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二章“侦查”中:
(1)第二节“侦查行为”中,新增考点“技术侦查”,包括子考点“技术侦查的概念”和“技术侦查的程序和要求”。
(2)新增第六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包括考点“申诉、控告的范围”和“申诉、控告的受理及处理”。
4.第十三章“起诉”中:
(1)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中,新增考点“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2)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中,新增考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7.新增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其下新增3个考点。
8.新增第二十二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其下新增两节共计10个考点。
9.新增第二十三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其下新增3个考点。 大纲附录新增1个司法解释,修订1个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 2011年10月14日公布 自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十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要根据《行政强制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做了较大修订: 1.大纲新增考点12个:
(1)第七章“行政强制”全部重新撰写,从原来的两节共5个考点,扩展为五小节共16个考点。 (2)第九章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新增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2.第二十章第二节“司法赔偿范围”中,教材中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考点“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中涉及的相应内容作了修改,尤其是考点“侵犯财产权的刑事司法赔偿”,基本重新撰写。 大纲附录部分新增2个法律法规:
十二、民法
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修订:
1.大纲删除考点2个:第二十七章“商标权”中,删除第一节“商标概述”,包括其下2个考点“商标的概念”和“商标的种类”。
2.教材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对相应内容做了大幅修改,除以上新增考点外,另涉及考点“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和“法定夫妻财产制”等。 大纲附录中新增1个司法解释:
十三、商法
大纲新增1个考点:第一章第三节“公司的股东”中,新增考点“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
大纲附录中新增4个司法解释:
十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主要是对照教材梳理考点,大纲新增考点2个:
1.第七章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中,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考点“民事证据的证明力”。 2第十九章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中,新增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