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协会及基金募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信息。 2、划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划分可由基金募集机构自行完成,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基金募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其说明。
(1)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 基金业协会制订的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如下表 风险产品参考因素 等级 R1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R2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 的标准 R3 产品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 定的标准 R4 产品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 R5 产品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三倍(含)以上杠杆。 注:1、上述风险划分标准为参考因素,基金募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 6
估因素和各项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具体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基金服务的风险等级应按照服务涵盖的产品组合的风险等级划分。 2、基金服务指以销售基金产品为目的开展的基金推介、基金组合投资建议等活动 3、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至少为五级,风险等级名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R4、R5杠杆水平是指无监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产品杠杆水平 (2)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
基金募集机构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分级。基 金募集机构可以根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因素与风险等级的相关性,确定各项评估因素的 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附件2: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表模板(参考)-宁茂资本模板 3、了解投资者基本信息
(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要求投资者填写基本信息表并提供相关的基本信息文件。 基金业协会提供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如下:
附件 3-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自然人)-基金业协会模板 附件 3-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机构)-基金业协会模板 附件 3-3: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产品)-基金业协会模板 (2)基本信息文件提供要求
a、自然人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
b、机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经办委托授权书等。 c、针对投资者分类不同的其他文件:
专业投资者第一款所述机构(金融机构),应当提供开展金融各业务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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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投资者第二款所述基金产品,应当提供产品成立证明文件、备案证明文件、基金管理人相关机构信息文件;
专业投资者第三款所述产品(年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 等)提供产品成立以及产品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专业投资者第四款所述机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专业投资者第五款所述个人,应当提供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三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监管对于基金募集机构针对专业投资者是否进行投资者风险测评并无强制要求。对于普 通投资者,基金募集机构必须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提供风险测评问卷,对其风险承受能 力进行测试。
附件 4-1: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参考模板(个人版)-宁茂资本模板 附件 4-2: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参考模板(机构版)-宁茂资本模板 5、对产品与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匹配
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结合投资者的风险测评结果,向投 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投资者类型 C1 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C2 型 C3 型 匹配的基金产品/服务风险等级 R1 级 R1、R2 级 R1、R2、R3 级 8
C4 型 C5 型 R1、R2、R3、R4 级 R1、R2、R3、R4、R5 级 C1 型中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级别具体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募集机构根据上述匹配原则,判断投资者类型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是否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进行不同的处理。 a、匹配一致 针对匹配一致的投资者,可以购买相应的产品与服务,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提供以下匹配确认函。
附件5: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参考模板-基金业协会模板 b、匹配不一致 若投资者类型与上述匹配原则不一致,且投资者不再要求购买的,则销售流程结束。若投资者坚持要购买的,可以进入错配处理程序。由投资者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基金募集募集机构进行确认。
附件6: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参考模板-基金业协会模板 特别注意:C1 级别投资者的特殊处理
C1 级别投资者不得购买非 R1 级别的基金产品,也不能通过上述错配处理程序购 买非 R1 级别的基金产品。 6、基金推介
推介材料需由管理人制作,且仅限管理人及其委托募集的基金销售机构使用。 (1)推介禁用渠道:
a、公开出版资料、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资料、海报及户外广告、电视、电影、 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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