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WK
共同侵权 (广义)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原因力竞合 故意与过失混合 共同侵权(侠义) 共同过失 共同故意 共同危险行为 教唆、帮助侵权 原因力结合
帮助、教唆侵权 教唆、帮助完人 教唆、帮助无人 教唆、帮助限人 连带责任 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内部承担主要责任 该无限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时,教唆者、帮助者与该监护人一起承担按份责任 区分原因力竞合的无意思联络人分别侵权行为和不明高空抛物侵权 共同危险 1. 共同行为人的行为均具有共同的危险性质 2. 实际情形为人不明 3. 因果关系 原因力 竞合 1. 2. 3. 4. 1. 2. 3. 4. 原因力 结合 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 无意思联络; 造成同一损害; 每一个侵权行为都足以单独造成全部的损害。 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 无意思联络; 造成同一损害; 各行为主体的行为单独不能致损害后果发生。 承担连带责任,如能证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并非由其危险行为造成或者证明其他行为人为实际侵害人的可免责 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