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纪律的行为。
2、要坚持良好的用人导向。要坚持选作风好的人,选群众信任的
人,选能干事的人到重要岗位工作。可以说“人”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指挥棒,有了好的用人导向,就能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要在岗位转换上作文章。据了解,少数部门出现“四难”(门
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和“吃、拿、卡、要”的问题主要是一些股所级的关键岗位,对这些岗位人员有必要在部门间进行定期轮换,并形成一种制度,可有效解决乱作为的问题。这个方面可以借鉴湖州模式:规定机关公务员在同一岗位工作一般不超过5年,人、财、物管理岗位要重点轮岗。单位机关中层职位实行定期聘任制度,聘任期限不超过3年,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不得继续参加这一职位的竞聘。规定中层干部在一个单位工作满20 年,而且任现职满3年的,必须交流;在本单位连续担任中层正副职满10年或任同一层次职务满6年的,优先交流。
(六)狠抓重案要案,深化查办案件力度
1、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要本着为人
民负责的态度,抵制人情案。要讲究策略,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切实纠正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
2、要明确查办案件重点。在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
16
时,要着重查办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医疗腐败、土地审批等,要着重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
3、要认真查处大案要案。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充分
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和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制度。深入查办一批典型的大案要案,对犯罪分之形成震慑效果。
4、要深化责任追究力度。以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切入点,实行有责
必究。以案件查处、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口,对发生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身上的问题,领导干部主管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特别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故、恶性案件及重大腐败案件等,应进行重点责任追究,以警醒各级领导干部。
三、结束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抓反腐倡廉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执政基础的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
17
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监督检查,推进制度规定;切实抓好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重点,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注重治本、着眼创新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四、参考文献
[1]《中国监察》,中国监察杂志社2011年2月,第4期; [2]《中国监察》,中国监察杂志社2011年3月,第5期; [3]《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编辑部2008年6月,第6期; [4]《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编辑部2009年8月,第8期;
[5] 作者不详:《当前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010年9月26
日,《麒麟门户网》,http://www.77250.com/doc/20960.html;
[6] 作者不详:《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应该如何认识和
解决?》,2010年4月26日,《人民网》,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9233904;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