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科技副职津贴和贫困地区工作专项经费拨款及报销 院将“科技副职津贴”及“贫困地区工作专项经费”按年度核拨到科技副职任职地区分院,分院负责发放和审核报销工作。
第五章 奖励和惩处
第十五条 院每年组织“院地合作贡献奖”的评选,对在评选年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副职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分院负责联系区域科技副职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 科技副职渎职或有违纪违法行为者,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院科技副职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院199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副职工作的若干意见?(科发人字?1999?0639号)、2002年印发的?中国科学院科技副职工作暂行办法?(科发人教字?2002?419号),人教局200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副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教字?2004?6号)、2005年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技副职人员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人教字?2005?16号)、2006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技副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教字?2006?1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6
附件1
中国科学院
科技副职干部推荐表
单位
姓名
中国科学院科技副职工作办公室制
二0 年
7
基本情况
姓名 民族 入党时间 党政职务 身体状况 全日制 教 育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出生地 照 片 参加工作 时 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学历学位 在 职 教 育 主要学习经历 主要工作经历 奖 惩 情 况 被选派人员意见 8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选派人员综合评价
(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及工作业绩等) 9
审核意见
同意推荐。同意按照院相关政策落实科技副职有关待遇。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任 职 地 区 分 院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