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 图文(10)

2019-08-31 11:46

保护,对于水厂排泥水的处理和污泥的处置日益受到重视,环保部门对水厂排泥水的处理和处置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近年来,国内一些水厂已开始考虑和实施排泥水的浓缩、脱水等处理。如北京水源九厂、上海闵行水厂、石家庄润石水厂、深圳梅林水厂、广州西洲水厂、杭州祥符水厂等。这次修订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水资源要求出发,规定水厂排泥水应根据当地环保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排泥水处置应因地制宜,如利用池塘或低地进行干化和堆放;采用机械脱水装置;建造污泥干化场等,对脱水后泥饼可根据具体条件作出填埋、垃圾堆场覆盖土、利用开发建材等合理处置。

9.1.6 根据充分利用水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要求,滤池反冲洗水可以加以回收利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水厂采用了回收利用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技术经济效果。但随着人们对水质要求的日益提高,对回用水中的锰、铁等有害物质的积聚,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外关注的贾弟氏虫和隐孢子虫的积聚,应予重视。因此,在考虑回用时,要避免有害物质和病原微生物的积聚而影响出水水质,采取必要措施,例如同时设有排放出口等。必要时,经技术经济比较,也可采取适当处理后再予以回用,以达到既能节约水资源又能保证水质的目的,

发生于1983年美国密尔沃基市的严重隐孢子虫水质事故,引起各国密切关注。事故的原因之一是利用了滤池冲洗废水回用。因此美国等国家制定了滤池反冲洗水回用条例。加州、俄亥俄州等对回流水量占总进水量的比例作了规定。因此不能规范规定滤池反冲洗回用应尽可能均匀。

9.2 预 处 理

9.2.1 规定了预处理的使用条件。

常规处理或常规—深度处理的出水不能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时,可先进行预处理。根据原水水质条件,预处理设施可分为连续运行构筑物和间歇性、应急性处理装置两类。

9.2.2 当原水含沙量很高,致使常规净水构筑物不能负担或者药剂投加量很大仍不能达到水质要求时,宜在常规净水构筑物前增设预沉池或建造供沙峰期间应用蓄水池。

9.2.3 关于预沉方式选择的有关规定。一般预沉方式有沉沙池、沉淀池、澄清池等自然沉淀或凝聚沉淀等多种形式。当原水中的悬浮物大多为沙性大颗粒时,一般可采取沉沙池等自然沉淀方式;当原水含有较多粘土性颗粒时,一般采用沉淀池、澄清池等凝聚沉淀池。

9.2.4 关于预沉池设计数据的原则规定。因原水泥沙沉降形态是随泥沙含量和颗粒组成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故条文规定了设计数据应根据原水沉淀试验或类似水厂运行经验进行确定。

9.2.5 关于预沉池设计依据的规定。由于预沉池一般按沙峰持续时间的日平均含沙量设计,

46

因此当含沙量超过日平均值含沙量时,有可能难以达到预沉的效果,故条文规定了设计时应考虑留有在预沉池中投加凝聚剂或采取适当加大凝聚剂投配措施的可能。

9.2.6 由于预沉池的沉泥多为无机质颗粒,沉速较大,当沉淀区面积较大时,为保证池内泥沙及时排除,应采取机械排泥方式。

9.2.7 规定了生物预处理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

在下述情况下可以采用生物预处理:常规处理工艺的原水中氨氮、有机微污染物浓度较高或臭阈值较大时,常规处理后的出水难于符合饮用水的水质标准;进水中藻类含量高时,滤池容易堵塞,过滤周期缩短。

在生物预处理的工程设计之前,应先用取水口的原水做该工艺的试验,试验时间宜经历冬夏两季。取水口原水的可生化性可根据BDOC或BOD5/CODcr比值鉴别;国内五座水厂长期试验结果表明,BOD5/CODcr比值宜大于0.2。

9.2.8 人工填料生物预处理池的人工填料克采用弹性填料、蜂窝填料和轻质悬浮填料等。人工填料生物预处理池,如深圳某特大型弹性填料生物处理工程、日本某水厂蜂窝生物预处理池、以及国内众多人工填料生物预处理池都采用了穿孔管曝气。上海某水厂轻质悬浮球颗粒生物滤池以及国内众多人工填料生物预处理中试池都采用穿孔管曝气。由于人工填料剪切作用,氧利用率较高。穿孔管孔径可采用3mm,在排泥正常条件下,孔眼不致堵塞。

生物陶粒滤池在原水CODMn浓度较低时,过滤时可以停止曝气。

9.2.9 人工填料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和曝气气水比,似根据国内实际工程以及日本某水厂的运行数据做出的规定。其上限制一般用于去除率要求较高或有机微污染浓度较高时。

