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整理汇编(3)

2019-08-30 21:28

用材料,以旧换新,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做到交清接明。 10、上井坏灯维修以后,维修人员应及时上架充电,做到谁维修,谁记录,以便备查。

11、所有正常使用的矿灯必须保证盏盏完好。如在灯房内发现有失爆现象,除扣除当班工资外,并承担公司的一切罚款。 12、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清点矿灯,做到交清接明。 13、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建立矿灯、自救器入井考勤制度。对班后2小时不交灯的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

XX煤矿生产技术科 二00二年十月六日

关于对三环链、销子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尽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特对三环链及销子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机运工区对所使用的三环链及销子要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做到不丢失,对坏的要及时回收,在满足使用数量后,如要领取必须以旧换新。

2、如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三环链及销子进入翻滚笼。以上各点被检查出,对其责任人、检到人员对等奖罚(三环链10元,销子5元)。如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按原价进行赔偿。

3、生产部每月月底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丢失按价赔偿。 4、三环链按要求定期做拉力试验。

关于对做底车及大底车的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加强矿车的管理,提高矿车的周转率及使用效率,针对目前矿车数量不足,周转紧张的状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做底车的规定

1、所有料车到达采区车场后,责任单位必须在16小时内将

料卸完,并把空车推至道处。否则按20元/辆考核工区。 2、+690水平做底车不得超过4辆,+645水平做底车不得超过4辆,采区下山下车场、付井下车场不得超8辆,在交接班期间,必须离信号室以外20米处,否则按20元/辆考核机运工区。

3、原煤系统做底车的规定,主井上车场24辆,下车场32辆,放煤楼16辆,大巷运输16辆。 二、大底车的管理规定

1、凡车厢内积煤超过20公分的矿车归为大底车底。 2、大底车的数量不得超过正常运行矿车的10%,每超1%,罚机运工区50元/辆。

三、生产技术部每月必须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查和考核。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公司生产部

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各工区:

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正常进行,切实加强井下供电系统、通信、信号、控制、监测、用电设备的防爆性能管理,杜绝因电气火花引起的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对电气防爆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组织管理

1、 各工区的机电负责人、维护人员必须切实做好井下电气防爆的工作,并经常了解分析掌握井下各个地点的电气防爆重点及薄弱环节,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

2、 生产部长、机电工程师是井下电气防爆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检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和参与追查分析各类电气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各工区专职人员负责井下电器防爆的检查、维护,做到信息通、情况明、不失控,把《安规》的规定及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落到实处。

4、 经常组织电气维护、安装人员参加各种学习,按要求贯彻实施,确保安全的正常生产。

二、 技术管理

1、 井下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线缆、照明、信号、控制、监测、用电设备的选用、安装、运行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0条、444条、445条、446条、447条等规定,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小型电器、用电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如防爆外壳、接合面、电缆引入装置、灯具、矿灯等。

2、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者,严禁入井。

3、 入井安装、使用的各种线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468条、469条等要求,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出现。

4、 电缆引入装置的各类密封图由生产部统一集中管理、使用,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严禁使用者自制、仿造。 5、 各类型的密封图、金属垫圈、弹簧垫圈、金属挡板的规程必须与设备配套,安装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以上规定,各单位要严格认真贯彻执行。

XX公司生产部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整理汇编(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1 搭石doc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