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离岗休养协议
甲方: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
根据《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离岗休养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费,乙方离岗休养。本协议期限从 2012 年5月1日始至 2014年4月30日止。
第二条 《离岗休养协议》每两年签订一次,协议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安排乙方上岗,协议到期,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可安排乙方上岗或继续离岗休养,乙方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之内到甲方续签《离岗休养协议》或领取上岗通知书;乙方在本协议到期前未及时到甲方续签《离岗休养协议》或未领取上岗通知书超过5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领取上岗通知书后不按要求时间上岗超过5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条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劳动合同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协议执行。
第四条 乙方离岗休养后,退出工作岗位,不再享受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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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第五条 乙方自2012年5月1日享受离岗休养生活费(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在协议期内生活费按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联动调整执行。
第六条 甲方依法为离岗休养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以济南市社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财务部门每月从其生活费中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依法为离岗休养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以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与甲方在岗职工缴费比例一致。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财务部门每月从其生活费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 离岗休养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办理退休;达到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达到因病提前退休、退职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乙方离岗休养协议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其他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乙方在离岗休养期间,仍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乙方违纪,达到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及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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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相应的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及本协议: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违法违纪,达到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本协议终止。
四、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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