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了系统的变法改革,陆续制定和颁布了一批成文法典。例如:赵国有《国律》,楚国有《宪令》,魏国有《大府之宪》与《法经》,秦国有《秦律》,等等。其中以魏国李悝主持制定的《法经》最有代表性,对后来其他各国的立法,特别是秦国商鞅制定秦律影响极大。
商鞅变法与秦律的制定
秦孝公即位后,锐意进取,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不仅改变了秦国旧的制度,还对秦国法制进行了革新,为后来秦朝统一的封建法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商鞅对法律制度的改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改法为律,制定秦律 (二)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重刑的措施包括:
1.重刑轻罪。2.不赦不宥。3.刑用于将过。4.重赏告奸。5.增设酷刑。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1.重农抑商。2.奖励农耕。3.奖励军功。 (四)剥夺旧贵族特权 1.废除分封制,实行县制。 2.剥夺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法律形式的多样化
1.律。律师秦国家颁布的成文法,是秦主要的、基本的法律形式,
具有相对稳定性。
2.令。令是律的重要补充形式,是君主、皇帝针对以使之之事而发布的法律文件。
3.式。式即程式、格式。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是以问答方式表现出来的秦官方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它对律文、术语、立法意图以及诉讼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解释,与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廷行事。廷行事是律的补充形式之一。
特殊的权利主体—户
秦是一个以家庭为本位的国家,个人在社会上缺乏起码的独立性,只有通过家庭这个中介物才能与他人或国家发生民事关系。家庭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对此,《法律答问》有过明确解释:?户为同居?,?何谓同居?同居,独户母之谓也?。独户母就是一母同胞。可见,户就是居住在一起的亲属集团。户在秦不仅是一个最基本的政治单位,成员间彼此承担着刑事上的连带责任,还是一个财产共同体,即亦是一个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基本单位。于是,户就成了特殊的民事权利主体。
按秦法律规定,除奴隶、赘婿外均可立户。立户需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称之为?名籍?。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凡?匿户?者要依法制裁。秦自商鞅变法实行?分户?制后,男子成人结婚就必须另立门户,因而秦的?户?规模均较小。
户作为特殊的权利主体,其权利能力主要是以家长个人的名义体现的。从现有史料来看,秦时户同国家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往来、不动产处臵、买卖关系及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家长而不能经过其他任何成员,即家庭共有财产只有家长才有处臵权。
犯罪连坐。又称?缘坐?、?从坐?,指本人无罪因他人犯罪受牵连而入罪。秦律中的连坐分为三种:1.全家连坐。2.邻里连坐。3.职务连坐。
诬告反坐。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1陷害他人者,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者,按其所诬陷的罪名,对诬告者处罚。秦法奖励告奸,导致告奸之风盛行,为防止因告奸而产生的诬陷,使社会动荡不安,故而又严惩诬告。
秦律的性质与时代特征
秦律是在礼治崩溃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以保护封建经济基础以及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为首要任务,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一切反抗行为进行严厉的镇压。因而就性质而言,秦律是一部封建法典,是封建地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特征:
(一)打击割据势力,坚持中央集权 (二)重法轻儒,厉行?法治?
(三)限制奴隶制度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奴隶制残余
(四)条目繁杂,缺乏系统。
秦律的立法成就
秦律是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所指定的一系列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尽管在立法技术上还存在着某些不足,但其成就毕竟主要的,它把中国成文法的制定技术向前大大发展了一步。 (一)调整范围广 (二)内容详细具体 (三)语言精确,通俗易懂
秦律与罗马《十二铜表法》的比较
人类早期的法律具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些共同之处为它们之间的相互比较提供了可能。为了进一步说明秦律的价值,并科学地确定其在整个人类上古时代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处的地位,我们将其与罗马《十二铜表法》作一粗略比较。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制定的一部成文法典,制定与公元前450年,因条文雕刻在十二块青铜牌上而得名。其内容不仅是对当时罗马现行法律的系统总结,还借鉴了希腊梭伦立法的成功经验,是人类上古时期制定的诸多法典中非常著名和有代表性的一部。《十二铜表法》奠定了罗马法的基础,成为长时期内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从法典体例结构讲,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基本相同,都是诸法合体。《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
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房屋和土地、私犯法、公法和宗教法;内容既有程序法,又有实体法;既有公法,又有私法;既有世俗法,又有宗教法,可见亦是诸法合体。
从法典的内容即法律调整的范围方面讲,秦律明显宽于《十二铜表法》。
从法典的总体属性讲,秦律以刑为主,《十二铜表法》则私法色彩浓烈。
从法律和宗教的关系方面讲,秦律摆脱了宗教的束缚,显示了久远的人文传统。
总之,就法典本身而言,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各有千秋,均在人类上古时代制定的法典中占有突出和不可替代的地位。
约法三章与汉律六十篇的形成
汉代统治者在为汉帝国奠基垒砖的同时,也逐渐构筑起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其中作为汉代法制核心的律的制定,主要是在西汉前期高祖和武帝统治时期完成的。(1)刘邦与民?约法三章?(2)九章律的制定(3)?汉律六十篇?的形成
法律形成的发展变化
和秦相比,汉代的法律形式要更为规范和整齐,其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四种。 (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