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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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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即墨烟青一级路旁,评价区内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生态环境良好。 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产生噪声、污水、固废和少量扬尘,项目远离环境敏感点,采取固废及时清运、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又随施工结束而结束,扬尘影响范围较小,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 水环境: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先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项目生产中用到精炼炉2台(3t/h),年燃烧燃料油2700吨。产生的烟气经车间内和厂区内专用烟道降温后用风机抽取进入除尘室内的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可直接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的标准及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内设食堂,供住宿工人用餐。食堂采用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排放,排气筒周围20m半径范围内无发高于排气筒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小型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各设备噪声级均低于90dB(A),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远离厂界的地方,安装时加防震垫,车间安装隔声门窗、临界墙不设门窗,经车间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级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即65dB(A)(昼)/55dB(A)(夜),临近烟青一级路一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即70dB(A)(昼)/55dB(A)(夜),因此项目运营期间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运营期间,生产下脚料回收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在确保以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落实的情况下,从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综合效益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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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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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青 岛 东 韵 仿 古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 伙房 配电室 除循尘环 间水 池 办 公 楼 即 墨 创 新大 门 准 学仓备 库 车 校间 门 卫室 冶炼车间 连铸连轧车间 青 岛 国 福 保 温 防 腐 有 限 公 司 ○
○:为排气筒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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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青 一 级 路 -
委 托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委托青岛大学承担“低氧光亮铜线坯连铸连轧生产线、阳极铜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XX有限公司 委托人: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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