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作的通知》和《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省民政厅督查组,认真开展了的救灾款物及灾民生活补助的发放督查工作;下发了加强救灾物资资金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乡镇物资接收、发放管理、安置灾民生活等工作全面开展了督导检查,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准确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是扎实部署困难群众安全越冬工作。根据全县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越冬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群众筹措、邻里互助、政府补助的原则,及时研究制定了《岷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越冬工作方案》,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当前“双联” 帮扶活动,着力落实各项救助措施,保障粮油供应,储备生活必需品,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取暖问题,最终达到“五个一”,即:受灾困难群众每户一套火炉、一吨煤;人均一床棉被、一件棉衣、一袋面粉,全力以赴做好越冬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二、强化措施,科学规划,灾民建房任务圆满完成 我县将“5.10”灾民建房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就地避灾重建为主,插花后靠安置为辅,异地搬迁重建为补”的原则和“群众自愿,国土选址,水利治理,住建规划,乡镇组织,群众自建”的工作思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县住建、国土、发改、水务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两委班子审议,三榜公示,乡镇政府入户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开展了灾区建房工作。截至目前,10089户重建户和10118户维修加固户已全部开工,重建户已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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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3户,维修加固户已全部竣工;共下拨乡镇建房补助资金33809.75万元。
在具体实施灾民建房工作中,我县按照坚持四个原则、落实五个到位、严把六道关口的工作思路,举全县之力,紧锣密鼓实施了灾民建房工作。
(一)坚持四个原则,全面贯彻住房重建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始终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因户制宜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调查摸底,走访农户,征求意见,由水务、国土、住建等部门对重建住房的选址进行了认真勘测和评估,遵循“避开地震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的“三避让原则”,做到了科学选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房屋重建。
二是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突出地域特色。对可集中建房的地段,由住建部门结合地域环境,考虑人文历史,兼顾经济发展,统一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建设风格实施建设,全县共确定集中建房点9个,涉及重建户826户;无集中建房条件的地段,由农户自行选址,分散修建。做到了统一建设和分散建设的有机结合,保证了建房进度。
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打造阳光工程。始终坚持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依靠民众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开展生产自救,邻里互帮。并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对建房对象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建房工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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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坚持“三包”工作责任制的原则,专人负责,全程帮扶。为了确保建房质量,加快建房进度,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部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和部门帮扶乡(镇)开展“5〃10”灾民建房的通知》,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包户的“三包”工作责任制,全程负责联系乡(镇)灾民建房选址、建设进度、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及地质灾害排查治理、护村护庄河(沟)堤建设邓工作。
(二)落实五个到位,全面促进建房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快建房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和督查指导,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召开灾民建房推进会,在实行 “三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配置领导力量,将城乡居民房屋重建和维修加固任务全部靠实到每一位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身上。同时,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将“三无”、“三孤”、五保以及残疾人家庭、遇难人员家庭等由政府帮建的特困户建房任务全部靠实给各乡镇的“双联”帮扶单位,实行对口帮建,确保了灾民建房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指导服务到位。为解决农房建设技术指导问题,我们及时制定了灾后房屋重建指导意见,为各乡镇的建房户发放了省、市相关部门提供的多种农房设计方案;重建房屋以砖木坡屋面、砖混房屋为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使新建房屋达到抗震、防洪的标准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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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入户,指导农户重建,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县灾后重建督查组和乡镇包村干部全天候巡回督促检查,严把住房抗震设防设计标准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关,对重建房屋实行全程技术指导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灾后重建房屋的质量。
三是政策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国家资金补助政策,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努力提高资金补助标准。争取省市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将1万多户农危房改造任务全部整合落实到重建户中,让受灾群众享受到政府的优惠和扶持。对于生活深度困难的受灾农户以及“三孤”、“三无”、“五保”人员,县上专门制定了扶持措施,由政府整合资金组织修建30平方米的“交钥匙”工程,切实解决了这部分农户的实际困难。
四是物资保障到位。为了确保建材质量,供给及时,县上与省内外实力雄厚企业开展了灾后重建物资保障工作恳谈活动,与部分企业签订了供货协议,部分企业在我县投资建厂,其他企业分别在茶埠、禾驮、申都、蒲麻等重灾区乡镇设立了6个灾后重建物资直供点。县上还成立了物资保障组,由物价、质监等部门全面加强对建材物资的价格及质量监管,确保市场有序。各乡镇也积极动员受灾群众就地取材,自行筹备沙、石等建材,为建房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是督查监管到位。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具体负责灾后住房重建各阶段的督查落实,以及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管,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等工作。召开了由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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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乡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报告会,对进一步规范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培训。同时,县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了3部监督举报电话和1个社情民意电子信箱,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并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受理有关灾后重建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
(五)严把六道关口,确保建房工作按期完成
一是严把对象关。严格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民民主评议、村委会上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五步流程”,对建房对象以社为单位张榜公布,“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的监督,确定建房户和补助标准,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建房对象的准确性。
二是严把资金关。在补助资金的筹集中,坚持国家补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亲邻相帮一点、社会帮扶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考虑五保户和特困户的筹资能力,由政府进行帮建,做到了建房资金的科学分配、合理使用。
三是严把质量关。县重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受灾乡镇和村社,入户开展建房质量检和建房进度督查,并要求各乡镇每周上报一次建房进度,随时对重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严格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建房质量。
四是严把监督关。各乡镇把住房重建工作纳入政务村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督,对住房重建资金设立专户,实行专帐管理,由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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