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经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3.4 本项目适用的扣件式脚手架搭设、拆除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一览表 表3.1
序 号 1 2 3 4 名 称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编 号 JGJ130-2011 JGJ59-2011 DBJ08-903-98 GB5036 3.5 其它依据:
4 监理组织架构
4.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监理组织架构框图:(示意,图框中可添加人员姓名)
图4.1 监理组织架构框图
5 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用框图表示)
5.1 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示意)
1.施工项目部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架体搭设施工方案。
2.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总工审核,同时报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处审查。
3.工程负责人对审核合格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交底人员与被交底人员签字。
4.架体搭设人员(架子工)必须经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036)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特种作业证件复印件必须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架体搭设材料必须经过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场,并形成书面检验记录;检验人员必须签字并对进场检验材料结果负责。
6.开始搭设脚手架。
7.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进行架体搭设施工安全阶段验收(架子工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现场监理必须参加)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必须齐全并对架体验收结果负责。
8.建筑公司组织公司部门对已经搭设完毕的脚手架进行综合安全验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应参加并监督建筑公司对脚手架进行安全验收的程序与结果。同时项目部将建筑公司组织的安全验收记录呈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9.脚手架投入使用。
5.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施工单位上报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签字是否有编制、审核、审批人员,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查看安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特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脚手架承载计算书,各项安全应急和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审查部合格退回重报,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后按此方案执行 5.3 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上报施工单位资质报审表,监理单位先审查总分包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流程,资质等级是否与承包的范围相符,有效期;看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检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等证书有效期,企业业绩情况等情况满足要求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材料、构配件验收监理程序: 方法: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承包单位另选 不合格 1. 审核证明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合格2. 到厂家考察 3. 进场材料检验 4. 进行验证复试 承包单位使用
5.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程序: 监理旁站 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外脚手架 整改 施工班组自检,专职安全员初验 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同意 不同意 同意外脚手架使用 5.6 其它程序或流程:(根据搭设、拆除实际情况增减、调整) 6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的目标及要点 6.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监理的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相关规范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本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监理的目标为: 一次性验收合格 。 6.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监理项目要点见表6.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监理要点 表6.1 序号 1 安全控制项目 安全管理 安全控制点 搭设方案 安全控制要求 施工前要有搭设方案,搭设图纸 安全施工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操作人员 环境影响 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具,安全交底 当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搭拆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钢管、扣件、脚手板、连墙杆等配件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荷载、搭设高度、现场土质与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2、严禁将不同直径的钢管混用。 3、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且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 4、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稳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 3 材料、构配件 地基与基础 构配件质量 承载力 搭设高度 立杆 5、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可靠的连接。当搭至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应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立即设置连墙件。 6、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间距1.8-2.0M,与墙面距离1.2-1.4M。 7、距离底座上皮不大于200处设纵向扫地杆,在纵间扫地杆下方设横向扫地杆。 8、 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8M。 4 搭设构造 1、设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两根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相邻两根纵向水平杆 接头,在水平方向距离不应小于500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3、当采用搭接接头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cm。 1、立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布置,最大间距不宜大于纵距的1/2。 3、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一端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横向水平杆 4、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架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 (6)、独立或附墙砖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