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溪笔谈》卷九:“郑毅夫自负时名,国子监以第五人送,意甚不平。《谢主司启事》有‘李广事业,自谓无双;杜牧文章,止得第五’之句。又云:‘骐骥已老,甘驽马以先之;巨鳌不灵,因顽石之在上。’主司深衔之。他日廷策,主司复为考官,必欲黜落,以报其不逊。有试业似獬者,枉遭斥逐。既而发考卷,则獬乃第一人及第。(岳麓书社,2002年版) ? 长编卷93天禧三年三月:
? 初,上累定考試條制,举人納試卷,即先付編排官,去其卷首乡貫狀,以字號第之,封彌官謄寫校勘,始付考官定等訖,復封彌送覆考官再定等,乃送詳定官啟封,閱其同異,参驗著定,始付編排官取乡貫狀字號合之,即第其姓名差次,并試卷以聞,遂臨軒放牓焉。大抵欲考校、詳定官不獲見举人姓名、书翰,編排官雖見姓名,而不復升降,用絕情弊。
? 《宋会要辑稿》选举6之50:
? 嘉定十六年,太学博士胡刚中等言:“怀挟之禁,非不严切。近来场屋违戾,书坊规利,撰印小册,名曰夹袋,以便其用。若不痛革,此弊日滋。欲从礼部行下诸路运司遍州县,应书坊夹袋、小板、怀挟日下焚毁,不许货卖,严立罪赏,务在必行。”
? 北宋中期“精英”阶层的领军人物如范仲淹、欧阳修等人,起自清贫的知识分子(寒俊),与活跃在六朝隋唐的士族知识分子在生活经历与背景方面有巨大的差异,政治态度、理念追求、文化品格与思想倾向都与士族知识分子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以天下为己任,是一批兼擅文章、经术与吏干且活跃于政治舞台之上的新型士人,是具有综合性的官僚。 ? 南宋川省的类省试:《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1:(北宋)蜀至开封府几万里,蜀士下省者贫不能归,多投汴河而死。 ? 第四节 积贫积弱局面与庆历新政 ? 一、积贫积弱局面
? 1、冗兵(据《宋史》卷187《兵志》编 )
? 《长编》卷159庆历六年七月三司使王拱辰言:“太祖時兵十二萬,太宗時十八萬,章圣時四十萬,今遂倍之。兵在精不在眾,宂散坐食,非計也。三司雖總財用大計,而事實在外,請諸道帥臣并任其責。” ? 北宋军队主要有三种,禁军、厢军、乡兵。
? 禁军:是正规军,担任守备京师、征战屯戍等任务。 ? 厢兵:亦是国家正规军中的地方兵,名义上属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管辖。庆历年间以前,只用于劳役,不进行军事训练。 ? 乡兵:是非正规地方武装,一般不脱离生产。北宋为了抵御辽、西夏而设。又称民兵。 ? 后果:
? 张方平《乐全集》卷23《再上国计事》: ? 天下之所以困,本于兵。
? 蔡襄《端明集》卷22《论兵十事》: ? 一岁所用,养兵之费,常居六七。 ? 同上,卷22《强兵》:
? 天下之入不過緡錢六千餘萬,而養兵之費約及五千,是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
? 2、冗官
? 《包孝肃奏议集》卷1《論冗官財用等》称:景徳、祥符中,文武官總九千七百八十五員,今内外官屬總一萬七千三百餘員。“其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選人不在數内,較之先朝,纔四十餘年,巳逾一倍多矣。……今天下州郡三百二十、縣一千二百五十,而一州一縣所任之職,素有定額,大率用吏不過五六千員則有餘矣,今乃三倍其多。而又三嵗一開貢舉,每放僅千人,復有臺寺之小吏,府監之雜工,荫序之官,進納之輩,總而計之,不止於三倍。是食禄者日増,力田者日耗,則國計民力安得不窘乏哉。” ? 东都事略卷三七王化基传:
? 乃獻澄清略言時事有五其一復尚書省其二謹公舉其三懲貪吏其四省宂貟其五擇逺官太宗嘉之。
? 張方平《樂全集》卷18《對詔策》:三員守一闕。 ? 宋祁《景文集》卷26《上三冗三費疏》:一位未闕,十人競逐。 ? 3、冗费
? 除每年给辽和西夏的银绢七十余万匹以外,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真宗景德时,每次郊祀,内外赏赐金帛、缗钱计601万贯,至仁宗朝则增至1200余万贯。(曾巩《元丰类稿》卷30《议经费札子》)
? 开封收支:宝元元年,岁入金帛1950万,支出2185万;庆历二年,岁入2929万,支出2617万(是年无郊祀)(据《宋史食货志下》) ? 4、积弱局面的形成
? 长编卷131庆历元年二月:屯二十萬重兵,只守界壕,不敢與敵,中夏之弱,自古未有。
? 司马光《传家集》卷41《论横山疏》:被甲行數十里,則喘汗不進,遇鄉邑小盗,則望塵奔北,此乃衆人所共知。 ? 叶适《水心集》卷五《纪纲三》:
? 天下之弱勢,歴數古人之為國,無甚於本朝者。 ? 卷五《廂禁軍弓手土兵》:雖有百萬之兵,而不免自貶為至弱之國。 ? 卷五《兵论二》:養兵以自困,多兵以自禍,不用兵以自敗,未有甚於本朝者也。
? 积弱局面形成的其他因素
? 1、军事指挥混乱,将从中御,以文制武,兵权分散,互相牵制。 ? 2、兵不识将,将不专兵,上下无凝聚力。 ? 3、消极防御,战略呆板。
