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金担保,但担保额不能超过其本人的股金额。动用合作社的资金为有偿使用,年按投入资金额的12%上交合作社,或按年利息率12%计息。社员个人借款应按期归还,若逾期归还,应按月息2%收取滞纳金,若逾期半年以上,应予以除名,并依法追回借款。
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三)盈余分配制度
本社按日历年度进行会计核算,扣除当年生产成本、经营支出和管理服务费用等,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1、公积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奖励及亏损弥补; 2、公益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3、风险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本社的生产经营风险。
4、盈余返还,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按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统筹分配。
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本社如有亏损,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风险金、公积金弥补。风险金、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四)生产资料供应折让制度
社员购买本社水产育苗部、渔需物资部的水产苗种、饲料、渔用兽药等生产资料可按实际购买数量享受一定比例(折让比例一年一定)的折让,折让金(由水产育苗部、渔需物资部上交合作社)由合作社在年终以二次返利的形式返回给社员。
(五)社员产品交售结算制度 社员产品交售结算办法分两步走:
起步阶段:本社营销配送部(即县农渔产品营销配送中心)收购社员产品时按市场价付款,年终再按产品市场价的1.5%上交合作社,由合作社按社员投售额进行二次分配。
条件成熟阶段:本社营销配送部对社员交售的产品先验收定级记帐,待本批产品销售完毕后结算付款。产品价款按本批产品的销售金额减去销售费用和提取4%的服务费后的余额为本批产品的价款。
(六)开支审批制度
本社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并实行正、副理事长互签制度。一次性3000元以下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10000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由理事长审批;一次性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一次性5000元以上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30000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合作社正常性业务招待费开支实行定额管理,定额内由理事长审批,超出定额的须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争取项目的费用开支,应限定在项目经费的一定比例内,具体比例由理事会决定。公事出差按国家规定报销差旅费。所有费用开支,凡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就不得自制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完备和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不得报支。
(七)按期结报制度
本社出纳员须严格履行报帐手续。原始凭证要真实可靠,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方可付款。出纳必须逐笔登记现金及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并及时编制统一的会计报表。各类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理事会、监事会及县社财基科各1份。
(八)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本社必须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基本帐户,现金、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银行印鉴一律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出纳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合作社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帐。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严禁设小金库、帐外帐。
(九)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本社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必须逐项登记入帐,并落实岗位责任,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和维修。固定资产、物资产品要每年至少盘存一次,对盘盈盘亏的,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调帐等财务处理。
(十)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本社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提取和筹集专用基金。专用基金应坚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财务监督制度
本社实行定期财务审核制度,以便理事会随时掌握合作社财务运行情况。监事会负责实施对合作社各项财务预决算、经济合同及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查,并要每年二次对本年度发生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事项,进行逐项审查,审查结果要向社员公布。
(十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本社所有发生的经济事项,都必须按规定签订规范化的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责、权、利,并按期搞好合同的结算和兑现。本社的各种工程发包、财产租赁、经济承包协议、财务收支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必须定期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并设专门档案柜(室),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档案要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财务档案移交、销毁要按有关规定办妥手续。
八、公文管理制度
(一)文件批阅
1、本社收到的文件、资料,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处理。 (1)各级重要来文和上级交办的批件均送正、副理事长阅批。
(2)对涉及有关职能部(室)的专业性文件,同时送给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签署意见。
(3)对各类会议通知,在转送文件的同时,及时用电话等方式告知参加会议对象。
(4)对任命、表彰、通报等一般文件,送正、副理事长轮阅后,夹入专门文件夹,待召开理事会议时传达。
(5)对各类简报、信息等来文。送正、副理事长阅后,分类夹入文件夹,待召开理事会议时传达。
2、以社名义发文,文稿由办公室拟写,送副理事长签发。有关重要文件,由副理事长核稿后,送理事长签发。本社工作简报、经验总结、典型材料,如副理事长不在,可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公文办理
1、办公室应做好公文收发、登记、送阅、督办、催办、归档工作。本社相关人员对阅办文件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及时归档。文件办理时间需超过一个星期的,应以复印件留放,原件退还办公室。
2、文件、资料传阅,由办公室按上述五个类别分送。每人轮阅后必须签署姓名、时间和阅后意见,并及时将文件送还办公室,或由办公室及时将轮阅文件收回。每人轮阅文件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天,加快文件传阅速度。
3、办公室要按领导批示、意见和文件要求及时办理承办件,并将办理结果报告正、副理事长和反馈到有关单位。
4、文件的起草、拟稿,须按公文格式规定及存档要求,用蓝、黑墨水书写在方格纸上,字迹要清楚。
5、文稿打印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明确拟稿人便为责任校对,对初稿有差错的必须校对二次以上。
6、借阅文件,要先进行登记,用后归还。
九、学习、培训制度
(一)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片组长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社员(代表)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三)学习内容要根据本社生产经营服务需要确定,既要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针政策、理论及管理知识,又要学习水产养殖、加工及营销技术。学习方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主讲(辅导)者要提前备课,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讲究实效。
(四)学习时要进行考勤,确有急事或因病不能参加学习,须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五)凡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在学习时要随带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十、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社档案主要分为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两类。
(二)文书档案主要有本社的重要收文和发文(含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统计材料及会议记录等,由办公室定期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登记,并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主要有本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收支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由会计定期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登记,并由会计负责保管。
(四)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存情况,保持档案资料清洁卫生,达到防火、防潮、防蛀、防晒、防尘、防盗,确保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五)档案移交须列出移交清单,经核对无误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均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字。需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人员提出销毁意见,造好清册,经鉴定小组鉴定后报理事会批准;销毁档案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同时要有三人在场,并在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列入档案保存。
(六)利用档案应办理手续,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在利用的同时,根据需要写一张《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在利用工作结束时,由利用者如实填写,及时交档案人员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