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保洁市场化运作的调查(6)

2019-08-31 18:59

十一、维修工作

中标方的车辆自行负责,需招投标维修的,招标方收取主材料费,不收维修工时费以及焊条、氧气、乙炔等辅助材料费,收费结算方式以三联单形成由招标方从中标方的拨付经费中每三个人结算一次。

十二、后续管理

1、经营权管理:中标人取得环卫经营权后不得出售转让、转租、转包、抵押、挂靠,一经发现,终止合同,中标人赔付姜堰市环卫管理中心5万元违约金。

2、质量管理:中标人按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组织作业,接受环卫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考评、奖惩、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遇有重大任务和活动时,无条件接受环卫管理中心的调配。环卫管理中心按2007年下发的(环卫管理中心清扫保洁百分考核标准)。

对作业公司进行考核奖惩,逐月考核,逐月兑现,对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的作业公司,取消该公司的作业资格,终止合同,另行招标。

3、经营管理:中标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但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合法经营,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信息。

4、国有资产管理:环卫管理中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统一管理,提供给中标作业公司使用,并且定期对环卫设施、设备进行评估、检测。中标作业公司对环卫设施、设备要及时维护、保养,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抵押等,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否则,作业公司照价赔偿。

十三、该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姜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办公室所有。

姜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考核及依据

1、考核依据

为《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的相关规定。

2、道路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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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所有道路车行道、人行车及绿化带内道路的大扫必须按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前完成,不同季节的作业时间按发包方的通知执行。

⑵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见本色,且路面无污水,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保洁期间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道路两侧垃圾桶、果壳箱保洁达到日产日清,箱体随脏随擦。

⑶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雨水窨井无阻塞。

⑷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及时清扫干净。

⑸道路清扫保洁工在作业时应统一着具有反光标志的工作装,作业工具(含车辆)按照招标方的要求配置,扫路车按规定完成机扫率。

⑹清扫保洁工人上岗期间不得闲聊、窜岗、休息时坐在马路边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⑺所有14条道路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由中标方送往附近指定的中转站。

⑻中标方严禁从事垃圾有偿清运服务。

3、考核方法及标准

⑴发标方为考核的主体。

⑵发标方按照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及招分细则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地检查打分。

⑶在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需要扣分的,检查人员应对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进行摄像、书面记录和说明,并告知中标人予以扣分。

⑷每月5日前汇总并评分,并向中标方下发书面通知。

5、奖罚措施

⑴中标人月度工作总分为100分;

⑵月度工作实际得分(考核分)为:100分减去月度扣分合计。

⑶中标人为月考核以90分为标准,超过95分的每增加1分,按月度道路清扫保洁运行经费的0.5%奖励,95分遭到90分之间按协议经费如数拨付,90分以下的扣减运行经费,详见下表:

月度考核分

扣除当月运行经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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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分——90分(含90分) 1

每低于90分,1分扣减 1%

80分以下(不含80分) 20%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及扣分细则 序号

标准及要求 扣分细则 1

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作业 1、未在上午8:00前,[高温天气发包方另行通知]完人工清扫工作,每例扣1分。 2

落实分段保洁责任制 1、未按核定人数、时间、路段保洁,每例扣0.5分。 3

清扫保洁人员规范作、文明作业 1、上岗时未穿戴规定的环卫工作服,每例扣1分; 2、保洁时串岗、聊天、干私活、擅自离岗,每例扣0.5分;

3、在工作过程中有打架、骂人等不文明作业行为的,每例扣2分; 4、清扫保洁人员焚烧垃圾,每例扣3分;

5、清扫保洁人员将清扫保洁垃圾、积灰尘土、杂物倒入绿岛、墙边、路边或扫入下水道,每例扣2分。

6、未使用符合环卫管理中心统一标准的作业工具,保洁车破损严重、车容不整的,每例扣0.5分。 4

道路保洁质量(包括慢车道、人行道、绿岛边缘)达到“六无四净”即:无漏扫漏收、无袋装或暴露性垃圾、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壳;地面净、电杆周围净、树根净、果壳箱及周围、底部静。 1、 作业范围内有暴露性垃圾。 0.5m2 以内扣1分, 0.5m2 以上扣3分。 2、 零星垃圾袋和杂物在60分钟内未清除扣1分;

3、 道路有积灰尘土,路面、路牙、隔离桩下有积来每处( 10m2 )扣0.2分。 4、 道路有各类垃圾杂物(含路面、路牙、隔离桩下、人行道、喇叭口、快道绿岛),发现5片以上扣0.1分;

5、有积水未及时清理(特殊天气除外),每平方米扣0.1分。 5

垃圾箱、果壳箱保洁良好 1、 果壳箱满溢每只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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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箱体不洁每只扣0.2分;

3、周围及底部有散落杂物每处扣0.2分。 6

社会反映良好 1、有新闻单位批评曝光,上级部门批评,市民投诉等问题经查实,扣5分。

温州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机制专题调研报告

行政支部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机制,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处结合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将“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机制”作为调研活动的一个课题进行研究。专门成立调研小组,由分管领导领衔。在调研活动中,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鹿城、瓯海、龙湾3个区的市政园林局,以及部分街道、乡镇等基层环卫部门进行市区清扫保洁情况的调研。通过查阅材料、现场勘查、走访询问等方式,对目前市区清扫保洁管理机制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州市市区总面积1193.01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153平方公里,区域人口约287万人,其中暂住人口143万人,日产垃圾约2361吨,环卫保洁人员3980人。现市区共辖24个街道、20个乡镇、3个经济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工业园区、瓯海经济开发区)、1个国家4A级旅游景点。全市(中心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63座;垃圾填埋场3个,垃圾处理场1个,垃圾停车场6个,垃圾焚烧发电厂3个,日处理垃圾2300吨,环卫机动车辆361辆。其中:

鹿城区辖区面积294.38平方公里,清扫面积977.4万平方米,区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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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138万人,其中暂住人口约73万人。该区下辖16个街道,5个乡镇,1个国家4A级旅游景点,日产生活垃圾1000多吨,环卫保洁人员2400余人;

龙湾区辖区面积279.02平方公里,清扫面积800万平方米,区域人口70万,其中暂住人口17万人。该区下辖5个街道,5个乡镇,日产生活垃圾500吨,环卫保洁人员1100余人;

瓯海区辖区面积614.5平方公里,清扫面积327平方米,区域人口96万人,其中暂住人口50万人。该区下辖7个街道,6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日产生活垃圾761吨,环卫保洁人员1200余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面积5.11平方公里,清扫面积141万平方米,区域人口5万人,其中暂住人口3万人,日产生活垃圾100余吨,环卫保洁人员130人。

二、目前市容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温州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逐步加大了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投入。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我市环境卫生清扫方面与杭州、宁波等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管理体制乱、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突出、城中村垃圾较难处理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环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2008年,温州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近2152万平方米,保洁经费总投入7261.94万元,每平方米清扫单价约3.37元/年。目前,我市用于清扫保洁经费投入已明显低于周边城市和全国同等城市水平,也难以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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