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总体规划文本(2)

2019-08-31 17:30

定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 文本

能源结构,控制大气、水体、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

第13条 县城特色保护与延续策略

1.创建绿色环境特色:构建县城、沿江和外围生态防护林带,加大县城绿化覆盖率,大幅度、高标准提升定安县城净化、绿化和美化水平。

2.体现热带风光特色:充分利用丰富的热带植物资源和自然条件,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通过建筑物、道路、广场和园林等各项建设,突出展示热带城市景观特色。

3.发挥滨江特色:合理使用岸线,加大岸线生态恢复性建设和美化绿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岸线的各种功能。

4.保持古城特色:大力维护和修缮名胜古迹,依托定安历史文化底蕴,开辟新的历史文化主题资源,促进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有机交融,保护与展现定安历史文化风貌。

第14条 产业空间布局

定安县产业空间布局按附表2“定安县产业空间布局一览表” 所示要求实施。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5条 县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1.增强县城实力,形成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化地区。

2.采取点轴带动发展战略,沿交通轴扩张,形成与县域经济水平梯度及资源分布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布局网络。

3.加强重点镇建设,适当控制一般镇数量,提高城镇建设质量。 4.构建县域内特色经济区,强调自身特色,实现城镇职能有效分工和协作发展。

5.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增强城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6.提高全县城镇化水平,增进城乡协调,吸引农业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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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 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2010年县域总人口为3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4万人,县域城镇化水平为40.0%;

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3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4万人,县域城镇化水平为55.0%。

第17条 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坚持“依托轴线,强化县城中心地位,以重点城镇带动片区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规划期末定安县域城镇空间发展形成“一个中心,四条发展轴”的总体框架。

1.一个中心:即定安县城,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教育中心。 2.四条发展轴:

①依托省域东线高速公路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该轴上有县城、龙湖和黄竹等城镇,为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地区;

②沿县域内南北向省道的城镇发展轴。轴上有龙河、龙门、雷鸣等城镇,该轴继续向南部纵深方向发展,并加强与琼中地区连接;

③沿县城到新竹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该轴将促进东西向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④沿龙湖到雷鸣、富文、新竹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该轴将促进县域中部城镇加强东西向产业协作发展。

第18条 县域城镇体系等级与规模结构

至规划期末,定安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等级与规模结构如下: 第一级为定安县城,人口规模为8万人。

第二级为重点镇,人口规模1.8-2.5万人,为黄竹、龙河、雷鸣和新竹等4个城镇。

第三级为一般镇,人口规模为0.8-1.0万人左右,为龙湖、龙门、岭口、富文和中瑞等5个城镇。

县域城镇体系等级与规模结构规划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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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 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规划将定安县域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型、工贸型、旅游型和农贸型四种。 综合型城镇积极引导发展和强化城镇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使城镇成为与其等级相适应的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的特色,应限制发展与城镇特色有冲突的职能。

工贸型城镇利用良好的区位条件,发展工业、商贸业和相关服务业。 旅游型城镇依托周边旅游资源优势,发展相关服务业。

农贸型城镇依托农业资源,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集市贸易,城镇发展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并维护生态平衡。

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详见附表4。

第20条 县域乡村居民点规划导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节约水资源和用地资源。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150平方米。规划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加强中心村与城镇的联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改造空心村、自然村。中心村规模要求大于400户,并配置适宜的商业服务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如公共活动中心、文化室、幼儿园和卫生所等)。村庄布局尽量紧凑,但不宜紧靠一级公路布置,同时应体现生态性和地方性特色。

第21条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1.县域公路交通规划

(1)规划期末以县城为中心,以东线高速公路为依托,借助海榆东线、中线的优势,对外重点加强和海口的联系,对内重点抓好“五横五纵”骨干公路的技术改造工程、行政村通达通畅工程,以及外乡工程道路的建设,提高县域公路网的工程技术等级和通车能力。

