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5月26日17:00。
2010年5月27日—6月2日,业主根据报名提供的资料,确定10-15家入围单位。
2010年6月3日—6月4日,向10-15家单位发出规划方案征集邀请书,未入围单位不另行通知和解析。
2010年6月6日—6月8日,应征单位来漳,由南靖县人民政府领导介绍项目概况及相关规划要求,并组织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
2010年6月9日—6月28日,应征单位进行初步规划方案设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本。文本必须于2010年6月29日下午17:00分前送达。
2010年6月30日—7月2日,由业主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由专家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报南凌项目区领导小组确定五家入选单位。
初选结果将以传真加信函方式通知入选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未入围单位不另行通知。
若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2、答疑补遗
五家入选单位若有其他疑问将在一周内统一进行书面答疑,即统一将全部设计单位所提问题汇总,统一书面答复,并同时以传真形式送达各设计单位。
3、征集截止时间
2010年8月17日17:00前。
成果必须由参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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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持具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送达,由工作人员随机编号封存。
4、评审优选方案时间
2010年8月18日到8月22日。 方案展示及专家评审。
时间如有变动,业主届时将提前通知各设计单位。 5、公布结果
征集结果评审结束后30天内公布,并以传真方式加信函发出,通知各参加单位。
九、费用及奖励办法
第一阶段报名和初选阶段,因未供工本费,业主将发邀请函邀请入围的15家设计单位到南凌项目区实地考察和方案汇报,两次的往返国内机票(车票)费用(4人)及考察期间的食宿接待由业主负责,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正式邀请五家设计单位参赛。
1.获得正式参赛资格的五家设计单位,业主给予每个单位基本设计费30万元。
2. 参加单位此次工作发生的费用和税金自理。 3. 参加单位往返漳州的一切费用自理。
4、从应征方案成果中评选出前三名,奖金如下(不基本设计费): 第一名、奖金150万元人民币。 第二名,奖金120万元人民币。 第三名,奖金9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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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直接委托设计任务
业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南凌项目区实际情况,在前三名获选单位中确定一家中选单位,进行优化综合,提交正式成果,评审后报市、县政府审定。然后直接委托后续设计任务,具体设计任务如下。
(1)南凌项目区总体规划,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设计费 80 万元;
(2)新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内容),设计费每平方公里16万元(设计费支付按实计算)。
6、业主根据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后续专项规划设计任务。 十、协议、著作权与其他 1、协议
入选五家设计单位,业主将与他们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交纳人民币五万元的保证金,汇入账号(户名:南靖南凌项目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40902211970006323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其代表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后签署合同。保证金在征集结果公布后15天内返还各参加单位。
2、著作权
征集的方案设计成果不予退还。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均归业主所有,并有权引用在实施方案中。业主将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方案成果作品。
应征规划设计单位不得将业主提供的文日、地图、文件、图片等资料用于与本次规划设计无关的任何场所。严禁对有关测绘成果、规划资料、文日图片进行各种形式的复制,复印、加工、转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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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公开。地形图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其他
下列方案设计文件被视为无效: a、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b、严重违反《福建漳州兰 凌 项 目 区概念性规划方案征集文件》或经济技术指标严重失实或被2/3以上评审专家认为质量低劣不符合要求的;
c、逾期送交的(除因交通等特殊原因外,但要及时告知发标单位,并出具有效证明);
d、未送交的方案设计文件。
业主对无效设计文件将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含基本设计费和奖励)。
十一、如果应征设计单位与其它单位合作,则合作单位也必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表》,并在确认函中写明主参赛单位。为了便于统一安排,竞赛过程中的相关事务,业主只与主参赛单位联络。
十二、如果应征设计单位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内容才能确定报名与否,请及时与业主联系。应征设计单位发出确认函即表示愿意参加此次征集活动。一旦确定应征设计单位为应邀设计单位为应邀征集单位之一,而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参加,请在收到正式邀请函三日内告知业主。
十三、本文件作为设计委托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次征集活动将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如有争议,将按中国现行法律仲裁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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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文件在正式发出前业主所有的其他文件内容如与本文件存在差异,以本文件的内容为准。 附件:1、《征询确认函》
2、《资格预审申请表》
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征询确认函
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兹确认,我单位拟对贵县组织的福建漳州南凌项目区概念性规
划方案征集活动积极响应,愿参与《福建漳州南凌项目区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征集工作,如我单位能够入选,我们将按要求提供我单
位优质的服务,并保证资格预审申请表格中选派推荐的主要规划设计人员按时到达参加资格评审会征集发布会、现场踏勘、规划设计及到指定地点进行方案汇报。所选定的首席规划师(项目负责人)将全程主持规划编制。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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