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等六个文件(3)

2019-08-30 20:14

以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可疑事件,及时向所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提出批评意见;

4、配合当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和联合执法行动,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5、开展农村集贸市场、庙会等食品流通市场巡查工作,做好对婚丧嫁娶等家庭集体聚餐活动的现场指导工作;

6、协助做好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统一颁发聘书,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进行考核。食品安全协管员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由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统一组织考核,称职的续聘,否则解除聘任。培训工作要定期进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收集、记录和反馈食品安全协管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将依法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质量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工作经费和工作补助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二、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监督作用

(一)食品行业协会主要包括粮食、蔬菜、果品、畜产品、饲料、渔业、农业产业、绿色食品、食品工业、白酒葡萄酒工业、调味品、焙烤食品、饭店烹饪餐饮、奶业协会等。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

(二)食品行业协会主要负责:

1、组织食品行业自律管理、行检行评、评先评优; 2、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企业利益,指导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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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注研究食品行业发展方向及态势,调查分析本行业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4、接受政府委托,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开展重大食品安全课题调研;

5、组织帮助食品企业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质量保证机制。 (三)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依照有关规定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对政府购买的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项目,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项目管理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冀机编办?2010?30号)执行。

三、强化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一)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创造条件,积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认真研究处理新闻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公正报道。

(二)各级新闻媒体应积极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宣传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级新闻媒体应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舆论监督,认真负责地对食品安全政策、产业状况、存在问题和隐患等进行调查,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报道,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披露,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进行曝光。在新闻报道中,要恪守职业道德,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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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正报道,反映真实情况,弘扬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防止出现虚假报道和不实炒作。

四、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一)县政府要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统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受理、记录、查处、反馈工作。县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做好举报奖励的审定、奖金管理、奖金发放、信息披露等工作。使用全省统一举报电话。

(二)县政府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可指派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查处,也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向举报人反馈,做到案件受理及时、查处准确、反馈得当、运转高效。

(三)县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地方财政按年度核拨,单独立户、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

(四)县政府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和相关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违规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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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以及《保定市食品安全应急处臵机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全县食品安全应急处臵机制。

一、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依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任丘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全县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形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使应急处臵工作有章可循。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设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为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安全保卫、医疗救护、调查处理、物资供应、善后处理、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处臵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汇总信息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工作情况。

(二)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主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冻结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资产,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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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三)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主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抢救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提出救治措施,减少人员伤亡。

(四)调查处理组。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五)物资供应组。由县发改委牵头,主管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交通运输,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主管副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把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准确研判、稳控、引导舆情,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八)专家咨询组。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处臵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确定相关专家组成咨询组。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臵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三、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Ⅱ级(重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Ⅲ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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