? 4、长期重文轻武,忽视将才培养。 ? 南宋方大琮说“本朝立国太弱”[1],“本朝立国素弱,虽全盛时亦然。契丹至澶渊,其危迫与将犯汴京时何以异?”[2] [1]《与郑丞相书》(三),全宋文321册,第210页。 ? [2]《与李丞相书》(三),全宋文321册,第215页。 ? 二、庆历新政
? 1、内容:庆历三年九月,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 ? 1)明黜陟:不唯年资,而重实绩(改革磨勘)。 ? 2)抑侥幸:抑制恩荫为官之途。
? 3)精贡举:重科目经世致用,择优异者为官。 ? 4)择长官:选择有实际吏干能力的为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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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均公田:对各路、州、县的职田作出规定。 6)厚农桑: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 7)修武备;主张恢复府兵制。 8)减徭役:减轻百姓负担。 9)覃恩信:广施恩泽于百姓。 10)重命令:切实执行宣敕条贯。
内容:前五事说吏治,后三事论富强,最后二事乃具体运用。整顿吏治,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推行府兵制。而重点在于整顿吏治与财政问题。 2、失败
庆历四年六月,范以参知政事充陕西、河东路宣抚使。八月,宣弼宣抚河北。五年三月,韩琦出知扬州。新政宣告失败。 失败原因: 1)操之过急。
2)损害官僚的利益。 3)仁宗态度的改变。
4)新政的局限: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生产。 第五节 王安石变法 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宋廷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制订和领导变法的机构。改革措施有: 理财诸法是:
(1)均输法——为改变原来各路转运使经济信息不灵,各地产品供求失调的弊端,命各路转运使全面了解各地产品的供销情况和京师需求情况,有计划、有选择地“徙贵就贱,用近易远”。这一条保证了京师的正常供应和市场的稳定,限制商人投机倒把。也可节省国家的开支,减轻人民运输劳役负担。 (熙宁二年七月)
(2)青苗法——规定每年春正月和五月青黄不接时,由政府按户等高下贷粮食或钱财给农村主户,称青苗钱,借贷半年后加息二分(个别地区三分)归还。这是企图以低利贷代替地主的高利贷,维持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也可增加政府的收入。此法是对常平仓法的改革,故又称常平法。(熙宁二年九月)
长编卷174皇祐五年四月庚午:戍兵多而食苦不足,(权庆州李)参視民闕乏,时令自隱度谷麦之入,預貸以官钱,谷麦熟則偿,谓之青苗钱。数年,兵食常有余。其后青苗法盖取诸此。
(3)农田水利法——规定各地湖、河、沟、堤之类,凡与当地农业有关、需要兴修、疏浚的,均由政府计其工料费用,督令受利人户按户等高下出工出资兴修。无钱者由政府出资,收取利息一分。水利资源、设施为豪强霸占者,必须重新疏通公用。(熙宁二年十一月) (4)免役法——也称募役法,是把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方法,改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充役。募役所需费用,由当地主户(土著的原有民户,与客户相对)按户等高下分担,称“免役钱”。原先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僧道户和不服差役的城市坊郭户、农村的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等,也须按户等纳相当同等民户所纳钱的半数,称“助役钱”。还得加收十分之二的免役宽剩钱,备荒年之用。
? 这可以使很多农民免除劳役束缚,有利于农业生产。 ? 熙宁二年十二月即公布,至四年始推行全国。
? (5)市易法——政府出资在京城设市易务,大量收储各种滞销货物,待市场短缺货物时,再赊销给商人,半年出息一分偿。后来在杭州、成都、广州、扬州等地也设市易务。这是用国家权力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以稳定物价,国家收入也有增加。(熙宁五年三月)
? (6)方田均税法——规定从熙宁五年(1072年)九月起,对全国土地进行清查丈量(方田)。县官主持丈量土地时,明确产权和土地数量、质量,分别定等,作为征税的依据,以改变过去豪强地主有产无税、农民产去税存、赋税负担不合理、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现象。 ? 整军诸法是:
