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NXITC090908G056
工程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室内装修
建设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二0一0年三月 九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08]41号批准建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业主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内容:Ⅰ标段: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Ⅱ标段:培训中心室内装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登记备案手续 4.报名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3 月 9 日至 2010 年 3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合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提供进宁备案许可(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红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3月29日,地点为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3月29日,地点为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 地 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邮 编: 750001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何洪 联 系 人: 朱宏 电 话: 0951- 2155007 电 话: 0951-5064119
传 真: 0955-2155007 传 真: 0951-506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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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 1.1.2 招标人 联系人:何洪 电话:0951-2155007 名称: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朱宏 电话:0951-5064119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1.1.4 1.1.5 1.1.6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 建设地点 工程概况 室内装修。 I标段: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 1.1.7 1.2.1 1.2.2 1.2.3 招标范围 II标段:培训中心室内装修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及贷款 100% 已落实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 3 月 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0 年 5 月 29 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财务要求: 2008年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相关类似业绩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 3
信誉要求:有重合同守信誉证明 建造师资格: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0.1 1.10.2 1.10.3 1.11 1.12 2.1 2.2.1 时间 2.2.2 2.2.3 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2.3.2 时间 3.1.1 3.2.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如果有、附在投标文件(八,其他材料)内 60天(从投标截止日期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前一天(财务换取收据) 3.3.1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帐 号:24000140900006650 4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分包 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不召开 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 收到所有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后2日内 不允许 不允许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 接到所有投标人书面澄清文件后3日内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 2010 年 3 月29日 9 时 00 分 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 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