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和策略 第三章 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 第四章 城镇空间发展规划 第五章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第六章 社会服务设施发展规划 第七章 海岸带综合利用和保护规划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 第九章 区域空间管治
第十章 与外部区域的协调和合作 第十一章 重要问题的措施建议 第十二章 附则
附录一 湛江市主要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表 附录二 自然保护区名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的要求,编制《湛江市城镇体系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目的 全面提升湛江市城镇综合竞争力。
(一)稳步推进湛江市城镇化,建构组合有序的城镇空间结构,引导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与建设,提升城镇人口、产业、空间结构的优化能力。
(二)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推进城镇可持续发展,保持生态环境优化,提升区域与城镇间的协作能力。
(三)规范各项建设活动,制定区域空间管治措施,落实强制性内容,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提升政府对区域的管治能力。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为指导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湛江市陆域和近海海岸带范围,陆上土地面积12741平方千米,近海海岸带为10米等深线以内。本规划为湛江行政区所辖的四区五县,即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吴川市、廉江市、雷州市、遂溪县、徐闻县。 第五条 规划期限 2003~2020年。其中近期:2003~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六条 规划效能 本规划是湛江市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市域以下层次区域规划、各类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服从本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标注部分,即第三条、第十一条(一、三)、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二)、第四十五条(二)、第四十九条(一)、第五十条(一)、第五十一条(一、三)、第五十八条(一、二、三、四、五、六)、第五十九条(一)、第六十条(一、二、三、四、五)、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一)、第一百零三条(三)、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二、三)、第一百零七条(一、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一、三、四)、第一百一十八条(二、三)、第一百一十九条(一)、第一百二十一条(三)。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是情节的严重程度,参照《城市规划法》的基本条款进行查处。
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和策略
第八条 城镇发展目标 把湛江建设成“立足南中国、面向东南亚,辐射大西南”的南中国门户城市、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和我国“南方大港”、“海洋大市”、“制造业基地”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各项发展水平在2020年达到广东省平均水平。其中:
1.近期(2003—2010年):工业化跨越式发展,完成第一次飞跃,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区域空间不平衡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改善投资环境,构建以区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为内容的区域创新系统。
2.远期:(2011—2020年):工业化进入成熟阶段,区域空间均衡发展,形成沿325国道和207国道的城镇密集区,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力争达到广东省平均水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湛江市区等中心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环北部湾地区中心城市。 第九条 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指标 (一)社会经济指标
1.至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78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000元(约合1900美元);三产比例达到13.3:52.3:34.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30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外贸出口总值年均增长10%,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高新科技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30%以上;其中,湛江市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0元(约合4000美元);三产比例达到3:51:47。
2.至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0000元(约合6250美元),三产比例达到8:47:4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高新科技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40%以上;其中,湛江市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3000元(约合10000美元),三产比例达到1:49:60。 (二)城市化指标 以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为预测标准(简称五普口径,下同):201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700~75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55%。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870~92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65%。
1.至2010年,全市各城镇建设发展区内,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人均道路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0~200升/日,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95%,城市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95%。
2.至2020年,全市各城镇建设发展区内,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35平方米左右,人均道路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200~220升/日,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城市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100%。 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一)在“工业立市”和“以港兴市”的方针下,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建成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
(二)依托深水良港和农海产品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海洋型工业、临港型工业和农海产品加工工业三大重点,逐步构建钢铁、石化、近海油气勘探开发、电力、造纸、农海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电器机械等支柱产业,着力打造沿海钢铁基地、全省重化工业基地、农海产品加工出口基地、高级纸业基地和小家电制造业基地。 (三)依托高新科技和高级人才发展针对海洋和北热带生物工程等的知识密集型产业。
(四)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规划和建设几个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走内源型和外源型相结合的经济发展道路,培育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益,增强产业竞争力。
(六)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优秀企业和工业人才进湛,建立起适合于投资和生活的软硬环境,提倡开放和服务,积极吸纳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和国际资本与智力。
(七)构建区域创新机制,建设学习型区域,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重视实用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区域社会资本,营造区域创新环境,实施制度创新。提倡终身学习和集体学习,健全系统的学习体系,建立社会化的学习型组织。以人为本,走区域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
(八)扩大开放,大力发展金融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信息业、教育产业等第三产业,积极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和国际性组织进驻,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和世界城市体系。
(九)大力发展物流业,建成“泛珠三角”、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重要的综合性物流基地和联系粤西、珠三角、西南、东盟市场的石化、矿产、粮食、水产等物流中心。
第十一条 城镇化发展策略 以内涵发展为主,外延发展为辅,实现城镇集约发展,以大、中城市作为提升城镇化质量的战略重点,以中心镇为推进小城镇发展的战略基地,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一)市域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培育辐射全市以及粤西乃至环北部湾地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通过集聚作用和扩散作用带动整个市域经济的发展。 (二)县(市)级中心城市:承上启下,培育专业化产业门类,参与区域协作与分工,不断完善为生产、生活配套的服务功能,培育其在区域城镇网络中的新增长点功能,重点加快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培训设施建设。
(三)中心镇(重点镇):培育特色产业,加强集聚能力,完善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城镇供水、环保等公共建设,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发挥示范作用,成为周边小城镇地域的中心。
(四)一般镇:发展城镇经济,完善城市职能,加强同周边城镇的联系,成为辐射广大农村地区的小中心。
(五)及时整合行政区划:为扩大中心城区的发展,把遂溪的黄略和建新纳入市区统一管理;理顺县城的建设关系,撤销县城周围的乡镇;撤并区域面积小、人口少、城市化水平低、经济实力弱的乡镇,形成集约发展。具体撤并方案见第四十三条。
(六)突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第十二条 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一)实现区域内资源、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各要素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扩宽融资渠道和深化改革,开展区域性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共享共建。
(三)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络和合作,解决与周边地区在资源开发、市场建设、环境保护、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矛盾和冲突,形成遵守市场规则、整体利益优先、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互惠互利的区域环境。
(四)通过对话和合作组织,与国内外其它地区开展各种形成的经济、商贸、科技等方面合作,积极参与到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
第十三条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实施以市域中心城市为龙头、县域中心城市为主导,中心镇为基础,主要交通干线为城镇发展轴,带动城镇密集地区、城镇群的形成和发展的城市空间非均衡发展战略。 (一)重点促成湛江都市圈的形成。
(二)优先建设市域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城市中心区,综合开发东海岛,拉开城市框架,形成“一湾两城”的中心城市。
(三)加快徐闻——海安——南山陆岛枢纽一体化开发和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建成祖国大陆最南端新兴的旅游城市和滨海工业城市。
(四)促成河唇——廉江市区一体化建设,形成雷州半岛北部地区有较强实力的中等城市。
(五)开发雷州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南国旅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