善患者就诊习惯等发挥了积极作用,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问题,不仅使我省社区卫生事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对深化医改全局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我省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医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各地以深化医改为动力,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加强了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妇幼保健机构网络逐步健全。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强化政府责任,确立了各级政府办好一所妇幼保健院(所)的工作思
路,深入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妇幼保健机构115个,并建成了10个三级妇幼保健院、6个二级妇幼保健院和53个甲等妇幼保健所。二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以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为手段,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增强综合实力。改革妇幼保健管理模式,实行分层次服务、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合理分工、逐级指导的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了结构优化和服务水平提高。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连续三年业务用房面积增长10%,固定资产增长60%,病床增长20%,完成门急诊(保健)量增长15%,出院病人(产妇)增长12%,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稳定在98%以上。三是妇幼保健服务秩序明显好转。依法强化对2000多所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1.4万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定期考核换证,淘汰不合格人员,实现了机构、人员100%持证执业。制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并依法进行技术准入,规范了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复核评估比例达到60%以上,托幼机构督查覆盖面达到50%以上,并对不合格机构实行限期整改。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两非”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妇幼保健服务秩序。四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全面改善。健全妇幼保健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质量控制制度,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综合防治效果。全
省婚检率提高到52.7%,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为4.06‰。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公共卫生项目为抓手,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加强住院分娩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全省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6/10万和4.04‰,全部进入全国先进水平前三名。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明显改善。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严格资金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务,有效控制了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一是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地把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摆上重要位置,出台政策文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项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层层分解任务。省及时调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完善相关处室各自负责条线业务指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加大了项目工作的统筹管理力度,形成了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建立了项目经费分级负担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各地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