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效益低下的情况仍十分严重,加剧了对有限资源的需求。对此,要切实采取措施,引导资源利用朝高科技、高效益方向转化,改变增长方式,其关键是合理配置资源、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扶持高效益加工企业。 (六)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流通秩序混乱,是非法来源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的根本原因,针对上述现状,规范流通秩序,逐步建立以专业市场和定点经营单位为主渠道的流通体系,计划逐步在辽宁、河北、内蒙古、新疆、重庆、云南、山东、浙江、广西等省区建立9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一级专业市场,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50-100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二级专业市场。凡是进入流通领域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均应在专业市内由定点单位统一经营管理,专业市场内经营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行标记制度,强化证件管理,提高市场监管能力,遏制非法来源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以达到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的目的。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和项目实施时间的编制说明
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规程、规定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各地调查研究所取得的技术经济指标,费用参照有关取费标准进行估算。
坚持公益性事业建设以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为主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全国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主要保护的是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全国典型的森林、荒漠和湿地生态系统类型,是保护全国生物多样性的精华。这项工程是我国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基本建设费用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内基建拨款,而且中央财政应当承担主要经费支持。因此,工程投资的综合比例一般确定为国家投资占80%,地方配套占20%。如特殊野生动植物物种或特殊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和位于我国西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建设内容,则按国家投资100%比例计算。
项目实施时间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1-2005年期间,也就是“十五计划”期间;第二阶段是2006-2010年期间;第三阶段是2011-2030年期间。各个项目安排主要以2001-2005年和2006-2010年为主,对2011-2030年仅作为大致规划内容。 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计算标准:
(1)保护区建设:2001-2010年期间,大熊猫保护区按每个3000万元计算,朱鹮等野生动物类型保护保护区按每个2400万元计算,野生植物等类型保护区按每个20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2)禁猎(伐)区建设:2001-2010年期间,野生动物禁猎区按每个1000万元计算,野生植物禁伐区按每个8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3)繁育中心和培育基地:2001-2010年期间,大熊猫等15种动植物种繁育中心和培育基地按每个30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4)保护站建设:在重点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覆盖的每一县级行政区域,建立保护站一处,承担栖息地保护及改善职责。2001-2010年期间,建站投资按每站1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5)科研监测站点建设:在重点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需要建立必要的科研监测站或监测点,承担栖息地变化科研监测任务。2001-2010年期间,一个物种重点物种建立一个监测站和数个监测点,建监测站投资按每站200万元计算,建监测点投资按每个点8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6)重点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2001-2010年期间,根据物种对栖息环境的要求,在其主要栖息地选择重要的破坏较为严重的区域,针对性恢复植被和建立食物链,按每万公顷30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国家重点生态系统保护项目计算标准:
(1)森林生态系统保护:2001-2010年期间,热带保护区按每个2000万元计算,亚热带按每个2400万元计算,温带按每个28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2)荒漠生态系统保护:2001-2010年期间,每个保护区按每个28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2001-2010年期间,每个保护区按每个30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4)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示范区工程:2001-2010年期间,除长江、黄河和澜沧江三江源湿地保护区按1.5亿元计算外,其它每个示范区均按60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5)自然保护小区和生物多样性小区:2001-2010年期间,每个保护小区建设需要4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国家科研与监测网络建设项目计算标准:
(1)2001-2010年期间,国家研发中心按7500万元计算,国家动植物监测中心按4000万元计算,国家湿地监测中心按3000万元计算,省级科研机构按每个300万元计算,省级动植物监测站按500万元计算,省级湿地监测站按400万元计算,湿地宣教中心按每个2000万元计算,动植物监测点按每个80万元计算,湿地监测站按每个1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2)2001-2010年期间,鸟类环志中心及网络建设:国家鸟类环志中心按2000万元计算,环志站按每个4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3)2001-2010年期间,动植物检测中心建设:按3000万元计算;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野生动植物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算标准: (1)动物救护繁育基地: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1000万元,其中国家按每个补助500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2)植物培育基地: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800万元,其中国家按每个补助400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3)野生动物园: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2亿元,实行社会集资,国家不予补助;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4)野生动物养殖场: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550万元,国家按每个补助25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5)野生动物自然放养场: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3000万元,国家每个补助1000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6)狩猎场: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560万元,其中国家按每个补助80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7)野生动植物加工企业:2001-2010年期间,实行社会集资,国家不予补助;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8)野生动植物一级市场: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4000万元,其中国家按每个补助1000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9)野生动植物国家二级市场:2001-2010年期间,每个建设需要275万元,其中国家按每个补助25万元;2011-2030年期间的投资,将按2001-2010年期间投入标准的150%计算。 (二)投资估算 1、估算总投资
根据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与计算指标,经估算,本规划2001-2030年建设投资总共需要投入:1356.5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64.38亿元,地方投资316.86亿元,社会集资375.31亿元。
2、具体投资分配
各个建设投资分配结构如下: 按投入时间分为:
2001-2005年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98.07亿元,平均每年79.61亿元。 2006-2010年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54.71亿元,平均每年70.94亿元。 2011-2030年需要投入建设资金603.76亿元,平均每年30.19亿元。
按投资主体分为: 2001-2005年,国家预算内资金投入214.78亿元,平均每年42.96亿元;地方配套93.29亿元,平均每年18.66亿元;社会集资90.0亿元,平均每年18亿元。 2006-2010年,国家预算内资金投入181.0亿元,平均每年36.2亿元;地方配套88.48亿元,
平均每年17.70亿元;社会集资85.24亿元,平均每年17.05亿元。
2011-2030年,国家预算内资金投入268.6亿元,平均每年13.43亿元;地方配套135.09亿元,平均每年6.75亿元;社会集资200.06亿元,平均每年10亿元。 按使用方向分为:
2001-2005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58.63亿元,平均每年11.73亿元;国家重点生态系统类型保护212.04亿元,平均每年42.41亿元;国家科研与监测网络建设22.26亿元,平均每年4.45亿元;野生动植物产业基地建设105.14亿元(包括社会集资),平均每年21.03亿元。 2006-2010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46.57亿元,平均每年9.31亿元;国家重点生态系统类型保护198.78亿元,平均每年39.76亿元;国家科研与监测网络建设8.4亿元,平均每年1.68亿元;野生动植物产业基地建设100.96亿元(包括社会集资),平均每年20.19亿元。 2011-2030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73.28亿元,平均每年3.66亿元;国家重点生态系统保护299.87亿元,平均每年14.99亿元;国家科研与监测网络建设14.99亿元,平均每年0.75亿元;野生动植物产业基地建设215.63亿元(包括社会集资),平均每年10.78亿元。 (三)资金筹措
根据总体规划原则,国家投资部分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入。地方配套资金要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和地方统筹,分年度投入。
国家除将工程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预算,还可在社会上发行债券或彩票,进行筹资。 对于以盈利经营为主要目的项目,则在明确责权利的前提下,通过社会招商引资方式进行筹资。
此外,加强与有关国家和非政府国际组织的联系,广泛争取国际合作,为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七、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一)生态效益分析
建设项目实施后,将大大提高国家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能力,恢复和 改善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将使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野生植物得到更好的保护。特别是一些主要物种如虎、大熊猫、豹等的保护,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其他物种如麝、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