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专业疑难问题解答(4)

2019-09-01 19:48

大于5米是否需加构造柱?

答:应设置构造柱,按GB50011-2001第13.3.3条现定处理。 8、双向板分布筋是否应满足GB50010-2002第10.1.8条?

答:双向板的X、Y两个方向均为受力钢筋,应按受力钢筋的要求配筋。 9、《砼规》中10.9.8条“预制构件的吊环??”;是否现浇结构中吊环就不必按此条执行?“应焊接或绑扎”与高规6.3.6条要求矛盾?苏 G01-2003中吊环大样中未要求与梁主筋绑扎或焊接?

答:现浇构件的吊环可参照GB50010-2002第10.9节规定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与主筋焊接,可用锚板焊接和采取施工措施。

10、剪力墙连梁跨高比>5,计算与构造是按连梁还是框架梁? 答:按JGJ3-2002第7.1.8条规定,当跨高比>5时,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

11、关于简支梁支座和连续梁端支座纵筋的锚固问题。

砌体结构中存在许多简支梁和连续梁,这些梁的支座为墙体或构造柱,支座宽度为240,下部纵筋的直段锚固只达到170,而纵筋直径往往较大(20, 22,25),按GB50010-2002第10.2.2条和图10.2.2简支端锚固长度Las为直段尺寸,梁剪力较大时(纵筋直径较大时,剪力一般也大于0.7ftbh。)很多情况均不能满足Las≥12d的要求,大部分设计只是将纵筋上弯15d(程序就是这样出图的),这样情况是否判定不符合GB50010-2002 第10.2.2条规定。当在纵筋向上弯折处设短的粗直径钢筋作为附加锚固措施,是否有效?采取附加锚固措施时,对直段的锚固长度是否要有最小的控制?如:0.4Las.在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平面外支承简支梁端时,也存在这种情况,且剪力墙厚度往往更小,纵筋的锚固更成问题。

答:根据GB50010-2002第10.2.2,如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在锚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在梁端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或采取有效的附加锚固措施),直线段的锚固长度≧0.4Las,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12、GB50010-2002第10.1.9条规定: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内,应配置板面温度收缩钢筋。对温度收缩应力较大区域的认定,不同的设计人员和审图人员会有不同的观点,大部分认为房屋的端部开间为收缩应力较大区域,有的认为较长房屋的中部区段才是收缩正应力较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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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根据王铁梦《工程结构裂缝控制》有关理论),能否统一明确规定一下这些区域?对于屋面板未另配温度收缩钢筋是否算违反第10.1.9条强标规定?

答:主要是温度收缩引起的约束拉应力,其最大应力区段目前不好做定论,也不好统一规定。本条在GB50010-2002规定中并未作为“强标”,应根据地方标准和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根据GB50010-2002第10.1.9条规定,至少用负筋的1/2钢筋拉通,配筋率不宜小于0.1%。

13、带地下室建筑物,其地下室大于上部结构时,地下室部分的外墙与框架梁连接处是否应设框壁柱?

答:无此规定,一般情况不要求设框壁柱,可加暗柱处理。 14、梁上抬框架柱,形成转换结构,该梁及柱有什么设计要求?是否按框支柱和框支梁考虑吗?在6度抗震设防地区,多层框架结构中,框架梁上托上层框架柱。请问:该榀框架梁是否应采取构造措施?

答:一般不作为框支结构考虑,但须采取构造措施,对高层建筑的底层柱和底部框支柱应予加强。

15、《高规》第7.1.2条规定短肢剪力墙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如按附录D计算墙的稳定满足要求时,墙厚可否小于200mm?《抗规》中只有对墙厚的规定而无计算稳定的要求。

答:短肢墙厚度不应小于200㎜。

16、《高规》中7.1.2条第6项:短肢剪力墙截面的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强部位不宜小于1.2%,其它部位不应小于1.0%,而7.2.18中,一般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且为强条,如何掌握?7.2.18中的配筋率为单侧筋还是全部筋?剪力墙的最小配筋率是否要满足GB50010-2002第9.5.1条的单侧0.2%?

答:①《高规》第7.1.2-6条是指短肢墙,而7.2.18条是指一般的剪力墙。

②《高规》第7.2.18条的配筋率所指为双侧。

③剪力墙不是纯受压构件,不能应用GB50010-2002表9.5.1的规定。 17、多层框架结构中,部分柱仅一个方向(X或Y向)上有框架梁,另一方向连续几层均无梁,如何控制?有无明确违反规范条文?

答:框架结构的框架梁应双向设置[GB50011-2001第6.1.5条]计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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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时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18、±0.00处为现浇空心楼盖,是否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层,现浇空心楼盖结构中是否一定要设置剪力墙?

答:一般情况下不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层,作为嵌固层,其楼面结构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现浇空心楼盖结构和剪力墙的设置是两个结构的问题,剪力墙设置应根据房屋高度和侧移要求。

19、计算受扭框架梁的侧向抗扭筋间距时,梁高是否应扣除板厚(规范要求≤200)?

答:侧向抗扭筋间距,按规定扣除板厚,从板下开始设置,间距小于200。

20、混凝土保护层问题:给排水规范、地下工程规范与人防地下室不同,如何确定?

答:一般按GB50010-2002第9.2节规定,但对于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及有专业性建筑物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相应的专业规定。

21、框架结构,楼梯休息平台梁的支承构件一般都采用构造柱,这样的处理实际为填充墙承重,应怎么处理为好?

