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荣县望佳镇土地整理施工设计报告
7.2.3 项目招投标制
为发挥投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本项目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在招标前,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和财务预算,制定出招投标方案、标底、标书,向社会公开招标。在有意投标的施工队伍中,选择具有一定资质、信誉好的施工队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标,择优选取施工队伍。
7.2.4 项目监理制
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投资进行监理。并负责分季度提供项目实施形象进度和阶段工程质量意见书及工程监理报告。
7.2.5 项目竣工验收制
本项目按颁布标准进行分项验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项目终验。工程完成后,在监理人员认可的基础上,由实施单位向自贡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初验。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对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项目设计,竣工初验合格后,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项目终验,并办理工程的移交手续,交当地政府进行正常的利用管理。
7.2.6 工程资金拨付制
该项目已列入省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所需的投资全部由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属土地专项资金,根据国家下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必须实行设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的原则,必须把有限的资金按设计用到项目上,总的要求是做到坚持实行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坚持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手续,规范资金的正常运行,保障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签字后,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在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7.3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深入宣传土地开发政策,增进群众对项目区土地整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整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开发的民主形式,奠定土地开发工作得以顺利落实的群众基础。
34
四川省荣县望佳镇土地整理施工设计报告
7.4 利用农闲季节施工
利用农闲季节实施工程。项目区工程庞大,需要大量当地农民,尤其是项目区所在地的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实施应尽量避农忙季节,充分利用农闲时间。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