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应将由此业务所虚增的内部应付债券、内部长期债权投资;内部财务费用、内部投资收益相抵销。
8.将母公司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相抵销
[例9]母公司(甲公司)拥有子公司(乙公司)80%的股权,子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8000元,母公司对子公司本期投资收益6400元,子公司少数股东本期收益为1600元;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000元,子公司本期提取盈余公积1000元,分出利润4000元,未分配利润6000元。子公司利润分配见下表: 项目 子公司利润分配 一、净利润 800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000 其他转入 0
二、可供分配利润 11000 减:提取盈余公积 1000 应付利润 4000 三、未分配利润 60000
则2004年12月31日编制抵销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8000*80%) 6400 少数股东收益(8000*20%) 1600 年初未分配利润 3000 其他转入 0
贷:提取盈余公积 1000 应付利润 4000
未分配利润 6000
抵销说明:对这笔抵销分录,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如何理解:假设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 100元,则子公司对这100元净利润进行了分配;而母公司通过权益法核算,也已经将子公司的净利润100元,计入母公司的投资收益100元,从而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100元,又对这100元净利润进行了分配。从整个企业集团看,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0元,分配了两次,所以应冲回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另一方面,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0元,是通过子公司的收入-费用得
到的,在编制合并工作底稿的利润表的汇总数时,已经直接还原成了损益项目,反映在汇总数中了;而这100元净利润,母公司通过权益法核算,也反映在了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中,计入了母公司的净利润,所以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0元,从整个企业集团看,也被计算了两次净利润,所以应冲回母公司投资收益。这就是为什么要将母公司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相抵销的原理。 二是抵销技巧。这个抵销分录可以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表来完成。借方反映的是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来源(即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可供分配利润);贷方反映的是利润分配的去向(即提取盈余公积、应付投资者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注意:年末未分配利润也必须理解为利润分配的一个去向)。可供利润分配的来源必然等于利润分配的去向,因而借方的金额必然等于贷方的金额。还要注意,如果存在少数股权,则子公司净利润要按照股权比例分解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收益,反映在借方。
三是强调,抵销分录用的是报表项目。如上述抵销分录贷方的应付利润,并不是会计科目“应付利润”,也不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项目(如应付股利),而是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利润项目(相当于会计科目“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这一点是一定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