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措施和方法
1)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参加对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
故后、工作环境改变时,进行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由副经理对分包队伍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3)新进职工教育的主要内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标准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贯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技术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安全操作规程; 4)由项目工程师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
工等)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5)由项目工程师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6)由项目工程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控人员进行监控过
程的安全培训教育;
7)由项目副经理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
8)社会发生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专题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 9)安全员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并妥善保管各项培训记录,建立职工劳动保
护记录卡。
5.2分包控制(按QG/GGQEOHSXGAZ101.13-2005《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实施) 5.2.1目的
为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并对分包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追溯检查。保证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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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5.2.2职责
由项目副经理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由施工员负责对分包单位具体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5.2.3对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按QB/GGQEOHSCX12-2005《工程分包管理程序》实施)
5.2.4本工程拟分包的项目 序 号 1 2 项 目 名 称 钻孔灌注桩 水工土建 准 备 分 包 时 间 2013.09 2013.07 备 注 双包 双包 5.2.5对分包方的管理(按QB/GGQEOHSCX12-2005《工程分包管理程序》及QG/GGQEOHSXGAZ101.13-2005《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实施) 1)合同管理(承发包双方依法签订合同)
●与分包单位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管理
●对进场人员持证状况进行核查。证件的有效性符合上海市有关规定。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建委、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
●分包方建立各级人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专人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与总包单位相适应的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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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由专人记录并保管资料。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须学习项目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 3)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
●分包单位正式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施工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要求、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等要求。
●对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安全员对分包施工全过程实施指导、检查和业绩评价,对发现的 问题进行处理,并与分包方及时沟通信息。 4)对分包单位进场材料、设备管理
●分包单位使用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材料按3.3.4规定处理。 ●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办理移交验收手续。 5.2.6对合格分包方的验证(评价)
对合格分包方的验证,评价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验证,项目部提供相应的评价资料。 5.3安全技术交底
5.3.1施工前,项目部依据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组织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形成双方签字交底记录。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按《施工技术交底规定》进行分层次的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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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安全交底,并保留《环保/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3.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施工部位,内容和环境
2掌握现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资源的配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4潜在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
5动态控制、检查、验收的组织、要求、部位节点要求。 6施工发生变化,交底内容的变更和变化。
5.3.3施工员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顾客意见等动态记入《施工日记》,并实施对现场监督检查。 5.4安全验收
项目部依据资源配置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对现场人员、实物、资金、管理及其组合的符合性进行安全验收。 5.4.1安全验收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及设备施工过程,对可能给下到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验收。
3物资、设备、设施和检测器具在投入前进行验收 4建立安全验收标识 5.5安全检查
项目部依据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5.5.1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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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副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组织人,负责项目部定期检
查、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
2)安全员是本要素的责任人,负责项目部日常的环境、安全检查。 5.5.2安全检查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由项目部副经理组织,每周对项目工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检查。每月按JGJ59-2010《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检查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专项安全检查
主要是对大型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用电及重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验收或在施工中存在环境、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袁亦璜 史克福 张妙成 成 莲 陶惠忠)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给环境、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环境、安全检查,本工程季节性安全检查为:夏季、突发季节及冬季环境、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本工程节假日检查国庆节)
4)经常性环境、安全检查
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障施工正常进行。(检查人:成莲、袁亦璜) 5.5.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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