9.2.10 生物陶粒滤池宜用气水反冲洗。填料粒径宜为2~5mm, 其他主要运行参数的规定系参考国内实际工程的运行数据。

9.2.11 处理水加氯后,三卤甲烷等生成量与前体物浓度、加氯量、接触时间成正相关。研究表明,在预沉池之前投氯时三卤甲烷等生成量最高,快速混合池次之,絮凝池再次,混凝沉淀池后更少。三卤甲烷等生成量还与氯碳比值成正比;加氯量大、游离性余氯量高则三卤甲烷等浓度也高。为了减少消毒副产物的生成量,氯预氧化的加氯点和加氯量应合理确定。

9.2.12 采用臭氧预氧化,应符合本规范9.9相关条款的规定。

臭氧预氧化的臭氧投加量宜根据预氧化效率及其副产物确定。我国以前设计手册的臭氧投加量为0.5~4mg/L,深圳市某水厂的臭氧预氧化臭氧投加量为0.5~1.6mg/L,美国某8座水厂为0.8~4mg/L,瑞士为≤2mg/L,日本某5座水厂为2~3mg/L。溴离子浓度较低的原水,臭氧投加量

47

可为0.8~3mg/L。

臭氧可与水中溴离子(Br-)反应生成溴酸根(BrO3-),系致癌物。美国水质标准的溴酸根浓度为10μg/L,以后还可能降低标准值;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值为25μg/L。水中溴离子浓度愈高或臭氧投加量愈大,则溴酸根生成量都愈大。根据使用臭氧的水厂的调查,美国11座水厂中,有4座出厂水溴酸根为9~60μg/L;法国4座水厂出厂水有20%以上的溴酸根超过10μg/L;日本8座水厂溴酸根在数十μg/L以内。为了控制臭氧预氧化后的溴酸根浓度在较低水平,故臭氧投加量上限值应通过试验确定。

臭氧预氧化接触时间的长短,与接触装置类型有关。深圳某二座水厂臭氧预氧化接触时间分别为2min、8min。目前国内的设计参数一般为1~10min。美国某三座水厂臭氧预氧化接触时间为4~9min,加拿大某水厂为8min,瑞士水厂为11~58min。为使原水与臭氧充分混合, 规定臭氧预氧化的接触时间一般不宜小于5min。

空气中臭氧浓度大于0.1mg/L时,就会对人体健康有害。美国、日本规定工作环境容许浓度0.1mg/L。尾气应先经过回收、破坏使臭氧浓度符合标准后,再排入大气。臭氧发生器车间及其厂房周围的空气臭氧浓度均应在0.1mg/L以下。

9.2.13 采用高锰酸钾预氧化,应符合的规定:

1 高锰酸钾投加点宜设在取水口,经过与原水充分混合反应后,再与凝聚剂、氯、粉末

活性炭混合。高锰酸钾预氧化后再加氯,可降低水的致突变性。高锰酸钾与粉末活性炭混合投加时,炭会消耗高锰酸钾。如果需要在水厂内投加,高锰酸钾投加点应设在快速混合池之前,先于其它水处理剂投加点的时间宜在3~5min以上。

2 二氧化锰为不溶胶体,必须通过后续滤池过滤去除,否则出厂水含锰和有颜色。 3 高锰酸钾投加量取决于原水水质。国内外研究资料表明,控制部份嗅味约为

0.5~2.5mg/L;去除有机微污染物约为0.5~2mg/L;去除藻类约为0.5~1.5mg/L;控制加氯水致突变活性约为2mg/L。故规定高锰酸钾投加量一般为0.5~2.5mg/L。

运行中控制实际高锰酸钾投加量应精确,一般应通过烧杯搅拌试验确定。投量过高可能

使滤后水锰的浓度增高并具有颜色。在生产运行中,可根据投加高锰酸钾后沉淀池或絮凝池水的颜色变化鉴别定量效果,也可用精密设备准确控制投加量。

3 美国水厂投加量在11.3kg/d以上时多采用干投。

9.2.14 规定了粉末活性炭吸附的使用条件。当一年之中原水污染时间不长或应急需要或水的污染程度较低,以采用粉末活性炭吸附为宜;长时间或连续性处理,宜采用粒状活性炭吸附。

1 粉末活性炭宜加入于原水中,进行充分混合、接触10~15min以上之后,再加氯或凝聚

48

剂。除取水口投加点以外,根据实验结果也可在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中投加;

2粉末活性炭的用量范围是根据国内外生产实践用量规定; 3湿投粉末活性炭的炭浆浓度一般采用5%~10%。

4 大型水厂的湿投法,可在炭浆池内液面以下开启粉末活性炭包装,避免产生大量的粉

尘。

9.3 混凝剂和助凝剂的投配

9.3.1 关于选用混凝剂和助凝剂的规定。

混凝剂和助凝剂是水处理工艺中添加的化学物质,其成份将直接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卫生部2001年9月1日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从法律上保证了对人体无毒,对生产用水无害的要求。