(2)规划期内完成定安县城通往海口市马坡村衔接海榆中线国道的海定大桥建设工作。

(3)规划期内完成海榆东线蓬莱至海榆中线新序公路的改造,提高路面等级至高级,建设等级为二级。

(4)全省公路交通规划中远期将建设海口-五指山-三亚的中线高等级公路,该县从定安县西部经过,规划做好县域公路与其的衔接工作。

(5)提高县道仙黄线(仙沟-黄竹)建设等级为三级,路面等级为高级。(6)实现县级及以上公路全部硬化路面,达到三级以上建设标准。其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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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云文线仙沟至海榆中线段,省道嘉龙线,省道塔龙线塔岭至龙门段,县道黄屯线龙门至龙河段,县道龙湖至新竹段,县道龙湖至南丽湖段为二级建设标准。

(7)规划期内,进一步提高公路网密度。县域干线公路连接重点城镇,规划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技术等级;各行政村之间乡村公路规划达到四级及四级以上技术等级。

2.县域公路客运发展规划

(1)加强县域公路客运线路及站场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县域公交线网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2)以县域干线公路为依托,全县共设置7条主干公路客运线路,分别是:定城-南丽湖、定城-仙沟-龙湖-黄竹、定城-龙州-新竹、雷鸣-龙湖-永丰、雷鸣-富文-新竹、雷鸣-龙河、龙河-岭口。其余各建制镇,建制镇和主要集镇之间设公路客运支线,至2020年,全县集镇公交线路覆盖率达到100%。

(3)每个集镇须建设农村公路客运站,单位占地面积不小于0.2公顷;仙沟、黄竹、富文、新竹、龙河、龙湖、岭口设公路客运中心站,各站占地面积不小于0.5公顷;定城、雷鸣镇设公路客运枢纽站,各站占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

3.县域水运交通规划

(1)南渡江作为城市重要的景观河道和水源地,远期结合周边相关城市规划,对南渡江进行整治。

(2)尽快整改现状渡口,改善码头基础设施建设。

第22条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1.县域给水工程规划

各镇独自设立集中供水系统,近期完善各乡镇自来水厂建设,规划各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规划期内在定安县域内规划改扩建塔岭水厂(规划供水能力5.0万m3/d)、安良水厂(规划供水能力0.5万m3/d)、雷鸣水厂(规划供水能力1.4万m3/d)、新序水厂(规划供水能力0.3万m3/d)。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规定》,对全县重点饮水水源进行保护。定安县重点饮水水源保护区见附表9。

2.县域排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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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全县所有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妥善解决受污染区群众饮水问题;县城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4.5万m3/d),处理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标准,雷鸣,新竹等城镇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态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确保南丽湖、龙州河水环境良好。

3.县域供电工程规划

规划升级塔岭110kV变电站为220kV变电站,容量为2×120MVA;升级现状35kV南丽湖变电站为110kV变电站,容量为2×50MVA;扩容现状35kV官娘脊变电站容量为2×10MVA,扩容县城35 kV定安变电站容量为2×6.3MVA;扩容现状35kV新序变电站为2×10MVA,扩容现状35kV南海农场变电站为2×15MVA,扩容现状35kV龙塘变电站为2×10MVA,扩容现状35kV合山变电站为2×7.5MVA。规划从文昌县东路镇采用“T”接的方式建设110kV线路至塔岭变电站,以保证定安用电安全性。

4.县域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期内全县形成以环型光缆为主,以数字微波为辅的通信格局,规划对现有光缆通信系统进行扩容,各建制镇形成光缆环路通信系统。完善和扩容光缆干线,大力发展农村通信,实现村村社社通电话。

5.县域邮政工程规划

以县城为中心,自办邮路逐步延伸到各乡镇,深入到投递的末端,完善和 发展邮政编码查询、商函处理、邮资票品管理、窗口电子化等邮政业务处理系统。

6.县域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规划期内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同时实现城乡广电光纤大联网。

7.县域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近期加快县城中、低压管网的建设;远期县城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液化石油气为一些不适宜采用管道供气的用户和较为偏远地区提供气源。规划在塔岭区建天然气门站一座。完善仙沟地区、龙河镇、雷鸣镇、新竹镇(原新序镇)的石油液化气储配站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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