答:此柱不是框架柱,也不是构造柱,一般情况下该柱高度为层高的1/2左右,是一个单独构件,其配筋应比构造柱强,截面不小于250×250。

五、钢结构

1.钢筋混凝土柱轻钢屋面单层厂房的结构中的问题

1.1 屋面钢横梁挠度控制是遵照GB50017-3.5.1条,还是执行CECS102-3.4.2条?

答:GB50017-3.5.1条内容是“为不影响结构或构件的正常使用和观感,设计时应对结构或构件的变形(挠度或侧移)规定相应的限值”变形的允许值参见附录A。而(3.5.3)条又允许“当仅为改善外观条件时,构件挠度应取在恒载和活载标准值作用下挠度计算值减去起拱度。”

一般双坡屋面的横梁是折梁,由两个变截面直梁中间刚性连接组成。在GB50017附录A中尚无折梁的挠度限值。对单坡屋面可以按GB50017-3.5.1条与3.5.3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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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GB50017对竖向变形的控制比较灵活,可以在不改变截面情况下,用起拱的措施解决挠度问题。单纯用加大截面刚度控制是不可取的。

CECS102-3.4.2条受弯构件的挠度与跨度的比值的规定表3.4.2-2中,明确是门式刚架的斜梁,即为斜梁的挠度与斜梁跨度之比。单坡刚架即为刚架的跨度,双坡屋面为斜率相同的梁段的跨度,不是刚架的跨度。

图集04SG518-3的总说明“5.11.1”条将斜梁的挠度与刚架跨度之比为控制值。该图集均为双坡屋面,斜梁跨度是刚架跨度的一半,Vt/(L /2)≦1/180,而Vt/(L/2)≦1/360。

CECS102没有计算挠度减予起拱度作为控制值的规定。这样CECS102-3.4.2的控制比GB50017-(3.5.1,3.5.3)的规定更加严了。

1.2 偶撑设置问题?

答:CECS102-6.1.6条是斜梁和偶撑的设计规定“3 当实腹式刚架斜梁下翼缘受压时,必须在受压翼缘侧面布置偶撑,作为斜梁的侧面支承?”“6 斜梁不需计算整体稳定性的侧向支承间的最大长度可取斜梁受压翼缘宽度的16235/fy。”从该规定可知受压翼缘长度超过16235/fy时,应设置侧向支承,一般上翼缘有檩条提供侧向支承,下翼缘则由偶撑提供。单跨简支梁下翼缘无受压区,可不设偶撑。故偶撑设置应从分析屋面梁组合弯矩包络图着手。只需存在下翼缘受压的部位设置。

1.3 CECS102与GB50017,GB50018的关系?

答:GB50017,GB50018是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也是钢结构的基础标准。其主要内容是材料要求、组成结构单元的构件计算,连接等方面规定与构造要求。

CECS102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标准之一,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是国家推荐性标准。

CECS102是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型式的专项技术规程。CECS102-1.0.3条也明确该规程要遵守GB50017,GB50018等国家标准。

2、 GB50018-9.2.2条,圆钢端头螺栓能不能只为拉紧装置,作为拉紧装置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GB50018-9.2.2条只是强调支撑用圆钢,必须具有拉紧装置。 从GB50017-5.3.9条可知,支撑中拉紧的圆钢没有容许长细比的限制,故保证其拉紧力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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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紧装置的要求:1、不仅在支撑安装阶段便于拉紧,并且保证在日常维护、检测中发现其松弛时仍可拉紧;2、防止螺纹锈蚀;3、具有不小于圆钢的受拉强度设计值。

3、 屋面支撑采用圆钢时,支撑与屋面钢架连接是否可以不设刚性支撑杆?

答:必须设置刚性系杆。刚性系杆的作用,在水平支撑内平衡圆钢拉杆的张紧力;在风载、地震等水平荷载作用时传递水平力。

4.工字形截面受压在翼缘板件最大宽厚比的规定CECS102-6.1.1条为15235/fy,而GB50011-9.2.12条中规定设防烈度为7、8、9度分别是11、10、9乘以235/fy,为什么不同?

答:GB50011-9.2.12条的条文说明指出,抗震设计时的杆件宽厚比考虑了梁可能出现塑性铰。而按GB50017-9.1.4条,塑性设计时截面板件宽厚比不大于9235/fy。在7、8度考虑部分塑性适当放松。

CECS102-6.1.1条属非抗震设计,采用弹性理论,与GB50017-5.4.1条中取Rx=1.0时(即不计塑性影响)宽厚比不大于15235/fy一致。

抗震设计时钢结构是按设防烈度与罕遇地震时构件按塑性设计,要考虑塑性变形能对地震作用的吸收。

5.轻型钢结构门式刚架单层厂房,当无吊车时,能否采用圆钢的柱间支撑?

答:抗震设计GB50011-9.1.26条规定柱间支撑应采用型钢。 非抗震设计且又无吊车时可以采用圆钢做柱间支撑。同样仅作为拉杆设计,且必须设张紧装置。否则应满足GB50017-5.3.9条规定的长细比。在设置张紧装置后尚应设置平衡圆杆张紧力的撑杆。

现代民用公共建筑中的柱间支撑也有采用预应力圆钢棒制作,并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

6.有些外国钢结构公司按照公司规程做钢结构设计,有些与现行规范不一致如何处理?如轻钢结构檩条体系中檩条作为压弯构件传递水平力,而我国规范无此规定?

答:厂家标准在我国称为企业标准,一般用QB表示。国家鼓励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材料标准有时只有企业标准,然后才产生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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