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同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指令, 并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甲方通知单、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若有违反,乙方必须按监理或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三、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维护,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用电、用水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内地上、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乙方防护不力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地资质,并向监理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和年审证等证件原件,监理审查合格后留存复印件备档。
五、乙方应于图纸会审后 7 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各专项施工方案、各工种人员机具配置及进场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监理、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进度的检查 、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报监理、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并达到进度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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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乙方需保证对图纸和现场线路情况已充分熟悉(施工前已完成对各专业图纸的核对),对于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相互不一致的情况,乙方应在核对各专业图纸时书面提出并报甲方解决,否则,造成的返工和改动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六、乙方应作好现场施工组织管理 ,保持现场整洁、机具材料存放有序、道路畅通,做到不漏、不洒、不扬,对公路抛洒物须派专人及时进行清扫 ,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上工作甲方、监理方有权检查,对于甲方、监理方要求整改部分,乙方应在 3 个日历天之内整改完毕。
七、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作好施工技术交底,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三检制度。
八、乙方应按相关要求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开工前向甲方报备。
九、乙方应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负责汇编施工技术资料等,汇编交工文件,经监理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移交甲方并配合甲方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十、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出资修复。
十一、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及甲方未认可的材料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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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现场 ,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十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工程资料管理,及时办理工程书面交工资料(须签字盖章齐全)。
十三、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包括试验、试压 、测试报告、材料设备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书等 )。材料代用品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及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工期管理
一、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约4-5个月。按照甲方出具的进场通知书确认。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甲、乙双方在确定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法定节假日等因素;乙方材料组织的合理准备期。
二、竣工日期控制:
1 、本合同所称的竣工日期是指甲方认可的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承包范围内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程未竣工。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将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移交甲方。
2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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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期竣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六章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合同价格(含税价): (一)施工及辅助材料费用:
1 、D355.6*6.3管线常规地段合同价格:
(1)赔付和协调:8.00万元/公里(大写:捌万元整),其中沿公路施工地段因不需发生赔付费则该项费用减少为1.50万元/公里(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土建(含运土回填):人民币13.00万元/公里(大写:壹叁万元整);
(3)安装:人民币20.21万元/公里(大写:贰拾万零贰拾壹元整);
(4)水工保护:9.00万元/公里(大写:玖万元整); (5)工程保险费:0.1万元/公里(大写:壹仟元整); (6)工程管理费:51.31万元/公里×3﹪=1.5393(大写:壹万伍仟零叁拾壹元整);
(7)综合调增1.097万元
合计:人民币63万元/公里(大写:陆拾叁万元整)
沿公路施工不需发生赔付费用地段为人民币54.245万元/公里。 2、本合同价为固定包干价,不因人工费、物价、费率、土石比的变动、误工、天气及其他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特殊地段根据单体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由甲乙双方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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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商定价格。特殊地段定义为:
(1)、穿越中型河流(水面40米宽以上)、穿越省道及以上等级公路、穿越铁路、高速公路高架桥下面穿越河流及公路;
(2)、机械无法到达的长陡坡(坡度大于45度、坡长大于30米);
(3)、特殊地段最终由甲方确认。
4、如因国家税收实行营改增,则增加的税负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
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范围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甲方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标准(若标准、规范、要求等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应当遵守要求最严格的标准、规范及要求)。
1 、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2 、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隐蔽验收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 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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