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按构造配筋考虑。
20、二桩承台是否一定要做梁式承台。
答:不一定,也可作成板式,但板式二桩承台仍应满足受冲,受剪和受弯要求。
21、抗浮计算问题,其中抗浮水位的确定是关键,是按室外地坪还是勘察报告提供的洪水位?如果按洪水位,则地势较低处的洪水位已超出了室外地坪。
答:抗浮水位应由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供.如果建筑场地地势比较低,甚或低于最高洪水位较多,这种场地是否适合建设?如要建设,则应由当地政府首先解决场地区域的水利(防洪,排荡)建设问题,为场地建设提供保证.如南京河西地区,现场地标高,均低于长江最高洪水位3-5m,如按最高洪水位对建筑物地下室进行抗洪计算,其结果难以预料。
22、李国胜“疑难问题解答”和我省在底板0.15%配筋率观点不一样,如何看?
答:李国胜“疑难问题的分析与处理”中关于基础板的最小配筋率在《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没有明确规定。但钢筋混凝土底板作为一种重要的结构构件仍应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有关规定。我省前几期施工图设计审查问题解答中,关于底板配筋率按0.15%执行,是根据第9.5.2条.该条解释为“置于地基上的厚板”,对厚度大于2m以上的厚筏基础定为厚板大家很好理解,但厚度仅有几十厘米的独立柱基和条形基础是否属于厚板的范畴,在设计人员和审图专家中存在不同认识,考虑到市场需要和长期来按0.15%配筋率设计的基础也未发现大的质量问题(这方面调查研究甚少,实际未掌握多少资料),故根据9.5.2条和89规范的规定,定为0.15%.这个最小配筋率明显偏低,远未达到受压区混凝土开裂后受拉钢筋不能立即屈服的水平.同时基础底板大多处于水下和潮湿环境,混凝土开裂引起钢筋锈蚀,故在可能情况下,鼓励大家按 0.2%的配筋率执行,如未满足,也不要做违反强制性条文(9.5.1条)判断。
23、框架结构和框剪结构的高层建筑沉降计算,除须满足整体倾斜限值外,是否应同时满足框架局部相对沉降差的要求?剪力墙结构呢?
答:高层建筑,尤其带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整体刚度较好,在计算地基竖向变形时,视为一个刚体,以控制整体倾斜为主要目标.其变形允许值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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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5.3.4条控制.如果计算单元带裙房且裙房分布不均匀,柱间或剪力墙间距离较大,这时仍应控制相邻柱间或剪力墙间的沉降差。
24、凡有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主楼与附房的层数相差不超过10层,但地下室外扩10m以上,整个筏板为同一整体,没有永久沉降缝,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如何定?
答:题示情况的高层建筑,如自身高度超过30层,或体形复杂,上部结构荷载分布不均,尽管主裙房层数不超过10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仍定为甲级.反之如层数小于30层,体形规则的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可定为乙级。
25、基础设计中,风荷载是否要参与组合?
答:基础设计内容广泛,根据《地规》第3.0.4条规定,当按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计算以确定基础底面积和埋深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相应的荷载效应组合为标准组合和准永久组合,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一般不参与组合。
在地基基础和挡土墙等稳定计算(倾覆,滑移力等)时应采用承载力极限状态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可参与组合,其各项荷载分项系数为1.0;计算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内力配筋时,采用相应的荷载分项系数。
三、砌体结构
1、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GB50011-2001表7.3.1中“较大房间“如何量化?
答:短向尺寸大于4.2m的房间可看作“大房间”。 2、关于梁下构造柱的荷载传递分布问题。
不同的设计单位有不同的设计习惯,一种设计将构造柱上集中荷载全部分担至整片砖墙上,另一种设计将各层梁传至构造柱的荷载,累计集中在构造柱上,两种设计方法主要导致基础设计差异很大,前一种因不考虑柱上荷载集中的因素,均按墙下条基设计;后种因考虑柱上荷载集中,基础类型多。目前的砌体结构工程中,梁柱体系较多存在(柱为加强的构造柱),前一种设计方法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影响安全的情况,审查时难以掌握和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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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砌体结构中构造柱主要是对砌体起约束作用,构造柱截面小不宜将构造柱当作框架柱设计,让其承受较大的集中力与弯矩。含有构造柱的墙体按墙下条基设计为宜。对于砌体结构中承受集中荷载的砖壁柱、组合砖柱、个别钢筋混凝土柱则需根据实际受力情况按集中荷载考虑将基础局部扩大。
3、砌体结构因局部纵墙缺失形成侧向无翼缘的单片横墙,审查时如何定性?
答:砌体结构因局部缺失纵墙形成无翼缘的单片横墙,应要求调整设计,尽量避免无侧向翼缘的单片横墙。
4、关于墙梁方面的问题(可否分成几个小问题?)
