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建设行业在国外经济援助项目比重下降,新承建的绝大多数工程都是通过竞争性投标中标的承包项目。一旦参与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各种旧体制下的弊端集中暴露出来,质量、进度、劳动生产率、合同履行等方面均不能与国际上一些知名企业相比,国际市场相应萎缩,压力很大。因此,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必须改进传统的管理方法,提高队伍素质。
工程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项国际惯例,市场经济的共性之一是在国际交往中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正是在建设领域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大举措。
4.推行监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弊端,从而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实践证明,监理工程师都是由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人员担任,当一项工程实行了全委托监理,不但减少了不合理的额外开支,保证了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还避免了不必要的合同纠纷,这样就保证整个工程的管理在高水平上进行,亦可确保国家建设计划和工程合同的顺利实施。突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作用,有利于减少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之间的争端纠纷,提高管理水平,促使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因而,实行工程监理,对业主和承包人双方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5.可有效地控制总投资。通过招标承包签订的合同价格,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很可能又会流于过去投资失控的境地,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根据承包单位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逐项认真审核后才能支付,这就避免了虚报超报问题。工程结束,再根据设计图纸核算进行工程的最终结算,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图纸中某些不合理部分可以及时发现纠正。如西安至三原公路的监理工程师对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设计43处,节约投资100万元,监理工程师仅仅通过完善设计和加强支付管理就为业主节约了300多万元投资,而该工程监理费只用了40多万元。
6.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合同条件的规定以及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每一类原材料,每一种设备,每一道工序和每一个工程部位(特别是隐蔽工程部位),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试验和批准,否则下一步工序不准施工,确保每项工程都是可靠的;监理工程师还有资格检查施工人员的资质,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所有这些都有力的保证了工程质量。
7.有效控制合同工期。合同中对关键工程和整个工程的工期有明确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一方面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敦促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使工程顺利实施。同时由监理工程师按核实后的工程量支付的办法也可以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加快进度,争取各项工程的提前竣工,才有可能提前支付。
8.便于协调解决各方的矛盾。在一项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人之间容易产生矛盾。公路建设项目通常都是大型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比较多,施工时现场矛盾也很多,此时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作用就很重要,他可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协调解决业主与各个承包人,各个分包人之间的矛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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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可公正的维护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权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一方面保证了业主方在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等方面获得很好控制,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也应根据合同规定,以第三者的身份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地处理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包括延长工期),使双方的权益要求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
4.4 做好监理工作的措施
4.4.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 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 ,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 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 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4.4.2严格监理资质管理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 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 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 实体,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或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 \一条龙\作业,改革传统的建设体制。禁止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 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包括一些设计科研单位,施工单位, 房地产开发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监理部,监理公司等) ,也应该 与母体单位脱钩。总之,监理单位都要改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 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
4.4.3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 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二是监理单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员配置和搞好培训工作。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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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咨询的需要;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应当具备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
4.4.4把总监理工程师制负责落实到位
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是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应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4.4.5注重监理单位的权利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
(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 (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
(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2、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3、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 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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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 (3) 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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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结论
5.1 总结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
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是有明确依据的工程建设行为,主要发生在实施阶段,是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工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要做好监理活动就必须要控制和管理好工程建设项目目标,而要做好控制和管理有必须要做到“四控两管一协调”。这其中的过程非常复杂且多元化,要做好“控制”,其中现场管理非常重要。这其中就包括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程设计阶段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各不同层次监理人员运用不同监理手段做好监理活动,在零安全生产事故的前提下使监理活动达到最优化、使工程质量达到最好并使工程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得最少。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使工程质量达到新的台阶。
5.2 展望
随着国内建设事业的发展,工程监理在建设项目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显现,国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说明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显现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发挥其再工程建设中应得的作用,努力实现监理业务从单纯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逐渐转入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服务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参与到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整个建设过程,这在保证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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