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干部作风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8.8%。当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信访案件是因为基层干部决策不民主、处事不公、暗箱操作、作风粗暴引发的。
六是宅基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6.9%。主要表现在宅基权模糊,建房纠纷,以及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宅基地暂停审批等情况。如我县新农村试点龙源镇某村自2010年暂停申请宅基地,该村杨某三个儿子相继成家,因没有宅基地,四户住在一个小院内,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口角,一家人苦不堪言。
七是涉法涉诉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3.9%。如我县三阳乡彭某儿子因打架伤人被控故意伤人成立,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入狱,其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上诉至市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彭某频频上访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受贿等问题。
八是优抚救济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2.8%。当前农村存在一部分无儿扶养的老弱孤残、年老多病的退伍军人和军烈遗属及家庭特别困难的妇女儿童,他们大多无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生活来源不稳定,只好到信访部门求助。
九是其他问题,如医患纠纷、交通意外死亡、伤害赔偿等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1%。
三、农村信访主要特征
综观当前农村信访,主要呈现出“五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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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集体信访多。2007年至2011年,23.4%的信访量为联名信和集体访,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2011年,农村联名信分别发生21件、33件、49件、52件、63件,农村集体访分别发生32起456人、35起492人、40起671人、53起898人、84起1054人。发生集体访的多为涉土纠纷或干部选举问题。
二是重复信访多。农村信访群众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来信来访时情绪激动,要求诉求立即查清、落实,时限要求紧,而信访案件办理有一定的程序,其不耐等待,一再致信或上访催促案件尽快查处,造成重复信访。
三是越级信访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信访群众大多认为“官官必相护”,对基层政权组织;二是农村信访群众对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不够信任;三是长期以来存在着“唯上、唯大”观念,40%来县信访会发生越级访,致信上级人大、政协、信访部门及党委、政府机关或人访。
四是择机信访多,多为涉土、干部作风等问题。信访群众往往在元旦、春节、国庆、党的全会、省市“党代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到首都、省会或国家重要机关信访,错误地认为这样可以引起上级有关机关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借此对基层党委、政府施加压力,促使问题尽快解决,或个人利益诉求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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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
五是无序上访多。发生无序上访的多为意外事故死亡、涉及群体利益的土地纠纷等问题。近年来,农村上访者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轻则吵闹、哭诉、静坐,重则扯横幅、围堵机关大门、拦截主要领导等等,且情绪异常激动,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的劝阻和调解,提出过高要求。五年来,共发生到天安门上访10余起,省委、省政府上访近20起,围堵市政大厦事件20余起,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近30起,造成我县信访工作十分被动。
四、产生农村信访的主要原因
农村信访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归根结底是民生问题,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管理不健全,人民素质与当前社会发展不协调都可能引发信访问题。
(一)管理机制存在漏洞 一是职能管理不到位。
1、部分职能部门履行职能不到位。如农村宅基地确权不明,规划不合理等问题严重。(1)历史遗留下的土地权属纠纷,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起来难度较大;(2)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宅基地、审批建房时把关不严,没有深入农村察看,对实际情况不了解,只是按程序批办手续,影响了相邻关系,引发矛盾;(3)部分村规划不明确,宅基地权属、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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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模糊不清,村民之间有争议;(4)部分农户未经批准就擅自在自留地或抢占他人宅基地建房,造成违法占地,由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有查处权而没有强制执行权,申请法院执程序繁琐且具体执行起来也很困难,致使宅基纠纷得不到有效遏制;(5)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2、信访工作导向不够鲜明。部分乡镇和单位对稳定工作不重视,单方面注重经济发展,没有真正将工作精力放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人本之间的关系。发生信访问题时,消极处理,存在拦访、截访,拿钱销访的情况,增大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隔阂。
二是干部管理不健全。
一方面是乡(镇)党委、政府的原因:有时纵容维护村干部,处理一些问题时,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意见,不愿到群众中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甚至怕得罪村干部,以后的工作不好开展,以致在一些问题上无原则地迁就,不到万不得已不处理,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过于宽松。
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的原因。(1)少数村干部的思想素质不高,办事不公道,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如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卡、要,从中谋利,在土地承包、处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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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基纠纷时,不公正、不公平,为政不廉、办事不公。(2)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民主意识不强。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对有抵触情绪的群众,往往采取压制的办法,个别村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个人说了算,留下隐患,激化了干群矛盾。(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不公开或虽公开但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征地补偿方面,群众对收支产生怀疑和猜测心理,导致干群之间互不信任、产生隔阂。
(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是农村民主法治监督管理不到位。 随着法制的健全,村民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依法自治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显,但在实际中离法治的民主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农村的信访问题与缺乏基层民主法治管理有很大关系,如村务问题,虽然明确规定要实行村务公开,但公开内容过于简单,时间不定期,甚至不公开。一些重要决策往往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民主议事制度形同虚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村民的利益。民主法治监督管理不到位与村民逐步增强的民主法治意识产生矛盾,也是造成许多信访问题的原因之一。
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1)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2)合同履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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