砌体结构中由于墙体不落地形成的托墙梁,当按全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受弯构件计算时,是否要全部满足GB50003-2001第7.3.12 条墙梁的许多构造要求(均为强条)?还是有选择地满足?特别是第7.3.12-3.5 条关于墙梁的支承长度应≥350、和纵筋按受拉锚固的要求,我们认为即使按全部荷载作用受弯模式计算时,该规定也应遵守,而不能按一般的简支梁来考虑其支座和锚固要求。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抗震设计规范中托墙梁结构只允许底框上部砖房形式,砌体设计规范中第10.5节,也只有框支墙梁,二者是一致的.据此是否可以认为:抗震设计时,不允许除底框结构形式外的其它砌体承重(包括带构造柱)墙梁结构.有些住宅设计纵墙大部分不落地,采用带构造柱的砌体承重的托墙梁形式,支座为与墙同厚的扁形构造柱(托梁支座宽仅为240),审查时可否判定为超规范设计,而要求由省级以上专家委员会审定.(根据<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或判定为结构体系违反GB50011-2001第3.5.2条的强条要求。 答:(1)GB50003-2001第7.3.12条是强制性条文,应全部执行该条各项规定,支座长度与钢筋受拉锚固长度的规定是基本要求,应遵守。
(2)“支承在砌体墙、柱上的筒支梁或连续墙梁可用于按抗震设计的多层房屋的局部部位”(GB50003-2001第10.5.1条条文说明),当“砌体住宅纵墙大部分不落地,采用带构造柱的砌体承重的托墙梁形式,支座为与墙同厚的扁形构造柱(托梁支座宽仅为240)”由于底层纵向刚度明显不对称,且托墙梁支座是受力薄弱部位,难以避免因部分结构构件破坏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受能力不符“抗规”3.5.2条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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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
5、关于砌体结构房屋(包括底框上部砖房)圈梁的设置与否问题。 近期审查中发现有些砌体住宅设计楼层墙体上圈梁设置不全,仅外围和内纵墙及分户墙上设置,未设圈梁处采取现浇板中加强拉结筋的措施.对于这种圈梁的设置与否问题<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砌体设计规范》有不同的规定;GB50011-2001第7.3.3-2.和第7.5.3-2条允许现浇楼盖不另设圈梁,而GB50003-2001第7.1.3 条,第7.1.6 条,第10.5.3 条对圈梁的设置有不同于上述抗震规范条文的要求,砌体房屋超过一定层数后至少要求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如何理解之间的不同?
底框砖房的圈梁设置在GB50003-2001中适用的条文是第7.1.3 条,还是第10.5.3条,前者是强制性条文,后者是强制性标准,审查时如何区别?
答:对于砌体结构房屋圈梁设置要求“砌体结构规范”与“抗震规范”规定有所不同。执行按《抗规》7.3.3条,其中对于现浇楼屋盖砌体结构房屋,当层数超过5层者,除在檐口标高处设置一道圈梁外,隔层设置圈梁,并与楼屋板一起浇注。
6、砖混结构中设半地下室,在保证半地下室刚度的前提下,计算可不按增加一层考虑,如何满足地下室刚度的要求,请给出具体的量化下限。
答:2004年“常见问题解答”对此问题已有明确回答。
7、砌体结构、半地下车库,半地下室算不算一层?总高度从-0.3算还是-1.4?
答:2004年“常见问题解答”对此问题已有明确回答。
8、住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中砌体房屋总长度控制为40m,但条文说明中解释为“对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工程,易裂缝,所以控制40m”,对南通地区使用的长江淤泥烧结砖,其性能与粘土砖差不多,是否可按规范50m来控制。
答:住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规定,建筑物长度超过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适当放宽要求。对于南通地区使用长江淤泥烧结砖的砌体房屋,可依据当地的工程经验确定建筑物适用长度,在一般情况下采取可靠的措施后可放宽至50m。
9、砌体规范中±0.00处砌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按地基土的潮湿程度确定,关于地基土的潮湿程度,如何理解?有些人认为,地下水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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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按饱和状态要求,有的认为应按基底持力层土的含水状态确定,一般粘性土层为隔水层,即使在地下水位以下,也不应按饱和状态要求砌体最低强度等级,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砌体结构规范”6.2.2条对于潮湿程度的判定:地面以下可判定为“很潮湿的”;地下水位以下且为饱和性的土层可判定为“含水饱和的”。
四、混凝土结构
1、剪力墙偏少的框-剪高层;刚度与质量严重不对称的高层如何处理? 答:(1) 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剪力墙承受地震倾覆力矩应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GB50011-2001第6.1.3条]
(2)剪力墙平面布置按JGJ3-2002第4.3节的要求
(3)房屋结构刚度和结构体系应满足 GB50011-2001第3.5.1-3.5.3条要求
(4)不规则的设计方案按GB50011-2001第3.4.3条的要求进行调整和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2、关于框架梁受拉钢筋配筋率问题(GB 50011-2001中第6.3.3条),框架中部分主梁梁端是否也亦参照执行?
答: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2.5%,是“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3、地下室室内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如何取? 答:根据GB50010-2002第3.4.1条,宜按二a类。
4、混凝土规范第9.4.3条,折板式楼梯,上折式板底受力纵筋100%绑扎搭接,其长度,应取1.6la还是(按锚固考虑)la?
答:应按GB50010-2002第9.4.3条规定,Le=ξLa, ξ=1.6, La为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5、多层框架底层纵向梁两端梁配筋特大,是否按计算配筋还是可以人工调整?多层框架几层为标准层,底部与顶部配筋相差较大,如何处理?
答:(1)核查计算机输入数据 (2)调整框架梁的刚度
(3)按GB50010-2002表11.1.6调整?re,并可按规定进行调幅。 7、RC框架结构,柱距6米,柱间设通长窗,窗下墙高度1.2米,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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