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公开流程表
流程(项目)名称 流程(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办理时限 前提条件 房屋拆迁许可证 01 承诺办理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拆迁的除外。 所报资料齐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审批和收费依据 审查—动员—颁证 不收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持原件核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持原件核对) 3、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1份,持原件核对) 4、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原件1份) 5、金融机构出具的专项资金证明(原件1份) 6、拆迁申请(原件1份) 7、拆迁委托合同(原件1份) 8、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公开流程表
流程(项目)名称 流程(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办理时限 前提条件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定 02 承诺办理 二十个工作日 所报资料齐全 ,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初审-核定-颁证 不收费 (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三十二审批和收费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 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申报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原件3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3、公司章程(原件3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5、注册资本验资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 6、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份)(需验原件) 7、管理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需验证原件)(复印件3份) 8、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市或区两级劳动社会保障局印制的规范性合同)(复印件3份) 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公开流程表
流程(项目)名称 流程(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办理时限 前提条件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审批和收费依据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核准 03 承诺办理 二十个工作日 所报资料齐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初审-核准-上报-颁证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 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原件3份) 2、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份) 4、注册资本验资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6、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与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8、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9、兼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0、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11、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申报材料 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公开流程表
流程(项目)名称 流程(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办理时限 前提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04 承诺办理 二十个工作日 所报资料齐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 定》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审批和收费依据 初审-核准-上报-颁证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申请(红头文件两份) 2、申办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除外)(1份) 3、公司章程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人产生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简历原件(各1份) 5、股东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核原件)(各1份) 6、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各1份) 7、企业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验核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各1份) 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注册资本中实物资本的评估报告原件,货币资本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验) 9、工商局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工商专用复印件)(各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各1份) 11、专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红头文件1份) 12、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1份) 1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