? (1)置将法——熙宁二年,精简军队,淘汰老弱,控制禁军人数。三年十二月,改变过去“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状况,在全国各军事要地设置带兵将领,共置九十二将,每将统兵三千人左右。将领负责训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 (2) 保甲法——把农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农闲时保丁练习武艺。夜间保丁轮流值班巡查,维持治安。逐步实现民兵制与募兵制相结合,增强各地的武装力量。 (熙宁三年十二月)
? (3)保马法——初在开封府实行,后又推行于河东、陕西等五路。按自愿原则择人养马。养马户名免除部分赋税。此法改变过去军马全由政府饲养的状况,使政府节约大量养马开支;有利于加强地方的军事实力。(熙宁五年五月)
? (4)军器监——针对过去武器制造管理混乱、质量低劣的情况,在开封设置专门机构军器监,负责监督兵器制造,从而提高兵器制作的质量。(熙宁六年六月) ? 培养人材
? (1)三舍法:
? 熙宁四年(1071),立太学生三舍法,学生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学生经考试逐级而升,上舍生成绩优异者,或直接为官,或直接参加省试、殿试,把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联系起来
? 初入太学的为外舍生,不限名额;外舍生一年公试升为内合生,200人;内舍生二年后公试升为上舍生,100人。 ? (2)科举改革
? 废明经诸科,以进士科取士。不考诗赋,帖经和墨义,只考经义和策论。 ? 三经新义(诗义、书义、周礼义)成为统一教材,也是科举取士的依据。 ? 影响最大的是青苗、募役、保甲三项。元丰时王安石去位,神宗仍继续执行。 ? 效果
? (1)富国效果明显。扭转了国家财政困难局面,积聚了大量财富。 ? A 长编卷407元祐二年十一月:户部尚書李常言:昔先帝勤勞累年,貯蓄邊備,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塲積剰錢共五千六百餘萬貫,京師米鹽錢及元豐庫封樁錢及千萬貫,總金銀穀帛之數,復又過半。邊用不患不備。(可供户部20年经费,张帆注)
? B 全国兴修水利工程一万处,溉田三十六万顷。(张帆《中国古代简史》,200页)
? 生产所得不多,直接征敛于百姓者多,以青苗钱(常平)、免役钱为最。 ? (2)强兵收效甚微。
? 成效:军器可供数十年之用。熙宁间,从吐蕃夺取了熙(甘肃临洮)、河(甘肃临夏)、岷(甘肃岷县)之地。
? 痼疾:军政腐败依旧,军队素质、战斗力并未有所提高。 ? 元丰时与西夏两次作战,损失军士、民夫共六十万人,物资不计其数,反映出强兵梦的破灭。 ? 失败原因
? (1)触动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 ? (2)神宗立场的动摇及辞世。 ? (3)新法不够完善。 ? (4)变法人才不足。
? (5)贯彻不力,甚至走样。
? (6)王安石个人的原因。邵氏闻见后录卷20:王荆公初參政事下視廟堂如無人一日爭新法怒目諸公曰君輩坐不讀書耳趙清獻同參政事獨折之曰君言失矣如臯?稷契之時有何書可讀荆公黙然。
? 《邵氏闻见后录》卷20:王荆公與曾南豐平生以道義相附神宗問南豐卿交王安石最蚤安石何如人南豐曰安石文學行義不減揚雄以吝故不及神宗遽曰安石輕富貴不吝也南豐曰臣謂曰吝者安石勇于有為吝于改過耳神宗頷之。(中华本,157页)
? 宋宰辅编年录卷七:上尝与司马光论诸大臣,上曰:王安石何如?光曰: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耳,执拗,此其实也。383页。 ? 《宋史·韩维传》:
? (熙宁)七年二月,召为学士承旨。……上疏曰:“近畿内诸县,督索青苗钱甚急,往往鞭挞取足,至伐桑为薪以易钱货,旱灾之际,重罹此苦。”上感悟,即命维草诏求直言。……诏出,人情大悦。有旨体量市易、免行利病,权罢方田、保甲,是日乃雨[1]。 ?
[1]《宋史》卷315《韩维传》,第29册,第10307-10308页。
? 附元丰改制:广义地说,指元丰年间由宋神宗主导的各项改革;狭义则仅指元丰年间的职官制度改革,即在中央机构改变此前的官、职、差遣分离的状况,恢复唐朝三省六部制的职官体系,使机构、官员名符其实,定编、定员及固定职责。
? 长编卷110天圣九年七月:甲戌,權度支判官、右正言陳執中罢度支判官,諫院供職。國朝承五代之弊,官失其守,故官、職、差遣,離而为三。今之官,裁用以定俸入爾,而不親職事。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皆須別降敕,許赴諫院供職者,乃曰諫官。 ? 《桯史》卷九《金陵無名詩》:熙寧七年四月,王荆公罷相鎭金陵是秋江左大蝗有無名子題詩賞心亭曰青苖免役兩妨農天下嗷嗷怨相公惟有蝗蟲感恩德又随鈞斾過江東荆公一日餞客至亭上覽之不悦命左右物色竟莫知其為何人也。
? 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三: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