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校样与底稿不符的文字、标点、加工符号、题号、图例以及版式、字体、字号、位置等各方面的错误;
校对校样页码、注文序号对应、图表与正文衔接等问题:顺序、缺页、重页、倒页、错页等;
检查图例制版后的清晰度;
弥补编辑工作中的疏漏和不足:提出底稿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校对符号、校对程序严格进行校对。 二、校对程序和符号
(一)校对程序
1.毛校:一校前,校样排出后先由印刷厂完成的初步校对工作,其他“三校一读”由出版社与编纂人员完成。
2.初校: 在了解全稿状况的基础上,对全稿逐字逐页地进行校对,用红色笔,校对符号要置于版心外处理,消灭文字、标点和图版不正、图文不符等。之后,出二校样。 3.二校:用纯蓝色笔,检查初校中问题的改正情况,再将二校样逐字与底稿校对,出三校样。误少,可在初校样上直接进行,“初、二校连校” 。
4.三校:用绿色笔。通常为最后把关校对,故要全面细致,保证出版后的错误率应控制在万分之一。
5.核红:通常三校之后,责任编辑应通读全部校样,特别是复核改动部分(核红、对红),一定要认真重查页码,核对目录。无误后,付印清样(付型样),由责任编辑在清样上签名,再出胶片(仍需校对)、付印。
(二)校对符号 1.发展历程
1981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首次发布《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1982年全国试行;
1994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确定其为专业标准,并成为我国规范化校对符号。 2.校对符号标准 三、校对方法
(一)点校法:亦称对校法,一人进行,底稿置于左侧,校样置右侧,逐字逐句核对,不符之处用校对符号表示出。也可底稿在样上,二是用铅条压底稿,校完再移。 (二)折校法:亦称迭校法,一人进行,底稿置于桌面,校样夹于手指置于底稿上对应文字之下,逐行比对的校对方法。专业人员多用,不宜出错,但校样上折痕多。
(三)读校法:二人进行,一人朗读底稿,一人听校对校样。
(四)通读法:在最后一个校次中使用,离开原底稿,全面认真阅读几次校对后较为完善的校样,遇有错或疑问之处再核对原稿,要控制速度。
四种校对方法的综合运用。
四、具体要求
(一)人员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对装帧设计和印刷排版规则要了解。
(二)客观条件:各种外在条件(工作场所环境、必要参考书和工具书等) (三)校对工作管理:编者参与校;不设专门校对人员;责任制和登记制度。 (四)校对效果:准确,按序全面校对;对易出问题提高警惕,按时完成。 五、校对规则
1.宜用红、蓝、绿不同色笔书写校对符号,不用铅笔。
2.准确用校对符号,引线到版心外空白处,不应在文内。 3.引线不能交叉,从行间划出。 4.校改字要书写清楚,加圈。
5.不能使用校对符号要用简练文字指示说明清楚,并下方加圈或双线,不圈。 6.如对底稿修改(编者进行,属于编纂加工范围,不属于校对性质),应在正文字上和字行简改正,清样上要用符号表示。
六、注意问题
1.形近字:如,亳-毫、杯-抔、怡-诒-饴 2.简化字与繁体字
3.区分同素词(议会-会议、现实-实现)、颠 倒词(展开-开展、前面-面前)和同素反序词 (工作-作工、介绍-绍介、担负-负担、分划-划分) 4.认真核对专门术语、数字和时间等。 七、思考并完成
校对与校勘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