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掌握他们的心理动态;建立档案,及时记录其心理表现的动态发展情况;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里引导,并鼓励他们参与老师和同学交流,及时缓解情绪。
(2)建立学校、监护人联系制度。保证结对教师及结对领导干部与留守监护人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了解他们在家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及时反馈留守儿童在校表现情况。
(3)建立亲情连线制度。学校为留守儿童开通亲情热线,为留守儿童与家长的联系提供方便。
(4)建立定期交流制度。结对教师要经常性地进行导教反思,撰写、学习导教心得和相关论文,总结经验。
(5)建立表彰制度。结对人员要善于挖掘留守儿童身上的闪光之处,及时地予以鼓励和表彰。 三、多元评价,定期考核
1、学校每年对结对教师的导教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对工作敷衍塞责者提出批评。
2、学校要求教师及各部门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教师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全面实行考核奖惩。学校将定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并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占年终考核总分的20%,对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教师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优先考虑;对工作没有起色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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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卡制度
一、各班每学期初要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动态信息。
二、根据新学期学生变化情况,各年级、各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分人头,通过上门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逐一做好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学校。
三、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现居住地、现监护人(或托管人)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父母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情况。
(二十一)建立谈心交心制度
一、学校教师、代理家长每周至少与留守学生谈一次心,与他们进行零距离交心。
二、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二、要先根据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确定谈心主题,并做好谈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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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留守儿童家访制度。
一、班主任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进行家访。
二、每学期都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三、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确定好家访的目的和内容,使家访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四、家访时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品德等情况,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五、家访时做好记录。
(二十二)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咨询工作的宗旨是辅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留守儿童”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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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的“留守儿童”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
五、对“留守儿童”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二十三)定期开展活动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每周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
二、每天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
三、周一开放图书室,周二开放阅览室,周三开放电脑室,周四开展文体等活动,周五开展交流活动。时间均安排在每天下午上课前活动时间,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
(二十四)家校互动制度
一、发挥家校教育功能,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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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三、认真听取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教育好留守儿童。
(二十五)建立留守儿童体能测试制度
一、定期为留守儿童进行体能测试,以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
二、如发现身体有异常现象,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及时治疗。 三、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测试卡,做好测试记录,并整理归档
(二十六)开展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
等讲座制度
一、学校每月举办一次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讲座,教育留守儿童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他们身心都健康。
二、 留守儿童之家聘请法制辅导员,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 三、全体教师要对留守儿童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活动时,辅导老师要紧跟学生,严格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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