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人才遴选引进程序,加强海内外同行专家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改革教学科研人员遴选和聘用管理方式,采取灵活多元的人员聘用机制,试行人事代理方式和师资博士后方式聘用教学科研人员。落实职员制改革,规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使管理人员潜心从事管理服务工作。二是改革业绩奖励。2014年,出台《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试行)》,建立基于院系整体绩效的评估和调节指标,将业绩奖励经费下放院系,由院系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建立绩效奖励体系。通过改革,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和质量不断优化,应届毕业生选留的数量进一步压缩,提高了青年教师质量,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提升。在学校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各院系初步建立起具有学科特点的业绩奖励体系,院系自主权和教师积极性得到极大提升。
深化财经管理制度改革。一是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启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预算分配管理体制,即将现行的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预算分配管理模式,逐步调整为以院系所作为预算管理基础单位,直接将资金分块下达的模式,由院系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统筹经费使用和管理。二是以成本责任为导向,逐步建立学科资源配置评估机制,综合考虑各学科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取资源能力,以此作为安排经费预算以及其他配套资源的重要因素。同时,加强院系所成本核算,推进建立资产有偿使用机制和院系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等工作,使学科获取资源与承担建设任务和管理职责相匹配,引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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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责、权、利统一实体。通过改革,院系基本支出经费和可统筹专项资金比例大幅度提高,职能部门对院系的管理更多体现为指导和监督,管理重心有效下移,存量资金得到盘活,新增项目的规划性、科学性得到加强,院系所在学校发展中的主角地位得到进一步确认。院系所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大幅提高,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预算和成本观念深入人心。
扩大国际交流合作。从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出发,国际交流向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倾斜。加强教师出访的管理,出台出访规章制度,科学制定出访计划。积极开拓多种形式的学生境外交流项目,加强学生互换、学分互认模式以及多种类型的学位互授联授项目,拓展境外实习、志愿服务等多领域的合作。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在海外建立北京师范大学学院。加大中国文化海外推广的力度。通过上述举措,学校与多个国际组织建立的合作关系,国际交流得到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认可,牵头召开“金砖国家大学校长论坛”,金砖国家大学联盟秘书处设在我校。中国学生派出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赴境外学习学生占学生总数16.7%。成立 BNU-Cardiff 中文学院,在中文领域成功启动我国首个真正意义的涉外办学。
4. 你校章程执行的难点及执行中面临的较为集中和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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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在于:学术委员会与各类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还需调整,职能还需进一步衔接与明确。
目前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建设,并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2013年底,学校进行了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工作,组织各院系进行学术委员会增选工作。经各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推荐,学校审定,确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员。学术委员会设主任由我校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木法担任,成员包括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秘书长由学校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处长兼任。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分布指定7名教授组成,其中4名理科教授、3名文科教授,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讨论并决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
改革进展: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校在《北京师范大学章程》中明确了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和职权。2015年学校启动《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工作。因涉及进一步规范学术权力秩序,理顺学术委员会与其他学术类专门委员会的关系,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作为最高机构的作用,工作比较复杂。目前,学校正在依据章程加紧推进学术委员会改革,此项工作已经列入学校2016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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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术委员会将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委员包括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民主选举程序确定。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根据需要,在院系设置或者按照学科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5. 你校在推动高校章程执行机制建设中的典型做法有哪些?已取得哪些成果?
北京师范大学是“大学章程建设全国试点高校”。学校高度重视章程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在规划上与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统筹考虑,在落实上与学校重大改革措施统一部署。
充分贯彻一把手负责制。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校领导执行和督办,各机关部处和试点学院的负责人参与章程制定并抓好章程落实,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责任到位。
作为学校重要战略任务,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制度创新”作为重要工程来部署。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将“全面落实学校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作为改革首要任务,确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制度建设、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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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学术管理体系、落实部院系管理自主权等8项具体改革举措。将章程落实到制度体系中,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加强章程宣传。面向社会公开《北京师范大学章程》,面向校内各单位、专家学者、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代表和学生代表和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广泛宣传解读。强化依章办事意识,维护章程权威。
坚持依法治校、照章治理、各负其责。校领导班子在党委常委会上专题研讨章程内涵和贯彻落实办法,探索建立依法治校、照章治理的长效机制。校内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将章程精神落实在具体工作实际中,推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改革,用章程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见第3个问题)
6. 你校哪些主体参与监督高校章程的执行情况?您如何看待高校章程执行的监督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2015年4月、2016年4月,校长将章程执行情况作为学校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门报告。
加强章程执行的监督是推动高校章程落实、切实推进依法治校重要保障。在学校章程执行过程中,有来自学校举办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有来自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监督,还有来自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督责任体系,监督程序尚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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