聚丙烯酰胺常被用作处理高浊度水的混凝剂或助凝剂。聚丙烯酰胺是由丙烯酰胺聚合而成,其中还剩有少量未聚合的丙烯酰胺的单体,这种单体是有毒的。饮用水处理用聚丙烯酰胺的单体丙烯酰胺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丙烯酰胺技术指标》(GB17514)的规定在0.05%以下。

9.3.2 关于混凝剂和助凝剂品种选择的规定。

混凝剂和助凝剂的品种直接影响混凝效果,而其用量还关系到水厂的年运行费用。为了精确的选择混凝剂品种和投加量,应以原水作混凝沉淀试验的结果为基础,综合比较其它方面来确定。

采用助凝剂的目的是改善絮凝结构,加速沉降,提高出水水质,特别对低温低浊水以及高浊度水的处理,助凝剂更具明显作用。因此,在设计中对助凝剂是否采用及品种选择也应通过试验来确定。

缺乏试验条件或类似水源已有成熟的水处理经验时,则可根据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行经验来选择。

9.3.3 关于混凝剂投配方式和稀释搅拌方式的规定。

根据对全国31个自来水公司近50个水厂的函调,一般都采用湿式投加方式,其中有许多水厂为减轻水厂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消除粉尘污染,直接采购高浓度的液体混凝剂,存放在毗临的专用储备池。在投配前,将高浓度的液体混凝剂稀释搅拌至投配所需浓度。而固体混凝剂因占地小,又可长期存放,仅作为备份。有条件的水厂都采用这样的方式。

液体投加的搅拌方式取决于选用混凝剂的易溶程度。当混凝剂很易溶解时,可利用水力搅拌方式。当混凝剂难以溶解时,则宜采用机械或压缩空气来进行搅拌。此外,投加量的大小也影响

49

搅拌方式的选择。投加量小可采用水力方式,投加量大则宜用机械或压缩空气搅拌。

聚丙烯酰胺的配制和投加方法可按《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相关条文执行。 9.3.4 关于液体投加混凝剂时溶解次数的规定。

据调查,各地水厂的混凝剂溶解次数一般均采用每日3次,即每班一次。

为使固体混凝剂投入溶解池操作方便及减轻劳动强度,混凝剂投加量较大时,宜设机械运输设备或采用溶解池放在地下的布置形式,以避免固体混凝剂在投放时的垂直提升。

9.3.5 关于混凝剂投配浓度的规定。本条文的溶液浓度系指固体重量浓度,即按包括结晶水的商品固体重量计算的浓度。

混凝剂的投加应具有适宜的浓度,在不影响投加精确度的前提下,宜高不宜低。浓度过低,则设备体积大,液体混凝剂还会发生水解。例如三氯化铁在浓度小于6.5%时就会发生水解易造成输送管道结垢。无机盐混凝剂和无机高分子混凝剂的一般投加浓度为5%~7%(扣除结晶水的重量)。有些混凝剂当浓度太高时容易对溶液池造成较强腐蚀,故溶液浓度适当放宽。

9.3.6 关于石灰应制成石灰乳投加的规定。

石灰不宜干投,应制成石灰乳投加,以防止粉末飞扬,造成工作环境的污染。 9.3.7 关于计量和稳定加注量的规定。

按要求正确投加混凝剂量并保持加注量的稳定是混凝处理的关键。根据对全国31个自来水公司近50个水厂的函调,大多采用柱塞计量泵或隔膜计量泵投加,其优点是运行可靠,并可通过改变计量泵行程或变频调节混凝剂投量,既可人工控制也可自动控制。设计中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

有条件的水厂,设计中英采用混凝剂(包括助凝剂)投加量自动控制系统,其方法目前有特性参数法、现场模拟实验法等。无论采用何种自动控制方法,其目的是为了达到最佳投加量且能即时调节、准确投加。

9.3.8 关于混凝剂或助凝剂采用自动控制投加的规定。

有条件的水厂,设计中应采用混凝剂(包括助凝剂)投加量自动控制系统,其方法目前有数学模型法、现场模拟实验法、特性参数法等。无论采用何种自动控制方法,其目的是为达到最佳投加量且能即时调节、准确投加。

9.3.8 关于与混凝剂接触的防腐措施的规定。

常用的混凝剂一般对混凝土及水泥沙浆等都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因此对与混凝剂接触的池内壁、设备、管道和地坪,应根据混凝剂或助凝剂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混凝剂不同,其腐蚀

50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 图文(10).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欧米伽6与欧米伽3必需脂肪酸比例的重要性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